被逼著籤了勞動合同,離職要賠違約金嗎?

時間 2022-01-03 13:05:23

1樓:渣渣輝

第一,被逼簽訂合同屬於脅迫,可以主張合同無效。不過你要證明被脅迫可能很難。

第二,培訓費,需要發票和攤算金額計算方法作為證據。這個不是獅子大開口就能得逞的。

2樓:放開那只虎子

專項技術培訓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公司必須舉證證明已經對你進行了專項技術培訓,司法實踐中對於專項技術培訓的認定是比較嚴格的,如果是一般的入職培訓,不屬於專項技術培訓。

3樓:律師小吳要營業

你先看下勞動合同法是怎麼約定的: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也就是說,在試用期內的員工,只要服務期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是合法有效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既然服務期協議是有效的,那麼按照該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嘛 勞動合同上面寫的試用期2個月 可是我坐了一天 不想做了

榆洋說 如果是正規的企業,簽訂試用期勞務合同之後就要求按照規定提前三天提出離職,三天後正式離職,並且還會有三天的試用期薪酬 如果是普通的小企業,一般的流程當你提出離職的時候領導或者上級主管會找你聊,畢竟從邀約,面試 入職資料辦理耗費了人力資源的成本。如果是能解決的一般會和你溝通 不管是為了暫時穩住你...

準備離職,正好勞動合同到期,是否要續簽

lhsusg 當然直接跟他們說不續簽啊,不然你籤了再解除,不是還有預告期的問題嗎?原則上如果你離職後立刻有新的工作。基本上不會影響你的五險一金。 一臉壞笑 建議不續簽,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續簽再解除必須提前乙個月,其他沒有啥區別,社保公積金主要是看你們公司規定,這個需要和公司協商,假設公司規定15...

沒簽合勞動合同,可以直接離職嗎?

多多機長 可以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侵害員工的基本權益。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