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劉振智案公訴人閆芳設陷提問?

時間 2022-01-12 04:10:26

1樓:種花家小王

如果是學法律專業的大學生的話,可能對這個結果一點都不意外,更不會覺得公訴人有問題,其實在刑法學上防衛過當這個問題都存在爭議。

2樓:Silence

唐雪案都翻案了,希望這小孩的案子也可以,不要讓法為不法讓步。公訴人開了乙個很不好的頭,希望它的孩子天天活在校園暴力,校園霸凌的陰影裡

3樓:王德發

劉振智一方提供的證詞完全與事實監控對應,反而被告方提供的到處都是漏洞。我實在想不明白為什麼形式還是偏向於被告人,作為乙個一般人到底怎麼做才是對的,時候該怎麼應付這種司法敗類

4樓:藍白

公訴人完全沒有設身處地的為被告人想想,完全不考慮被告人被打時的痛苦和恐懼。09年我高中時被抓過點子,在東北抓點子就是隨便找個運氣不好的打一頓,我有一天晚上晚自習結束回家就遇到一群喝多的,大概有7 8個人,也可能10個,看上去也就高中那樣,我根本不認識,上來就踹我一腳,然後說什麼我欠錢不還,一群人就衝上來打我!拳打腳踢,一邊打一邊罵,cnm 之類的,我完全懵了,心裡很害怕,好在他們喝的實在有點多,有兩個人打我時自己摔倒了,而我家就在附近,我邊挨揍邊跑,跑進我家樓洞就大喊,爸,開門救我。

他們才一窩蜂跑了。身上有明顯傷痕嗎?沒有,只是臉上和身上有點紅,絕對稱不上什麼輕傷。

疼嗎?疼!更別提心裡多委屈多難過。

所以我看到公訴人閆芳的行為,我真的很氣憤,像這種聚眾毆打他人欺負人的,在當年我報警警察都不願意管,一是不好抓,我家附近也沒有監控,我連他們長什麼樣我都記不清,說不明白,具體幾個人我也不清楚,怎麼抓怎麼找?二是他們的行為勉強算是尋釁滋事,我身上又沒什麼傷,也沒有什麼財產損失,完全算不上情節惡劣,在警察眼裡事小還麻煩,可能我就活該挨揍吧。

從那之後我每天上學身上都帶一把小彈簧刀,幸運的是我沒再遇到過這種事,如果再遇到了這種事,我出於自衛的帶刀行為,是不是也活該被判刑,我是不是也有主觀傷害他人的意願呢?如果沒有監控,我被一群人打,拿刀反抗捅死乙個,我是不是有口難辯然後一輩子毀了?可是我只是當時被打了之後很怕再遇到這樣的事,因為我不知道我下次遇到的情況是什麼樣,下次我還能不能跑回家。

同理,劉震智的行為完全可以理解,第一次睡覺時毫無防備被抓出去,一群人,第二次再來,因為心裡害怕帶一把刀壯膽和自衛是很容易理解的,我非常同情被告人劉震智,因為我在他身上看到了我自己。

5樓:人基功德無量

個人不懂法,但是稍微知道些邏輯和辯論。如果目的是還原事件,那麼問題可以圍繞時間地點人物,再深一層動機動作重構心理活動。如果是辯論反擊,要抓住對方不符合邏輯或明顯細節不足的地方。

怎麼疼?你怎麼忍不住?

典型為了提問而提問,真的案件相關嗎?企圖依靠快節奏的提問,打亂對方思緒,讓對方口誤?

總體看下來,就她最離譜。受害人家屬有情緒,不懂法,言辭不準確就算了。閆是法務相關的人員,沒法讓我感受到她在追求真相,追求公平正義,反而是目的明確地在玩文字遊戲。

被毆打說成互毆,互毆說不通又說推搡。最後就是很努力地往「主動」「故意」傷人上面引,卻不考慮這可能不存在或者比例比較低。不夠客觀,不夠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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