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老闆完全忽略勞動法,作為人事的你應該如何說服她

時間 2021-05-14 17:17:33

1樓:霜冷雁

這樣的老闆粗略分成兩類:

第一類,不良企業主。不把心思放在好好經營企業上,總想著總麼壓榨、剋扣員工。這樣的老闆盡快離開。事情做不成是你的錯,事情做成了產生不好的後果還是你的錯,何況你還需愧對良心。

第二類,也是絕大部分的老闆,他不是忽略勞動法,他甚至比HR還懂法,他只是從老闆視角來看問題,他需要達到目的,且不被勞動法限制。

比如,公司今年市場原因利潤特別差,需要減少一部分員工,你告訴他勞動法規定要N+1;比如他說張三不出活,立刻讓他滾蛋,一分錢都不賠,你告訴他應該協商解除,可能需要N+1,甚至2N,如果用績效考核原因解除,需要有KPI有考核痕跡還需要培訓、轉崗……;比如老闆說員工固定工資太高,要求你調整一下薪酬結構,把一部分固薪調整成浮動薪酬,加大考核力度,你跟老闆說這屬於實質性勞動合同修改,需要徵得員工本人的同意……;

如果是這些情況,我覺得,需要責怪的不是老闆,而是HR。

乙個好的HR,需要站在老闆的身邊,用跟他一樣的眼光看問題,然後用你的專業能力告訴老闆:我聽懂你的意思了,我覺得我們可以這樣操作……,這樣做可以將影響降到最低,也有益於安撫員工情緒。當然,這樣做還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不排除出現仲裁的可能,但我們這種做法於情於理講得通,未必一定會輸掉仲裁。

2樓:仔雲草

事實上中國現行的勞動法還是2023年通過的,即使是勞動合同法也是07年修訂08年施行的,所以其在適用中出現了諸多問題和矛盾。所以,也是時候修訂了。

3樓:君帆法律服務

忽視勞動合規合法或漠視法律風險的行為終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建議您收集幾個因遵守勞動法而獲益及因違背勞動法而損失慘重的相關案例,通過對比,讓您老闆感受法律風險帶來的沉重教訓。

4樓:無獬可擊

按照你說的情況,可能你的老闆也不是什麼懂法、知理的人。所以,如果你想說服這樣的老闆有一下幾種可能:

一、直切提起訴訟或仲裁,用實際行動給老闆乙個教訓。(不過這個已經超出了說服的範圍)

二、假裝善意提醒,直接或者通過人事部門詳細舉例某某公司因為違反勞動法最後造成了多大的損失,相信他會更心疼錢的。

三、直接拿法條去據理力爭嗎,很可能就被老闆趕出來了,然後工作也沒了。

不過我覺得,如果真是這樣的老闆,你試著去改變他的思想還不如你改換你的工作。

5樓:小夏

想要改造老闆,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是的,勞動合同法出台那麼多年的了,很多人也都開始有了法律的意識,但仍然有很多企業不遵從勞動法的規定。你能認為老闆是個傻子,他不懂法,是個法盲嗎?不,可能在他心裡跟明鏡似的,但,站在老闆的角度,他看到的問題不僅僅是勞動法,還有很多其他的層面。

例如,創業是一件艱難的事情,創業的底層生命線是盈利,起碼你得先活著,你才能去考慮活得好。說的直白一點,今天完成按照法律的規定,薪資、社保、福利等等都一一按照法律的標準,可能明天財務就跟老闆說,公司賬上連基本的保障資金都不足了,公司可能馬上就要倒閉。這個時候頂著壓力,老闆心理自然有乙個輕重排序。

他是在冒險的,他也知道自己在冒險,資本家本身也是冒險家。

作為人事,確實有提醒老闆風險的職責,但最終的結果不是你能掌控的,除非你變成了老闆。如果你能接受老闆的管理,在法律邊緣遊走或是背道而馳的風格,那麼你就只做到提醒的義務即可,決策還是老闆的。

如果你們的價值觀不同,要走的道路也不同,那麼你可以考慮離開,去找到與你價值觀相同的企業,那裡才適合你發展。

以上僅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6樓:我的小惡魔

你應該跳槽。如果不跳槽的話,你應該考慮如何保護自己,如果出現法律糾紛,如何規避,如何把違法行為推給老闆,每一項違法的人事規定都要有老闆違法的證據,都不要從你這裡開始。

哪位大神知道勞動法的知識。

司機分扣完了怪誰?分扣完了不能開車難道公司白養你老公?所以安排其他工作給你老公是合理的。至於1000的工資是不是合理,要看你們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還要看和你老公從事相同工作的其他員工的工資是多少,你老公的工作效率和熟練度怎麼樣,綜合參考。 九晨 很明顯,上兩個的回答是第一需要明確主體責任。如果...

請問勞動法試用期無故辭退的賠償?

上海勞動仲裁諮詢 既然認為是無故辭退,那麼你要主張的是賠償金不是經濟補償,俗稱2N。在這個單位工作不滿六個月,賠償金就是乙個月工資。你的月工資標準超過當地市平工資三倍,按照市平工資三倍作為基數,算乙個月工資賠償金 律政佳人 請問是因為什麼原因被辭退的呢?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比如...

請問關於勞動法中關於脫密期的問題?

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提前30天書面提出,第31天就可以走人 所以企業規定6個月的脫密期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2 類似情況勞動者可以在第31天離職後申請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該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結清工資。 勞動法諮詢師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