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嘛 勞動合同上面寫的試用期2個月 可是我坐了一天 不想做了

時間 2021-06-03 12:35:12

1樓:榆洋說

如果是正規的企業,簽訂試用期勞務合同之後就要求按照規定提前三天提出離職,三天後正式離職,並且還會有三天的試用期薪酬

如果是普通的小企業,一般的流程當你提出離職的時候領導或者上級主管會找你聊,畢竟從邀約,面試、入職資料辦理耗費了人力資源的成本。如果是能解決的一般會和你溝通(不管是為了暫時穩住你也好),如果是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者領導覺得你沒有「契約精神」或者覺得你「猶豫不決不穩定」,就會告訴你直接走吧,你在這兒呆兩天,心不在這公司,領導看到你也不爽。也會直接讓你辦理離職走

提出離職走無可厚非,其實最關鍵的是要學會篩選機構,這樣既不耽擱公司的人力資源成本,更重要的是不耗費自己的時間

提出簡單的選擇公司的參考標準(因為字數限制)

1、判斷一家單位是否適合自己

(1)選擇的行業不討厭

(2)直接領導性格直爽,不畫大餅

(3)單位同事之間的關係想對簡單

(4)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獎懲、工作流程、面試流程、崗位職責)比較明確

(5)工資還可以,自己能接受

2樓:塵封

當然可以辭職,按照勞動合同法,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不需要公司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就可以了。但是你辭職前請認真考慮下,但是是為什麼想加入這家公司的,如果落差太大,沒有發展前景。及時「止損」未嘗不是乙個好選擇!

3樓:海倫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辭職需提早三天通知企業。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樓:勞動派說勞動法

可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樓:難得糊塗

可以呀!不要工資隨時可以走的,公司沒有權利限制你的人身自由的。

如果想要拿到這一天工資,那麼是要提交辭職報告,勞動法規定試用期辭職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這樣你就再上3天班,總共可以拿到4天工資。

6樓:糯公尺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為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如果是試用期離職的話,只需要提前3天即可,不管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7樓:背影殺手

可以離職。但是為了避免糾紛,最好是發出書面告知,確保單位人事部門收到。過3天後再離職。

這樣更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3天之後,無論單位同不同意你離職,解除勞動關係自行生效。離職的時候注意要履行離職義務,辦好離職交接。

配合轉移社保等,履行法律義務,不要被對方抓辮子。

8樓:勞動法律諮詢

解除勞動關係,根據法律規定,一般勞動者只需要履行告知義務即可。

在解除情形上有三個類別,協商一致,試用期提前3天,正常離職30天,用人單位有違法情況,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

離職不是讓用人單位批准,只需要通知就可以了。

9樓:超愛吃的小菇涼

可以的,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申請就可以離職,不過就是7天之內辭職是沒有工資的(至少我們公司是這樣)我也試用期辭職啦

10樓:藍天白雲

你不想做乙份工作,一定不是因為兩個月的試用期。

每個人的遭遇不同,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如果你是剛畢業的大學生,你進入這份工作是通過什麼方式,是大型招聘會還是街頭小廣告?結合自己的能力以及未來的職業規劃,考慮這份工作是否適合自己。

如果你是已經有工作經驗的,有經濟實力,要想想自己為什麼會從前乙份工作換到這份工作?沒有那乙份工作是位高權重錢多事少的,你在公司的位置與薪水是與你的工作技能、職位的可替代性,如果乙份工作能分分鐘就交接好的,薪水永遠都公升不上去的。如果乙份工作離職,交接手續都需要1個多月時間,工資是不會低於8000的了。

結合自己的能力與實際情況,慎重決定,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大鵬折翅,尚能扶搖九天?

11樓:快樂青年小王

可以辭職前幾天才辭職的我來了! 我試用期第二天覺得跟我職業規劃不符下午跟領導說的第三天去辦的離職手續 (但是我前公司不大可能沒那麼正規你可以看一下你們的規定)

12樓:好心情

勞動者隨時有權提出辭職的。

過試用期了嗎?如果過了,先跟公司申請辭職,一般是乙個月可以走(具體看公司,有的公司第二天就可以不用去了。)

還在試用期,那申請辭職,三天就可以走

通過這樣的流程,就算你只幹了一天也是能拿到自己的工資。如果不提前申請可能會扣工資

13樓:摩菲的手印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天可以辭職。所以你有就兩個選擇,跟企業說辭職,等三天,拿工資閃人。立即走人,不要工資,你的情況是,坐了一天就做不下去,再呆三天,是不是一種煎熬,為了三天工資,再熬三天,值不值?

當然,還有一種辦法,說家裡臨時有事,要回去,感恩戴德地跟企業老闆說,等回來再過來工作,再委婉一點要一天工資。面子矮一點,善良一點的老闆會給的。但是從法律角度,你違反了誠信原則。

14樓:夢裡續杯

可以。只需要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既然是試用當然是雙向選擇,你在試著做這份工作,用人單位同時也在試用你。不存在什麼單方面毀約情況。

剛入職第一天,籤勞動合同簽了三年,我現在辭職可以走嗎?要賠賠償金嗎?

犀哥 剛入職一天,那麼99 的可能性題主目前還出於試用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題主只需要提前三天向單位提出辭職就好了。要記住務必用書面形式提辭職,對自己是乙個保護。這裡的書面不需要...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可以隨時走人嘛

公眾號哲瑞斯 當然不可以,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該義務,勞動者可以要求其支付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簽了勞動合同,但想要辭職,不想等1個月,可以直接走嗎?

Lawyer Xu 問題不大,最好跟單位協商最後工作日。如果沒有提前30日通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一般這個因果關係很難證明。但有可能單位不會立刻給你辦離職手續,開離職證明,你就不能到下乙個用人單位報到。 律師聰 按法律規定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如果不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