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

時間 2021-06-04 07:27:24

1樓:法律界的小法師er

試用期期間,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過了試用期的,提前1個月(30天)通知用人單位,自己要辭工,就可以了,辭工到期前,進行工作交接,不留尾巴事項,工作平穩過度,完事兒。

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法律知識

勞動者要遞交離職申請,而且找部門領導簽字,再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工作交接。離職手續辦理完後,勞動者要拿到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樓:找法網

勞動者要遞交離職申請,而且找部門領導簽字,再按公司人事部規定,辦理工作交接。離職手續辦理完後,勞動者要拿到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手冊、員工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樓:教法律的李律師

正式員工提前乙個月,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即可。一般要提交辭職報告,此外如果自己有簽訂一些競業禁止協議的要注意看一下,有的公司要求辭職提前半年或者一年通知。

5樓:糯公尺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如果是試用期離職的話,只需要提前3天即可,不管勞動者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勞動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沒有到期,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終止是指勞動合同主體一方不存在或已經不具備主體資格的情況下。例如 合同到期 勞動者領取養老金 到了退休年齡等 如果按照補充的內容說,你自己簽字了,後續你想要再追究企業的責任有點難。建議不要簽字。 謝逸文 終止勞動合同是參照 勞動合同法...

如何正確撰寫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王笑Lawyer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應當安排調休,而應當發放300 的加班工資。根據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加班加點工資屬於工資總額部分,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支付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38條的規定,以未及時足額勞動報酬通知解除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但是,上述...

如何看待 OPPO 被爆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趕走員工,員工已起訴?

因為違法成本過低 我被拖欠工資從申請勞動仲裁到二審結束耗時一年有餘,雖然都贏了但是依然一分錢沒拿到。最後就算拿到錢又能怎樣?對方長記性嗎?我看不會吧。處罰力度過低加上願意和公司死磕人少之又少,才導致無良企業對勞動法肆無忌憚。反正我沒見過在私企乾到退休的 公務員真香。 陳明永天天在這裡談本分,這就是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