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贊成江歌案中劉鑫的自我保護行為?

時間 2021-06-04 17:57:10

1樓:

呵呵呵呵,冷笑。知道有危險,還把江歌叫回來陪自己,讓人家在車站等幾小時。不是一起回家的麼?

劉鑫有時間進門,江歌沒有?不要告訴我劉鑫只有一秒時間進門啊?如果是那樣她拔腿就跑到大街上不是更安全又怎麼會進門?

如果是本能反應衝進去把江歌鎖外面,我去她媽的自我保護!自己讓江歌過來的,還把江歌鎖外面,這是人能幹出來的事?

水軍,人血饅頭好吃嗎?提這些問題引起熱度幫劉鑫賺錢開心嗎?祝你幸福。

2樓:小確幸

因為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在危難的關頭,大多數人都只是遵從本能做出最利己的選擇,又怎麼會考慮那些仁義道德

說到底我們大部分人都是膽小的,懦弱的,自私的,因為我們正視這些人性的缺點,所以可以理解劉鑫的自保

3樓:伊卡魯斯二號

我這個人嘛,貪生怕死,為別人犧牲生命這種事我做不到。我不喜歡待人以嚴待己以寬,我做不到的事情從來不指望別人能對我做到。

受到死亡的威脅,我害怕,自然會叫朋友來保護;朋友為了保護我死了,那自然是個悲劇。但是她不是我殺的,要揹負一條人命的也不應該是我,而是殺人犯。我不覺得我有義務要永遠活在她死亡的陰影之下,被救的人有權利也理應開始新的生活。

如果被救就意味著這條命和生活都不再屬於自己,那當初就別救我了,讓我一了百了多好。

如果她的父母把這個責任推給我要報復我,我會堅決反擊,我不認為我有義務對乙個不是我犯下的過錯承擔責任。

知乎er的邏輯很迷,我反正是搞不懂。

如何看待知名律師易勝華坐火車和大學生換下鋪被拒後發微博感嘆世界太過冷漠?

一邊大家會認為要你換個鋪位這種舉手之勞的小事叫道德綁架,一邊又要求你面對持刀的歹徒必須挺身而出?這到底是什麼道理?我一直認為舉手之勞的小事不幫忙不太禮貌,但是生死大事還要求他人為你挺身而出就有點要求過多了。

難道要求別人為你去死不算道德綁架嗎?

4樓:「已登出」

我懶得看。明明當時的情況知道的人乙個死了,另外兩個說什麼可信度也不高,廣大網友還非要挑各種角度站隊,有人贊成劉鑫的自我保護行為,有人不贊成,原因都是閒的蛋疼。

5樓:Tapdog

正常情況大家贊成的是劉案發時的自保行為。

至於案發前和案發後的各種自保行為,如果有人也贊成,祝願他身邊多幾個劉鑫這種好知己,多幾個劉媽媽這種好親戚。

6樓:thanks moon

劉鑫本身沒什麼可聊的。

贊成劉鑫的有兩類人。

一,抬槓有癮。不論你說什麼,別人說什麼,他一定要說些抬槓的來鬥氣。特立獨行也好,標新立異也罷,他的說法不代表他的想法。

二,物傷其類。他可能有過類似經歷,或者十分清楚自己也是劉鑫那樣的人。他不是在聲援劉鑫,是給自己的內心乙個出路。

沒有辦法的事,現在的價值觀來說,缺德並不犯法,更別提懲罰

7樓:Listen

首先,我只說我個人,如果我是劉鑫,在遇到像這樣的突發情況(至於是不是突發還是她早有預感,要把江歌拉下水,只有她心裡知道),我不確定我比他做的好。

但是我認為乙個哪怕是個陌生人,在事發後我都會第一時間,去警察局做筆錄,該指證的指證,更何況是幫自己擋刀的人?再說後來避而不見江母,威脅不做證。再到局面裡,撒謊成性!

這個都不是乙個值得被原諒的人該做出的事!

8樓:LeoN

躲在門後被威脅的又不是那些用道德批判的人,他們當然想說什麼就說什麼。

我覺得只有哪天這些人徒手鬥持刀歹徒才有資格用道義來批判劉鑫的行為

9樓:且先森

如果純粹的自私自利,也能定義為自我保護。

那麼…答主啊,你並不會看到「知乎」,也不會來提問題。

因為人類早特麼滅絕了。

人類是由動物進化來的,但是為什麼是「進化」?

就人類這種渾身充滿了槽點的動物,憑什麼走上食物鏈的頂端?

就是因為劉鑫這樣的,在人類中,是不被大眾認可的。

你設身處地想一下——

你和劉鑫出了山洞去打獵,拿著獵叉子唱著歌兒。

有人認為,有人認為…

並不是閒得蛋疼,因為這些人的內心是和劉鑫一樣的。

他們表面上道貌岸然,如果真的遇到關係性命的事情,和劉鑫的做法會完全一致。

那就是,把你作為擋箭牌。

怎麼辦呢?

知乎上呢,見這種人,直接拉黑。

生活中呢,見這種人,盡量遠離。

如果是談感情,趁還沒有結婚,趕緊分手。

如果是已經結婚了,就祈禱自己平平安安的,不要碰上什麼倒霉事兒。

否則…你自己想吧。

10樓:燕王王皓

【劉鑫的自我保護行為?】

很遺憾,劉鑫的行為與自我保護根本八桿子打不著。

我看到前面有個坑,我繞過去——這是自我保護。

我看到前面有個坑,我拉個人填坑——這是害人。

有人扯什麼如果是自己,自己也不會開門。但我反問的是:之前為什麼把好友推到第一線呢?

哦,把好友推到第一線有「勇氣」,自己不開門,就是可以「理解」的自我保護了?

11樓:玊玊

先宣告我不是給劉鑫洗白……

我認為劉鑫其實更像人一些,在遇到危險的時候先保護自己,這是人類的天性,自私,

劉鑫看見江歌被捅就知道自己開門肯定就會死,在明知道開門就會死的情況下,換做任何人都不會開門。

這就是人

但是我看不慣劉鑫懺悔時時的虛偽

12樓:Tal·Rasha

人非聖賢

當時那種情況誰也無法對劉鑫太多地指責,但塵埃落定之後需要你站出來說明事實的時候,一昧躲藏,謊話連篇,被人戳脊梁骨都是輕的。劉鑫錯的不是在關門,而是這件事情結束之後的時間

13樓:淺淺

很多人認為不開門是自保本能,這個說的對,但本能不是逃避錯誤的理由,如果面對陌生人遭遇兇徒,那麼自保說不上對或錯,因為那不是你造成的,你只是運氣不好遇見了而已,但是陳本來是要跟劉鑫魚死網破的,江歌卻被鎖在外面,代人受過,劉鑫自保不是錯,自私懦弱都不是錯,錯的用他人當擋箭牌!

另網路絡暴力肯定是不對的,這個不必洗,不過她犯了錯,就要承認,承認了也沒有人要她償命,不是對網路上的大家認錯,而是向江歌,向自己認錯。

也有很多人都認為事情已經發生了,再譴責她給她壓力也換不回江歌的命,她也是為了自保啊,並不是故意的,何必再逼她呢,可其實認錯沒有那麼難,我們總是會為自己找各種理由來開脫來疏解內心的惶恐不安,但事實是你不認,這個錯誤也永遠存在,自欺欺人沒有意義,坦然面對它,才是真的放過了自己。

14樓:飛翔的荷蘭豬

並不是說沒有過,只是說在生死關頭,自保行為可以理解。後面逃避責任也是很大的鍋。

但是「沒有劉,江不會死」這種把所有責任往劉身上推的,我覺得過頭了。

15樓:

同性相吸,物以類聚而已。

我們身邊就隱藏著無數的劉鑫。

他們懂得隱藏,很會偽裝

表面笑意盈盈,甜唇蜜嘴。

也會主動噓寒問暖,關心備至。

可一旦遇到直接利益衝突,他們立刻變得冷血無情,心狠手辣。

選擇了劉鑫,其實是理解了劉鑫。

因為換做了他們,同樣會毫不猶豫讓閨蜜替死。

選擇了江歌的人啊。

最重要是分辨出身邊人裡,是否有隱藏的劉鑫。

毫無原則的仁慈與不假思索的善良,會將自己推向深淵。

16樓:

為什麼有人贊成劉鑫?

因為有人就是喜歡劍走偏鋒,用自以為獨到的見解標榜自己與眾不同啊。也不是說這樣不好,假如說的有理有據,一是一二是二,大家也能理解。

然而放在江歌一案中,拿「贊成劉鑫」說事還真就是自尋死路了。因為無論從哪點看,劉鑫的行為都足夠她被網友的唾沫噴死上百次了。

自私、虛偽、不坦誠、不善良——

你瞧,人性裡幾乎所有令人厭惡的特點她都佔全了無論再怎麼辯,她這輩子恐怕也洗不白了。

17樓:半空中的jio

瀉藥…危險面前,不是所有人都能化身劉胡蘭

而且受害者母親都說,乙個女孩子,害怕,關門可以理解,無可厚非!

但事後不承認,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將原因推到不能說話的江歌身上。

妄圖製造出我無辜,我真的是無辜,真的真的很無辜的假象,我就只能說,去你家發春一戶口本的吧!

我不敢說事發我能比劉勇敢,但能保證事後比她們一家都像個人!怎麼不能譴責她了?!本該她陪著江母去做的事,一面沒露,都是網友全程陪護。還不許罵了?哪來那麼理直氣壯的不要臉?

江歌案中的劉鑫有沒有可能反訴江歌媽媽

劉鑫會不會提起反訴我不清楚,但是如果她提起了反訴說明她律師不懂法,法院肯定不會受理該反訴請求,而是直接告訴他她另行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三條 反訴的當事人應當限於本訴的當事人的範圍。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基於相同法律關係 訴訟請求之間具有因果關係,或者反...

請問江歌遇害案中,如何通過立法懲戒劉鑫在該案中的所作所為?

一根圓規精 雖然我一直支援江媽媽,非常討厭劉鑫 但是我並不覺得劉鑫會被入罪,因為她的確沒有犯法。立法也不可能,你以為法律是玩泥巴嗎?如果道德問題能入罪,那這個社會不亂套了嗎 劉鑫沒有犯法!不可能會被判刑,甚至索求的賠償也非常困難。不過吧,人在做天在看,只要做過那麼一點昧良心的事情,真的會下地獄的哇 ...

劉鑫為什麼要傷害江歌媽媽

豆腐腦 不然她就得揹負個大包袱了唄,按普通正常人思維就是,我得還債啊,這是良心債,最少逢年過節得去看她不是,最少得每年掏點生活費給她不是,將來老人走了我得送她上山不是?老話說碗公尺恩,斗公尺仇,大實話了。 鐵匠 劉三金為什麼要傷害恩人的母親!因為劉三金要撇清自己!要撇清江哥因為她,被劉三金的男友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