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律師的職業道德有維護公平正義,那為什麼還有很多律師為壞人作辯護?

時間 2022-01-02 09:21:44

1樓:kongqqqqq

這就是律師觀念中的好人壞人與一般人觀念中的好人壞人差異了。

首先,不能說犯罪嫌疑人就一定是壞人,也有可能存在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情形,還有很多情不得已的苦衷,這些背後的因素只有深刻的介入到案件中才能揭示,先入為主是不好的,就像《肖申克的救贖》裡,安迪是壞人麼?他需不需要乙個盡職盡責的律師為他辯護呢?

其次,即便先入為主的認定就是壞人了,但也不一定就該打該殺了,我們說罪責刑相適應,他承擔的罪責要和他的違法行為程度相適應,如果他僅僅是輕微的違法了,卻要判重刑,對壞人本身而言,也是不公平的;

最後,公平正義是乙個具體的概念,不是乙個寬泛的虛無的口號,只有從乙個個具體的人出發,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才知道他為啥當初做了那樣的行為,如果沒有律師的介入,公檢法人員畢竟工作量大且作為領取國家俸祿的公務人員,並無非常明顯的動力去維護乙個「壞人」的權益,而律師因為職業準則就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受惠於案件結果,如果辯護成功會得到相應的回報,因此更加有動力有意願去維護當事人的權益,這樣才會與公檢法之間形成三角形的對抗,進而保護到壞人應有的權益。

2樓:Ollra

民事案件中有原告和被告,你覺得原告是好人還是被告是好人?

刑事案件裡面有公訴機關和被告,按題主的意思所有被告都是壞人的意思了?你這個問題應該換乙個問法,為什麼國家要出台刑事訴訟法給被告人安排辯護人?公安機關抓住了直接送牢裡去多好,還審什麼審?

多浪費司法資源。

現在很多省份高院都出台了刑事案件辯護全覆蓋的指導意見,要求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須有律師為被告人提供辯護,沒錢的國家出錢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你說說國家一邊讓檢察院起訴一邊出錢給被告請律師辯護,都是國家請來的,哪邊是好人哪邊是壞人?

3樓:長沙曾律師

國家的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公正受到審判的權利,打個比方,如果判處死刑的案件,必須有被告聘請的或者國家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師在場,這是宣判死刑的必須前置程式,少了這個程式,那麼就判不了死刑,這樣應該可以理解了吧。

4樓:四川洞見律師事務所

如果你被人冤枉殺人,而且明面上證據充分,且你自己知道自己沒有殺人,那麼希不希望律師給你脫罪呢?

如果你是搶奪,但是檢察院以搶劫罪論處,你想不想判的輕點呢?

司法,首先得保證程式正義,就是無論證據是否充分,都需要以你為出發點為你辯護,確保你的權利可以得到保證。

你無罪,盡量確保你不會被冤枉。

你最輕,盡量確保你不會被重判。

你罪有應得,國家也會按律執行。

不要帶有色眼光看到任何乙個人和任何乙個行業,因為你帶這個眼光的時候,你不是局內人。

5樓:四有青年

為了發現案件真相,以目前科技,除非上帝再臨否則沒有人能百分百還原案件經過。

並且公平正義也不是只有「好人」才配享有,法定刑3/7年,有/沒有加重減輕情節下判1年或10年能/不能算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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