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協商出現爭議,怎麼辦?

時間 2021-06-01 01:19:23

1樓:程立雪律師

一、勞動合同到期,當然就走人嘍,這沒什麼問題。

二、是否存在應續簽無固定期限的情況,表述中沒有提到,如十年、第二次續簽等。

三、假設都沒有,離職公司應給出補償,幹1年算1個月的工資。

四、要主動提出補償,公司拒絕的,提起仲裁。

五、簽不簽離職協議沒有影響,不用看就知道離職協議全是違法條款,建議不簽。

2樓:信威法律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此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由此可見,題主這種情形,是應當得到經濟補償金的。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什麼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建議題主整理好勞動關係存在、每月工資、聊天記錄等證據,提起勞動仲裁。

3樓:平凡而限量

我的建議是:先去公司一趟,找人事部門問問(錄音),什麼結果並不重要!呵呵

不讓你上班最好,家裡呆著,沒事看看社保有沒繳納?工資又發沒?公司不給明確手續不管他的所謂的法律團隊與多大,他都屬違法行為!

等著他找你私了和仲裁吧,反正i 贏了

4樓:上海勞動仲裁諮詢

如果你已經拿到單位書面不續簽通知,且已經辦完離職交接手續,那麼是否簽訂離職協議並不是主要問題。如果單位已經有為你辦理退工退社保(例如給你離職證明或者你去當地人社部門查詢招退工記錄和社保記錄),你就可以不去上班,並就經濟補償問題提起仲裁,期間你可以另找工作。如果既沒拿到書面不續簽通知,也沒有辦妥交接,還沒有為你退工退社保,那麼雖然勞動合同到期,你們直接的勞動關係還沒有終止或解除,你還是該繼續去單位報到上班。

人事迴避你,你到單位上班再找他,不可能一直迴避吧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不想續約怎麼處理?

法運講堂 只不過等到合同到期若用人單位不與您續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您也說公司大概率會與您續簽。所以沒有差別,就看您下乙份工作的進度如何,再結合自身的經濟等實際情況予以判斷決定。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是員工不願續約的,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係解除。除非協商續約。既然你自己不願意續簽,要麼就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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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susg 當然直接跟他們說不續簽啊,不然你籤了再解除,不是還有預告期的問題嗎?原則上如果你離職後立刻有新的工作。基本上不會影響你的五險一金。 一臉壞笑 建議不續簽,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續簽再解除必須提前乙個月,其他沒有啥區別,社保公積金主要是看你們公司規定,這個需要和公司協商,假設公司規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