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車是否屬於機動車?在交通事故的認定中又如何定性?

時間 2021-06-02 19:17:31

1樓:旗跡

電動車是不是機動車要看情況。你騎車在路上走的時候,有時候不允許走機動車道,這時候電瓶車不是機動車;當你發生交通事故或危險駕駛比如酒駕,需要定罪量刑的時候,電瓶車是機動車。

2樓:暄暄然然的媽媽咪

一般來說,只要是超標電動車,就會被認定為機動車,那麼超標電動車的判定標準是什麼呢?

2023年5月15日,國家工信部發布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從2023年4月15日正確實施。

該規範對於電動車標準有個嚴格規定,總結下來就是:整車質量(含電池)≤55kg,最高時速≤25km/h,有腳踏板騎行功能。

這個標準也被各大保險公司採用,並且發生交通事故以後機動車一方有權要求對電動車申請鑑定,鑑定其是否屬於超標電動車。

一旦認定為超標電動車,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後就要按照機動車來判定責任,比如主次責任,非機動車次責承擔20%,但超標電動車就沒得說,承擔30%,同時如果被認定為超標電動車,那麼電動車駕駛員需要取得E照或者F照,否則可能被認定為無證駕駛。

3樓:CaiLan

兩輪的電動車如果按照定義來說是屬於機動車的,但是它又不像電單車那樣需要登記需要駕駛證,按照現在路上常見的電瓶車來說一般都是超過國家規定的,比如要有腳踏騎行裝置、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每小時、單車重量最大不超過40公斤等等,但是在實際交通事故認定中除非是電瓶車撞人......像其它跟車撞啊什麼的,交警都不願意費啥事,反正有保險公司能賠,目前普遍按照非機動車處裡......除非你自己去鑑定,所有的證據都需要自己提供,費時費力。

在損失不大的情況下一般沒人去找鑑定然後在向交警隊提出行政復議的......只能說目前的法律還不是那麼的細緻,在以人為本的情況下機動車吃虧太常見了,要不街上怎麼會有那麼多碰瓷的(滑稽)。

4樓:大頭愛吃橘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題主提問的電瓶車,如果只是2輪的,是不屬於機動車範圍,如果是新能源電動車,四輪的那種,就屬於機動車了。發生事故,只需要按照相關道路交通法規執行即可。

關於交通事故認定,一般會出現主次責任、無責和全責,這個是看事故雙方中哪一方為過錯方,或者主要過錯方來判定。排除路權問題,基本不會根據車型來判定。

所有人車均應該遵守交通法規,交通法不止是約束車輛,同樣也約束行人。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雙方同等責任,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一笑而過 有這樣的先例,但一般要求是經過法院訴訟判決機動車方承擔70 賠償的案例。交警隊調解是基於雙方自願而不是法院審理應該,你這種情況因有特殊情況而無法與機動車方對簿公堂,造成賠償比例高於50 卻沒有法院審理支援,再與保險公司交涉時就比較難。因為你與保險公司僅是合同關係,無法以受傷者的身份來主張其...

交通事故可以反告非機動車嗎?

楊小東 這不叫反告,法律專業術語叫反訴,這是乙個案件,如果他有錯,他就要承擔的你損失,你有錯,你就要承擔他的損失,比如你有人員受傷,花費100元費用 保護醫療費 護理費 誤工費 精神撫慰金等 按照交通事故責任來花費,如果你主要責任,他次要責任,一般情況是三七開,你承擔70元,他承擔30元,如果主次責...

關於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相關賠償?

雙重旅行 多少賠償標準對你們私了來說意義不大,少了100塊錢他不樂意,多了100塊錢你不甘心,乾脆還是讓他告你吧,上了法庭,法官會幫你私了,就算判了也是按照乙個相對公平的標準來判。最多就是多掏50塊錢訴訟費而已,可比找律師便宜多了。 忘記時間 你說當晚已認責是已經劃分了事故責任比例了嗎?另乙個回覆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