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情節惡劣的死刑犯是否應該發明一種不人道的極刑讓他們感同身受?就張瑩穎事件來說?

時間 2022-01-21 23:16:28

1樓:

酷刑並不能防止犯罪,秦始皇實行酷刑也無法秦朝的滅亡。國家合法的殺人也需要人道,如果國家合法殺人都極其殘忍,如何要求別人人道,甚至還會讓犯罪份子效仿。讓乙個人遭到應有的懲罰,其實並不需要酷刑,酷刑摧殘乙個人的身體,進而摧殘乙個人的意志,但讓乙個人毫無希望,生不如死其實比酷刑更可怕。

所以有時候,判處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才是對乙個人最大的懲罰。

2樓:MAS

別想了,所謂文明國家沒有不縱容罪惡的。比如未成年犯罪,比如酒駕(酒駕造成慘劇不是不可預見的,但是你還是堅持喝酒開車,良心呢?)。

這個世界很有趣呢,你不知道乙個人未成年時有沒有殺過人,這是他的隱私,你不知道乙個人是不是精神病,這是他的隱私,你不知道乙個人有沒有愛滋病,這是他的隱私……嗯,這很人權

3樓:侃法

在科幻劇裡已經展現了

你可以去看一下黑鏡第二季第二集 《白熊》

另外站在國家的角度來說

法律是維護國家統治的手段之一

國家統治需要的是維持社會穩定

所以只要一種懲罰能否為當時社會大多數人所接受,不會造成社會動盪這種懲罰就是適當的

「極不人道」這四個字就體現了社會民眾的負面評價所以國家不會選擇這種懲罰手段來處理犯罪

換言之如果現在我們全中國人民上上下下所有人都支援五馬分屍、凌遲。大家都認為非常棒。

那麼我們國家就肯定會選擇這種懲罰方式,並且寫入法律中,以滿足國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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