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陳世峰為何沒對劉鑫的假男友(店員)打擊報復,而是普通室友江歌?

時間 2021-06-01 18:46:46

1樓:吳文泉

因為陳是衝著唯一特定人劉某去的,第一現場是指向劉某的住所,跟蹤路線時間線也是圍繞劉某的活動展開的,劉某才是陳的目標。

基於這個邏輯,才能明白無論是假男友還是真室友,都不是陳犯的行為核心。

不要倒置因果,問出這麼可笑的問題。

提問者,我勸你保留一點良知,不要耍這種小聰明設定個二選一的局意圖混淆視聽。

2樓:

陳世峰的確是針對江歌,毫無疑問。

案發前,周密的準備:帶刀,買一次性車票,穿紅色鞋,喝高濃度酒,埋伏在案發地。種種行為表明,他是去殺人的!

案發時,放任劉鑫先回房間,未做任何阻攔(判決書有寫,不接受反駁)。殺江歌時沒有任何猶豫,沒有進門意圖(可以從鄰居的證詞中推理得出),捂住江歌嘴後,直接捅向脖子,殺意十分明顯。被鄰居發現後,匆忙逃離,未做任何救助措施。

案發後,處理血衣,掩埋凶器等行為,也表明其早有預謀。

陳世峰:「我從沒這麼愛過乙個人,我想到你會生氣,但是沒想到你想把我刪了,還想報警。」

陳世峰:「為了把你追回來,我可以為你做任何事。如果你真的和他在一起了,我也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為了把你追回來,我可以為你做任何事!幾個小時後,陳世峰殘忍的殺害了江歌。

大家琢磨一下這句話。

為了把前女友追回來,他可以殺害「普通」室友江歌!

陳世峰蓄意殺害江歌,是證據確鑿的,至於他為什麼這麼做,我的猜測是,他認定和劉鑫同居的江歌是個阻礙,是江歌阻礙了他和劉鑫的復合,除掉江歌,就可以把劉鑫追回來。

我知道,肯定有人要拿檢方的判決書來反駁我:

殺人動機,是殺人犯的主觀意圖,陳世峰自己不說,任何人都只能推理。注意看,檢方的措辭是「可以認為」,那也就可以不這麼認為。

動機只是推測,給陳世峰定罪的,是鐵一般的事實和證據,動機如何,說與不說,沒有影響。

3樓:

陳世鋒是個BT,但不是傻子,他會對自己有執念的人出手,同時也會挑選比自己弱小的人出手……就比如在一般的連環sha人案中,受害者基本都是女性和兒童,這些人只會把目標鎖定在體力不如自己的人身上。還有那些虐待動物的BT,不也只敢選擇小貓小狗下手嗎?沒聽說過有人虐待藏獒的呀?

如何分析「江歌案」中陳世峰的犯罪心理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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