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劉鑫江歌案到《追風箏的人》,我們是否欠了孩子一節「勇敢」的教育課?

時間 2021-05-31 06:28:17

1樓:

誰說沒有勇敢這一課的!初中的時候學校就有教啊,而且教育我們要智勇,問題在於,這東西不是說你懂你就能做到,真遇到事兒的時候能有多少人能冷靜下來思考對策?這就跟天賦一樣你做不到就是做不到,和教育沒關係,要是按照你這麼想,大學生有拖延症是不是學校缺了勤奮這門課?

裸貸門事件是不是學校缺了勤儉節約和道德教育課?

2樓:試試能不能改名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這段我記得是初中時學的。劉鑫的事出來後,這段話總是在腦海裡浮現。

你要的勇敢學校早就教你了。

3樓:「已登出」

「勇敢」兩個字寫出來真的很容易,但是做父母的真的可以教育孩子遇到殘酷的現實迎面直上嗎?

就說劉鑫吧,我覺得劉鑫是蛆蟲,人渣。但是劉鑫的母親可不可以教女兒聽到門外有人殺人,而且大概率目標是自己的時候衝出去?敢於犧牲生命的勇士,她的父母難道就會教育孩子勇於犧牲?

也不能吧?!

面對死亡,有多少人能直面而上?

劉鑫這件事情,她父母沒教好她的是直面自己的錯誤,沒有責任感,不懂得感恩,所以只留了乙個卑劣的形象示於眾人。

勇氣,真的能靠教育嗎?我相信責任心可以培養,犧牲生命的勇氣就不可以。

4樓:紙盒勇者

給各位90後00後介紹乙個在你們出生前就去世的小英雄:賴寧。

他是個極有社會責任感的孩子,從小立志成為地質學家,親手收集了數以百計的礦石標本,小學的時候就實名舉報過濫捕現象。在他15歲的那一年發生了一場山火,他義務上山參加救火,不幸遇難。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他是「青少年見義勇為」的好榜樣,各級教育機構都是把他的事蹟作為乙個正面典型來宣傳,我們這些80後小時候都接受過「向賴寧哥哥學習」的教育。

現在你們是不是要把賴寧請回來啊?

5樓:水蜜桃氣泡果飲

不是,發生這樣的事是因為劉鑫沒有良知,劉鑫的家人也沒有良知。

但凡有一點良知,她也會報警,也不會在時候說出那樣的話。

阿公尺爾至少覺得痛苦,希望哈桑砸他,他後來被打的去掉半條命的時候他覺得釋然,因為自己受到了懲罰。

但是劉鑫沒有,她對江歌的死一點感覺也沒有,她唯一一點感覺就是她因為這件事遭到了網路暴力。

這不是缺乏「勇敢」的教育,這可能是她的心理疾病,也可能是她家庭「太好了」讓她耳濡目染,總之沒有人教她怎麼做乙個正常的人。我說的是人。

6樓:不忘革命先輩

教育是導向,你可以不背鍋。但是不排除教育引入正軌的!人之初性本善流傳多久了?

還可笑的有人說是基因作祟。不光是教育的老師有問題家長一樣有毛病。真正注重孩子性格教育的老師現在多嗎?

分座位要收禮,勢利眼。最經典乙個例子老師我沒招惹他他打我,老師說他咋不打我那你還是有毛病。呵呵了,欺負人需要理由嗎。

所以不背鍋但是難辭其咎你們不光是傳遞知識的。you know?

7樓:教數學的美術老師

我覺得題主把問題帶歪了。

關鍵不是懦弱吧,在危險面前懦弱是人之常情,他的另乙個說法就是膽小,這是人的本能之一。

我絕對不會指責懦弱的人。而且現代法律一般都保護膽小的人,比如緊急避險。

但是自私就不一樣了。自私不是在危急情況下表現的,而是在一般環境下。自私也許不違法,但在世界絕大多數文化中,自私都是令人反感厭惡的行為!

令江母和大家反感的出發點並不是它在危機中的懦弱,而是它在此之後的行為和對死者的汙衊。這就是極度自私了。

貼一張大屍兄的漫畫。

8樓:從小心

勇敢這種品質,家庭教育的長期浸淫作用絕對比學校教育的作用大,且大得多。

她這種不是勇敢不勇敢的問題了,是真的特麼的心理有毛病!對於真心為自己的朋友,當時怕就算了,朋友為她死了她還這麼對朋友的媽媽!你教我這學校怎麼教?嗯?

不提了,氣死我了

江歌案中的劉鑫有沒有可能反訴江歌媽媽

劉鑫會不會提起反訴我不清楚,但是如果她提起了反訴說明她律師不懂法,法院肯定不會受理該反訴請求,而是直接告訴他她另行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三條 反訴的當事人應當限於本訴的當事人的範圍。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於相同法律關係 訴訟請求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或者反...

如何看待江歌案某些忽視劉鑫隱私的觀點,例如「江歌母親人肉他人是不對的,但人肉劉鑫就下不為例吧」?

石頭 江w媽媽為什麼去人肉劉鑫呢?原因大家很清楚,就不用再說了吧,事情是有因有果的,你們忽視了前面的因,之強調後面的結果,目的顯而易見的。 三葉亭四迷 人是主體,法是客體。法律是為了人而服務的,而人不是為了服務法律而存在的。一些人看完李狗嗨喜歡把這個關係反過來看,把法看作絕對正確的聖典。可忘了法也是...

根據現有的證據判斷,江歌案到底真相如何,劉鑫的做法又究竟是否是正常做法?

如果我是劉鑫,我根本就不會再就此事作出回應。江母再怎麼鬧騰,乙個人的架終究打不起來。再說了,不管真相如何,現在活著的人是劉鑫,那我就認為她做法正確。要不她死,要不別人死,與其她死,還不如別人死。有些東西啊,不當吃不當喝不能穿不能戴,沒必要非得留著吧 不知道嗎?沒心沒肺的人最是瀟灑開心。我覺得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