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死刑犯臨刑前一夜會怎麼度過?

時間 2021-05-05 21:08:51

1樓:煙火照長空

一般都會安排死刑犯與其家人進行最後的告別,滿足犯人生前最後一頓想吃什麼的願望,安排表現較好的犯人陪同防止死刑犯做出極端的事。一般犯人犯了很嚴重的事才會被判死刑,在此之前他們肯定是有做好了這種面臨死亡的準備,所以內心並不會有太多的掙扎。本身這種犯人就已經做了壞事,所以承擔自己應該要承擔的後果沒什麼不對,這種人被判死刑其實也沒有什麼好值得同情的。

相反的我會更加同情那些被犯人傷害到的無辜受害者,生命沒了不說,完整的家庭也就此破碎,這可不是一命抵一命就能夠了結的事。

一、最後一夜前與家人進行告別

能夠安排死刑犯與其家人見上最後一面,來乙個告別其實很有人情味了,能夠讓他們好好說說話,把該交代的事都交代了,這也算是乙個完整的句號。死刑犯的家人其實也很無辜,他們也不想失去這麼乙個家人,可做錯了就是做錯了,他們也沒有什麼辦法能夠改變。能夠在死前見上一面,已經是最大的開恩了。

還有乙個原因就是把錢財方面的事情都安排好,比如有什麼銀行存款或是遺囑,也跟家人交代好。

二、最後一夜前改善伙食

通常在死刑犯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天,獄警都會詢問下死刑犯有沒有什麼想吃的,只要不是太過分的要求就都會滿足。這其實也跟我們一句俗話有關,那就是「不做餓死鬼」,古代人執行死刑前也是會給犯人吃點東西墊著肚子。這個規定也一直傳承下來了。

比如吃點好的肉、喝幾杯小酒、吃幾個水果之類的,獄警一般都會滿足。就算犯人沒什麼要求,獄警安排的伙食也會比往常的要更加豐盛些。說是體面些也好,說是有人情味也罷,這也不算是什麼很難滿足的要求。

三、最後一夜前防止犯人自殺安排其他犯人陪同休息

有些極端的犯人會不想面臨死刑,要麼就是先自行了斷自己,要麼就是想方設法的逃出,所以獄警都會安排三五個表現好又體格好的犯人一起跟死刑犯休息。不過還有乙個說法就是為了死刑犯在死之前可以不那麼孤獨,所以安排三兩個人過去陪著說說話,聊聊天。很多人會覺得死刑犯生前做過很多作惡多端的壞人,受害者都沒那麼好的待遇,憑什麼犯人就有,這其實也可以說是我們的法律有人情味的一點吧。

這也在勸告我們在做壞事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後果,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就做出了後悔的事,要好好過自己的人生,不要傷害別人,也不要傷害自己。

2樓:

19年因為某事被跨省抓捕,在昆明某看守所呆了一年多,見過倆死刑犯,乙個是進去快半年,調來乙個死刑犯,販毒八十斤,還攜帶槍枝,在號子當老大,我釋放他才剛剛開完庭,這會估計才判決

另乙個是我調號子後,快出獄的時候分來了乙個殺人姦屍碎屍的,理髮店老闆,跟女顧客為了十塊錢會員卡,爭執起衝突,發生慘劇,昆明人應該都知道,也知道我在的哪看守所了,進號已經判決了,等複核,每天戴個腳鍊子,也不用值班,吃了睡,睡了吃的

3樓:上晚自習

這種前幾年還行尤其校園貸出現那幾年有些人真是賺發了現在不行了越是生意亂的時候越是有機會賺錢,但是有些人就是賺到了錢在該退的時候沒有退,別人都把規矩立好了你還在搗亂市場?下場只有

4樓:呼倫貝爾

那些回答吃好喝好的都是在說瞎話,看守所壓根不會告訴死刑犯明天要被執行死刑。為了安全,在執行死刑的當天早上告訴他,其實不說都明白,見一下親人,給根菸,問一下想吃點啥,正常人都吃不下。那天早上單位吃的麵條,給他端了一碗麵湯,哆哆嗦嗦的喝了兩口,抽菸的手直打哆嗦,見親人交代後事,照顧老娘,法警在一旁也會落淚。

看完這個場景,我回去躺了好久,感覺腿一直使不上力。所以說臨刑前的一晚,或者說無數晚,自死刑複核以後,對於他們來說,每晚都是煎熬,對自己死期的未卜。

5樓:我不知道

最後一夜?送過兩個,晚飯比平時好一點,可以跟管教說,一般都能滿足四個菜,一包煙,沒有酒。上半夜和下半夜號裡各三個人陪著,乙個守門口,乙個陪邊上,另乙個保持距離看著。

基本不會睡覺,會冷不丁的跟你問一句話,亂七八糟的內容都有。肉眼可見的顫抖,陪著他說話你能看到他那種狀態,全身都抖的那種,到吃早飯那會兒基本用不了調羹,一般都是給他拿饅頭墊巴,也吃不了什麼。

越到凌晨人越緊張,其中乙個就是這樣到早上時心態崩了大喊大叫還拉稀,武警來了以後整了一陣才出來。

6樓:丁香子

我和大家角度不一樣,你們都是身邊遇到或聽到的死刑犯,我不是

我有一天很累,做夢夢到了我殺人了,以下是夢境第一視角

我為了我閨女殺了人(實際上我才19),把那個人殺了之後呢,我一開始沒什麼感覺,過一會意識到我殺了人,非常懵,直接感覺所有東西都失去了希望和意義。後來我待在家裡,直接有律師登門拜訪想要幫我辯論賺錢,那一刻我崩潰了,所以我知道我是判死刑的,非常的無助。

7樓:M.r李徵陽

鄙人有幸在看守所待了1年零6個月,廣東普看,正常乙個犯人從抓進去到宣判死刑,上訴是非常漫長的階段,少則兩年起步,在上訴一下就是4年,我這個監室有個50多歲的死刑犯吧,聽說是乙個制D師傅,已經待了2年多了,帶的手銬腳鐐起碼30斤,死刑犯的標配,日子跟其他犯人一樣,但是可以不用幹活,還有2個小弟,跟著他,每天按摩洗澡,反正日子過得挺好的!

是有點跑題了,說回來吧,死刑犯前一天怎麼過,其實看守所沒有監獄那麼嚴格,裡面只要有錢,大魚大肉,香菸之類的東西應有盡有,所以談不上吃好上路,也許走流程,這個監室會佔個光,吃到幾片肉,不過一般也沒人吃,你想想要死的人才吃最後一餐!

但是正常最後一晚是睡不著的,雖然我沒看見,但是聽了裡面很多人說過曾經的歷史,各種鬼哭狼嚎,第二天早上6點,準時開門,看守所的大門聲音很大的,很容易驚醒。哐哐哐,進來幾個武警,你要能走就自己走,不能走就直接拖著走。

大概就這樣了。

8樓:只想告訴你

還記得我很小的時候,我爸爸那時還是刑警,我們的家就住在看守所的對面,看守所旁邊是戒毒所,武警部隊,以及實驗室,也可能就是法醫的屍檢房,我每天都在看守所門口玩,不記得大概多久,就會看見死刑犯套著腳鐐,手鍊頭上蒙著黑布。被抬著到大貨車上,一次排開站立著,後面都是揹著槍的武警押著。一次都是很多很多死刑犯同時押往刑場,他們大多數是已經不能自己走出來的,都是武警官兵抬出來。

你要問當時他的心態,我想一定是恐懼與害怕。至今我都能清晰的記得腳鐐發出聲響…

9樓:空空

你這假的,死刑犯是每個禮拜可以出去抽菸。看守所有乙個鐵圈。他出去回來平時就用鎖鎖住的,活動範圍很小。

也沒那麼誇張。被執行的時候不會告訴你,一般是凌晨四五點就來帶走。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也沒有說臨死前有好吃的。

都是一樣。只有被拉出去那一刻他自己才知道。早上8點左右會給他見家人。

十點左右就執行。別問我為什麼知道。我照顧過

10樓:李李

主要問題是啥時候槍斃,從來不會直接告訴,而且確定死刑後,慢慢等待。

一般死刑犯是通過頭一天的伙食及待遇來確定好日子快到頭了。

這個死刑犯難熬的不是知道死,而是判決後不知道哪天死,天天誠惶誠恐的過。

11樓:三川李

90年代法院對死刑犯執行前一天會通知被執行人,然後三種不同壓力瞬間到達死刑犯本人,同監室犯人,及看守所的領導及當晚值班人員!最無語的是家屬會收到法院執行通知書(也就是通知家屬收屍)有些家屬就會跑到看守所圍牆外喊話死刑犯,每到死刑犯執行的前一天晚上,特別凌晨時分看守所會安排民警,武警驅離影響看守所穩定的家屬!

12樓:

先說結論:平時怎麼過就怎麼過,因為沒人會告訴他具體日期。(這樣做風險最小)

死刑的複核下來後,犯人就開始數天過日子。

這個時間不固定,我們這是6天左右。

執行前一天和看守所所長溝通。

凌晨5點,除夜2班外全體在所警力集合。

到監室門口,所有人立刻起床,抱頭靠床蹲下。

三分之一警力進入,其餘警戒其他監室。

帶出人犯,由三分之一警力(不少於四人)帶到單獨關押室。

解開械具,換上自己的私服,重新加戴械具。擺上送別飯(餃子、熟食),開始談心。

監室內無異常則其餘警力休息。

7時許,法院車到門口,帶出人犯,驗明正身,解除械具交給法警。

13樓:海浪與沙灘

和平時一樣度過,因為不會讓他知道第二天執行死刑。在看守所上了五年班。經歷過兩個死刑犯。

被法院判處死刑後上訴,維持原判。然後判決要送高院審批。我們就跟死刑犯說,高院不一定會審批的。

他本人也抱有希望,高院複核下來時,對我們普通民警是保密的。死刑犯本人也不知道自己哪天被執行死刑。執行當天,執行車開進看守所,事務長安排廚師做了點菜給死刑犯吃,家屬來見最後一面。

14樓:

正常的過,我不知道其他地方如何,江蘇那邊看守所死刑執行並不會告訴死刑犯。

因為之前告訴了,出去後心理崩潰引發逃跑,亂跑導致混亂,所以現在都是忽悠出去。

等出門後引你到路口,四人駕著走,不會給你有任何引發混亂的機會了。

走那天等出去後,民警會過來叫你把他的東西全清理了,打包出去燒掉。

實際上那時候你就知道了,死刑犯出門那時其實並沒有意識到。

最後會讓你們封口,不要告訴人,最多帶那個室的人出去打掃衛生後給你點菸封口。

15樓:醉人心

每個地方不一樣有些地方會提前一天通知犯人把犯人單獨帶到乙個房間,然後給抽菸問你想吃什麼盡量滿足可以看電視有些犯人就是沒有通知有可能還在吃早餐管教就來把你帶走了直接叫你上路了

16樓:

正常過,一般執行當天早上才知道最終裁定下來了要執行死刑了,在這之前都奢望能夠不核准而改判死緩的。

通常來說,當天早上管教約談話的方式出去,之後一去不復返。管教下午過來說讓監室內把他東西都收拾一下丟出去了。

17樓:熊貓

02-03年,經手13個左右的死刑執行吧,02年,我下中隊第一年,女的夥同情夫雇兇撞死親夫,好像三個都是死刑,反正他倆是死刑,一起執行的,女的從看守所上押解繩的時候全程鎮靜,還跟情夫的講情話。讓她閉嘴她還很冷靜的跟我們說:說不幾句話了,我又跑不脫。

隊長沒說話,我們也就不管了。法院的再次核實身份,宣讀檔案(忘了什麼檔案了,好像就是判決書之類的)讓犯人留遺言。然後出看守所上解放卡車。

當年還有公審大會,某個廣場,我和戰友乙個卡車押情夫,家屬也有去現場的,哭的撕心裂肺,從那時候我就有了乙個信念:幹啥也別幹犯法的事。公審完,浩浩蕩蕩的車隊開始去刑場,臨時選的地方,前幾年回去看了下,刑場都是城區了。

中隊和支隊機動中隊的負責外圍警戒,全副武裝的那種。我跟戰友把犯人拉下車,有兩個犯人是被拖下來的,估計是腿都軟了。按照法警領導的指示一字排開,犯人跪下,乙個白大褂在犯人後腦勺指定乙個位置給行刑法警看,都明白以後讓犯人張開嘴,囑咐我們,槍響以後向前推。

兩個戰友一人按一邊肩膀,法警用64頂住犯人後腦勺,有個指揮的喊:行刑!槍響,我們往前推,犯人軟趴趴的趴在地上,有個偏了點,血竄半公尺高,白大褂挨個驗了屍,安排人扔卡車上直接拉火葬場了,後面的我就不知道了。

反正挺震撼的,回去的時候戰友們擠在一輛車上都不說話。回去營區卸掉裝備法院的請喝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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