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離職需要多久?

時間 2021-05-30 22:37:06

1樓:程向陽

如果說你已經從學校畢業,那麼在社會上工作時,在法律上就不叫實習了(可能某些行業規定叫實習)。

你說的實習應該勞動法中的試用期,只不過試用期是可有可無的,如果用人單位與你約定試用期,那便存在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勞動者辭職的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單位。試用期滿後,就需要提前30天了。

發生爭議的,你要舉證證明你已經通知了單位,也就是說你要拿出已經通知單位的證據。

如果說是勞動關係,不簽訂勞動合同則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從第二個月起應當支付二倍工資。但是你在申請仲裁時,必須對存在勞動關係進行舉證,也就是用工資發放記錄,社保繳納記錄,工作記錄,同事證言等證據證明你在該公司工作。在你完成舉證後,單位才承擔二倍工資賠償責任。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1、實習生是學校實習生,還是一般公司裡說的實習生。

2、如果是前者,大多數的裁判觀點是認為實習生不具備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主體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可見,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對勞動者及勞動就業保障範圍都作了明確規定,而依據該條規定,在校生並不符合」勞動者」定義的條件。他們在實習單位實習期間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學生,實習的本質只是課堂教學內容的延伸,並不會因學習場所的改變而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勞動者。因此,實習學生不能算作中國《勞動法》上規定的勞動者。

3、如果是後者,那麼實習期間相當於試用期期間,構成勞動關係,適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預告解除。未簽書面合同,用人單位還要面臨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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