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XTOMMY
既然貨拉拉曾經拿錢消災,那就想辦法再讓它拿一次,用一筆不可明說的錢和司機一家和解,皆大歡喜。此為上策。
中策是承認錯誤,誰勾的朱,誰拿的人,該罰的就得罰,該換的得換。賠償按規定的賠,這個錢可以由獎金裡扣。做錯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從來不做錯的人。
下策麼,就是拖,拖到大家都忘了。到時候找個人幫他承認,或者怎麼著。但司機一家老小需要安撫,這也是個大問題。
2樓:MeiF
說實話,國內應該出現乙個類似「紅脖子」的組織了,保護廣大普通男性。
大家還不明白嗎,女拳不敢衝有權有勢的精英,只敢拿普通男性撒氣,普通男性沒有享受性別的優勢,反而一直背鍋,稱得上比竇娥都怨。
魔法才能打敗魔法。
對付女拳,就要比女拳更狠。
3樓:絢夜歌
雖然貨拉拉事件的後續社會影響到不了彭宇案的級別(跳車門檻可比碰瓷高多了),但是彭宇案因為當年裝置條件有限起碼沾了點程式正義,貨拉拉案的事發還原可是直接把案件性質定死了,真要判刑那就是實質程式雙不沾,長沙司法再下作都不敢這樣玩。應該只是想拖時間降熱度。
當年判彭宇案的法官葬送的大好前途,很可能終生都只是個小職員了。或者說,即使如此他依舊能在體制內安安穩穩當個公務員。
現在情況,一邊是把人放了接受問責必受罰;另一邊是拖時間等熱度降下來還有機會寧事息人。青天大老爺也是要掙扎著保烏紗帽的嘛,不寒磣。
4樓:
長沙正在極力打造網紅城市,旅遊城市,要吸引的就是女人。不會為了乙個郭楠得罪女性群體,不然集美們振臂一呼,茶顏悅色就難賣了。
5樓:
檢查院:把你媳婦找那個律師換了,我給你找兩個好說話又聽話的援助律師,按我們的意思辦辦就行了。(不好定罪,給個面子,你吃點苦,走個過程,給你爭取寬大處理)
司機家屬,猶猶豫豫。。。
實際跟本原因還是因為司機到底犯了什麼法,都很牽強,除非司機他自己認罪。
6樓:上善若水
都這麼久了,早就超期羈押了吧?
再說當初就沒證據證明司機是故意或者過於傷人,能刑拘就離譜!
沒有哪個法官敢判這個案子有罪的,因為這是刑事!
無期或死刑都要向上報的!
你覺得省院或者最高法是瞎了能給你核准?
誰當初指揮抓人的,誰去背鍋,還以為在20年前呢
7樓:愛打拳的金融男
所以說女權社會也傷害女性。周師傅的妻子也在四處鳴冤。
女人們吶。
反抗女權,支援男權也是支援你們自己,因為你們也會有父親,丈夫,兒子,所以為他們爭取權利,就是為你們爭取權利。
女權社會傷害對有人。
8樓:小明
乙個託字當道,有罪就判,無罪就釋放。司機所做並無不妥,司機只是個凡人,有情緒沒有罪過吧?輕點剎車是最好的做法,急剎女孩可能當成就交代了。
9樓:
存疑有利於被告原則~
證明被告「有罪」的都是被告自己的言論~
這點在法律程式上就不足信~
起訴時,被告只要隨便翻個供,公訴人就要敗訴~
10樓:蘭尼斯特的小矮人
我始終還是認為不應對該司機定罪,具體原因可以看我的這個回答。
蘭尼斯特的小矮人:3 月 3 日,涉事貨拉拉司機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正式批捕,詳細情況通報發布,還有哪些值得注意的細節?
貨拉拉事件之男女互換版
11樓:stupidman
讓我想起了崑山龍哥案,如果不是最高法介入,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下面這些檢察院法院會判成什麼樣?以前的可沒有正常防衛,必須人家把刀砍在你身上了,你才可以防衛,否則刀距離你一厘公尺,你都不是正當防衛!
12樓:nvpcer
最終結果大概率就是檢察院與法院溝通完成,判個過失殺人罪,緩刑釋放,為了防止家屬告御壯翻案會安排他和他妻子乙個編制工作,這樣面子和裡子就都有了
13樓:Yaooo
這個案子的罪名只可能是過失致人死亡吧,根源就是有沒有過失,雖然我覺得大概率是有的,但是法律要證據,而不是我覺得活著誰覺得,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不到過失存在,該放就放了唄。
14樓:王里充
交通領域最常見的過失致人死亡罪是交通肇事罪,這個案子連交通肇事罪都定不了,說明司機在駕駛過程中沒有任何違章行為。檢察院只能從其他途徑證明司機存在過失。辦法還是有的,只要檢察院讓司機承認雙方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了爭執,女方威脅:
「停車,我要下車,如果不下車我就跳了。」這種話的話,這個案子還是能按照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的。不過,現實中肯定沒有說過類似的話,如果說過的話,早就問出來了,這個案子何必拖到現在。
就算女方真的說過這句話,僅憑口供,證據證明力也是不夠用的。所以很難辦,檢察院還是得多想辦法。本人沒有任何教唆或者慫恿檢察院違規辦案的意思,只是分析案件可能的走向,也沒有任何能力影響檢察院依法辦案,如果最後的生效判決與本人主張存在一定相似性,與本人無關。
15樓:浮生
當地負責人騎虎難下迫於壓力抓了無辜,不想擔責也不想被女權圍攻影響仕途,最簡單的辦法理所當然的就是欺負老實人。
莫須有關到認罪,他就無錯有功,至於道理公義和法律。
誰在乎?
16樓:
騎虎難下了。
最好的結局就是讓司機自己認罪,免得出來之後可能還要申請賠償追究某些人員的責任。
「發現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並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後,周某春並未採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緊急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並開啟車輛雙閃燈」。
當初通報裡的這句話不知道是哪個邏輯鬼才寫的,司機真急剎車不就妥妥地坐實了過失殺人?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17樓:該說啥呢
乙個不偷不搶老老實實憑自己本事掙錢的人只因為拉了乙個摳門老鴇搬家,老鴇自己跳車死了,就要老老實實掙錢的人關進去,一關就是半年多,並且不讓見家屬指派的律師,只能說長沙爛透了
18樓:雲深不知處
公平正義是法治的生命線,是司法的靈魂。
而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毀壞法律,汙染水源,其惡果甚至超過10次犯罪。
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百的傷害。
人民群眾每一次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損害的是法治的尊嚴、社會的公平正義。
司法工作成效如何,要由人民來評判,司法工作也是群眾工作,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讓當事人勝敗皆明、心服口服。
100-1=0,全面依法治國也不應該成為一句口號。
19樓:抹茶拿鐵
想到句台詞。
「有屎沒屎?有屎拉啊!!」
貨拉拉已經與車某家屬達成和解,這個事件的結果已經有了,還在糾結個什麼勁?
到底是誰在阻攔?這應該嚴查。
20樓:
結果一,無罪,國家賠償
結果二,無罪,但有其它違法情況,拘留、拘役,時間正好,直接釋放
結果三,有罪,緩刑,時間正好,直接釋放。
21樓:半形
公安抓了,查了,出了通報,放了。
檢察院抓了,查不出來東西,送法院法官肯定不背鍋,就一直偵察。
法院,你檢沒有充足定罪證據別往我這送,不然判有罪我背鍋,判無罪打你臉。
22樓:黑鴨
跳車自殺的是女人
貨拉拉司機的妻子女兒可能就不算女人罷
她們才是這次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
其實這種情況,司機反而不著急,司機的妻子那是真的焦頭爛額夜不能寐girls help girls 我沒看到girls hurt girls 我看的清清楚楚貨拉拉事件
我只悟得乙個道理
23樓:
懇請周葉芝同志繼續完成好對本案的辦案程式的監督工作。
懇請彭君同志做好相應的宣傳工作。
匿名網友(1/1)
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領導介紹: http://www.
changshayl.jcy.gov.cn/bygk42/202009/t20200915_8937276.html
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職能: http://www.
changshayl.jcy.gov.cn/bygk42/202009/t20200915_8937318.html
24樓:
女權定罪,你不得不認啊.jpg
我希望女權人士能為司機的老婆孩子捐贈錢財(哦,當然,這幫女權只會動嘴不會真花錢去幫助女同胞的)
25樓:北風連雲
這不是很正常嗎?放到吳亦凡身上,各位肯定巴不得這樣。刑事案件在看守所待一年以上見不到家人太正常了,周本人還不能要求要啥樣的律師了?
也許他是要省錢吧。但我必須要講,我看有的答案裡,乙個人死了竟然比不上週要留案底,這種風向真的讓我無法接受,這是乙個反向的林生斌事件。林生斌那裡,網民不依不饒的要判林生斌死刑,這裡,必須無罪釋放。
你們肯定覺得都很理直氣壯。行吧,不過我覺得現在已經很過火了,你們小心為上。
26樓:LockeCole
這還是2023年嗎?
一方面我們奧運健兒取得了越來越突出的成績讓我們覺得國家愈發強大先進 。
另一方面某些地方司法機關居然能做出這種扣人不放不讓家屬見面還要求撤換律師的原始野蠻操作?
金牌多了固然讓人激動,但地方司法的落後讓人更加心寒。
27樓:Oberstein
這個問題下居然還有人甩鍋給女拳!
公檢法是在女拳的領導下嗎?公檢法的領導是女拳會員麼?這些部門的領導就沒幾個女的。用慈父的話說,這些領導都是用特殊材料製成的人,又怎麼會沉迷於女色或者害怕女拳呢?
檢法不說,公是妥妥的暴力機關,女拳手裡有幾個師?
甩鍋給女拳的人,還不如那些要去劫法場的51F的粉絲呢,好歹人家是真剛(起碼在嘴上)
28樓:有點有趣的外星人
試想這種事情落自己頭上就感到渾身發冷的恐懼,莫名背上人命的心理陰影,被看不到頭的漫長羈押的絕望。。。。
這案件有很大疑問
1.這種並不複雜的案件為什麼把嫌疑人羈押了五個月還沒有解決?如若最終無罪,把乙個無罪的人關五個月這件事情誰來負責?
2.任何人都有辯護權,是誰換了嫌疑人的律師,是誰阻止他見律師?這程式是否合法?
29樓:聽濤心情小筑
這種事,我第一次感到恐懼,真的徹骨的寒意。我第一次看到一句話毀掉乙個人。
乙個女拳,放手吧。他只是個普普通通的勞動者,他憑本事吃飯。放他一條生路吧!!!
你們不是girls help girls。他有兩個女兒,他一但誤判有罪,他的女兒今生難以翻身。你們還要毀了她的女兒一生嗎?他女兒一生還未開始呀!
男生們,我求求你們了,好好學習,好好考試。五殺,排位,吃雞帶來不了什麼。不要再把機會拱手讓人,這樣的陣地不要再丟了!!!
30樓:楚烈
表示關注,
地方地方,在這叫地,規矩叫方,
以前是在這規矩大,叫做管,
所以有縣官不如現管的說法,
這事情本來簡單,弄複雜了,誰弄複雜了,可以查一查,越是查,越沒幾個人經得住查,
關鍵就在,不查。
時代不同了,十年前二十年前,不查,有理。
時代不同了,十年後二十年後,不查,有意思。
31樓:無言無語
有太多想說的!
卻沒法說!
這些年看了太多匪夷所思之事,積蓄到現在,連在觀察者網的巨集大敘事面前我都心如止水了!
請問,還有什麼更好的療效藥方嗎?
如何看待貨拉拉跳車案女孩父親發聲 不願與司機方和解 ?還有哪些細節值得關注?
我放棄了 我覺得這裡說回答說司機無罪的都是貨拉拉顧的水軍逗死我了。你腦子裡有碗豆腐腦都說不出這話。貨拉拉賠錢了,家屬也拿了,這事兒貨拉拉這邊就算了了,貨拉拉是第三方,他給這個錢多少有因為司機和他們的關係,也就是預設認為司機確實有過錯在先,然後說一大堆,大概意思,加強管理,言外之意,就是這個司機的問題...
如何看待貨拉拉跳車身亡案 檢方已提起公訴?
Yaooo 提起公訴沒問題,有爭議,上法庭打官司不是理所應當麼,並不是說上法庭一定就必定判有罪。有問題的是不准司機親屬請的律師介入,如果屬實,等於不准別人辯護,完全違背法治精神。另外這種熱點案件,如果法院不想被罵,只能庭審公開。不然有罪無罪都會被罵。 萌萌的涵小涵 感覺這種事情其實有一種判法 定過失...
如何看待貨拉拉跳車女孩的弟弟連聲感謝都不給網友就刪除微博消失了?
小魚 現在網路上都是有推手的,現成的文章,現成的表演。讓你分不清真假,對於現在的網路環境只能將信將疑等官方實錘否則容易被當槍使。黑的變成白的,白的變成黑的,在於資本。社會的變化太快,立法的進度太慢,違法的成本太低導致人為了利益可以不當人。賣假貨,誣陷,造謠,誹謗,網暴等等基本上很難有人付出了多大的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