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魯迅這句話?

時間 2021-05-12 19:09:34

1樓:「已登出」

比如林語堂的幽默

小老頭批:把肉麻當有趣。

比如古書與白話

小老頭批:老手段的自然不會長進,到現在仍是說非「讀破幾百卷書者」即做不出好白話文,於是硬拉吳稚暉先生為例。可是竟又會有「肉麻當有趣」,述說得津津有味的,天下事真是千奇百怪。

其實吳先生的「用講話體為文」,即「其貌」也何嘗與「黃口小兒所作若同」。不是「縱筆所之,輒萬數千言」麼?

比如二十四孝,老萊子娛親

小老頭批:《二十四孝圖》一文中寫道:「正如將 『肉麻當有趣』 一般,以不情為倫紀,誣衊了古人,教壞了後人」。

2樓:等等

事物兩面性

你的諷刺,在對方看來就是冷嘲

你所以為的有趣,在別人看來肉麻到哆嗦

就看別人認不認同你

看你有沒有戳到人的心裡

所以別想那麼多有的沒的關心自己是諷刺還是肉麻魯迅不還被某些人稱為最大的噴子

先生從來都不缺爭議

他的諷刺是不是冷嘲

你們自己看

3樓:

諷刺與冷嘲,肉麻與有趣,客觀定義雖然不同,而並非有準確的區別本質性,

區別兩者的,不是乙個程度或者量的問題,而是語境的決定,脫離了語境是很難區分這種感覺的

例如,錢鍾書的一些文字,像「對於醜人,細看是一種殘忍。」,一旦脫離了圍城的文字語境,單獨出來就很尖酸刻薄,但在作品中則能表現一種有趣和諷刺感

又例如王小波文字中難得出現的溫情情書

「你想知道我對你的愛情是什麼嗎 ?就是從心底裡喜歡你,覺得你的一舉一動都很親切,不高興你比喜歡我更喜歡別人 ,你要是喜歡別人我會哭,但是還是喜歡你」

如果處於作者的主體狀態,或者能與其產生同感的話,這些話是溫柔真誠而且有趣的,但是被無質感地摘錄出來,隨意當做情話贈予他人聽,則顯得肉麻和套路

4樓:月不西沉

我認為,前者是對於受眾的主觀能動性是激發還是抑制,後者是忠實是描述現實或者適度的誇大還是遠脫離現實的胡說。

主觀上,是為了指出問題來引人思考解決還只是讓人意識到問題;是為了給人一種美的享受,還只是功利性的吹捧。

客觀上,是會激發起人們改變的意願還只是讓人消極悲觀;是會引發人們對於美的共鳴,還是只靠比如誇張的形式炫人耳目導致少數人愉悅和更多人的不滿。

而僅從傳播的媒介和表現的形式上,它們是類似的,因此說僅隔一張紙。

魯迅這句話如何理解?

程良 我沒看原文,我的理解是這些人都與眾不同,和尚,尼姑是光頭,回教徒是大鬍子,耶教徒外中國人?而道教麼,脫了衣服就是普通人,穿上衣服就是道士,與常人區別不大,記得以前辦喪事,道士是老人客串的,穿上衣服跳跳大神,脫下衣服就去和大家普通的吃飯,很世俗化。什麼人招人恨,什麼人不招人恨,哪怕你再聰明再仁義...

魯迅說的這句話這麼理解?

和泰戈爾的那首最後的買賣像可以以此回答吧 早晨,我在石鋪的路上走時,我叫道 誰來雇用我呀。皇帝坐著馬車,手裡拿著劍走來。他拉著我的手,說道 我要用權力來雇用你。但是他的權力算不了什麼,他坐著馬車走了。正午炎熱的時候,家家戶戶的門都閉著。我沿著屈曲的小巷走去。乙個老人帶著一袋金錢走出來。他斟酌了一下,...

如何理解魯迅先生的這句話 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什麼才叫特殊符號 回想一下。有人給你聽他覺得好聽的歌時你是不是真的覺得好聽?有人給你看他覺得好笑的東西時你是不是真的覺得好笑?有人向你訴苦時你是不是真的感覺到了悲傷?還是只是憐憫?很多時候人類的情感是並不相通的,因為每個人的興趣愛好不同,你可能不會喜歡別人喜歡聽的歌,不會覺得他們看的東西好笑,甚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