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有罪論是什麼心理

時間 2021-05-05 21:24:19

1樓:

因為「公平世界假設」

但是現在人們已經意識到這個假設是不存在的,被害人自然不一定有罪然而有罪的人也不一定會受到相應的懲罰,甚至連報應都不存在隨便舉個例子,岡村某某活了82歲

再比如,金三角的坤沙,一生販毒不知凡幾,殺人無數,是不是大大的壞人?然而他也活了74歲

就拿題主列舉的qj來說,如果是印度、非洲和中東部分國家,不管受害者有沒有責任,qj犯不一定會受到懲罰

所以如果你接受第一條,希望第二條你也能坦然接受這個世界,一直都不是公平的

雖然這麼說會讓很多微博小清新難過,然而現實就是如此

2樓:阿峰

我個人認為這是沒有安全感的心理體現有些人堅信一點,好人會有好報,惡人會有惡報。

拿著名的馬加爵事件舉例,很多人認為馬加爵是乙個受欺負的人,因為受欺負,所以奮起反抗才殺了那四個人。

但實際情況是,那四個人其中有兩個人沒有得罪過馬家爵,就算得罪過馬加爵的那兩個人,也只是因為一些小事。具體情況是這樣的:

馬加爵動了殺人念頭的起源是因為一次打撲克,因為馬加爵老贏, 引起那兩個人的不滿。 那兩個人就指責馬加爵是在作弊。還說:

「你這人品有問題啊」這引起了馬加爵的不滿,於是馬加爵開始策劃殺人。在網上查了很多資料後決定用鐵鎚殺人。

馬加爵殺死的第乙個人並沒有得罪過他,只是因為那個人一直在宿舍會阻礙他殺人。於是他先把第乙個人殺了。 之後,馬加爵先後叫來了得罪過自己的那兩個人先後殺死。

正在他處理血跡的時候,第四個人很倒霉,這時候進來了,於是馬加爵把也他給殺死了。

仔細想想看整個事件中有兩個人是無辜的,另外兩個也不能因為這點小事就把人殺死吧。

之所以很多人相信馬加爵是因為受欺負才殺人的。是因為他們堅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只要自己做好事,不做壞事,就不會遭到惡報。

如果直接告訴他們,即使你沒有得罪別人,別人可能照樣會殺死你。這時候她就會失去安全感。因為,他害怕自己有天也會遇到這樣的遭遇。

於是,他就會拼命的告訴自己,馬加爵是因為受欺負才殺人的。那他就能,就能待在自己所塑造的所謂的安全環境中(惡有惡報,善有善報)

3樓:

受害者是弱者,罵她不會傷害到自己還能發洩心裡的怨氣,何樂而不為

施暴者是強者,罵她容易讓自己變成受害者,還是溜了溜了,惹不起惹不起

我的真實感受就是這樣,我沒有去指責過受害者,不是因為我高尚,而是因為我作為受害者被指責過,所以我真實的感受過這些了

4樓:汪焉

在我理解,被害人有罪論要看如何界定這個罪。

如果是法律意義上的罪,大多數被害人沒有,像是互相鬥毆的被害人有這種罪。

如果把罪理解為過錯,這又可以分兩種,一是法律上值得關注的過錯,比如被害人摔了殺人者乙個巴掌,然後被殺了,這個屬於被害人有過錯,可以減輕犯罪人的責任。

還有一種過錯,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只是我們通常生活所說,比如逛夜店,穿暴露的衣服之類,也是題主所舉的例子。這不屬於會使得犯罪人減輕責任的過錯,但是可能會提高被害人的被害風險。但是我們應當認識到,這種風險並不意味著被譴責。

5樓:南冥之海

「為什麼就打你不打別人」,「乙個巴掌拍不響」,「被人非禮一定是你自己不檢點」……

這樣的話我們聽的太多太多,題主問這是什麼心理,我想說我們可以先看看這些話裡的邏輯。

這些話有個共同的邏輯,就是從事情的結果去推理(更準確的說應該是聯想)事情的死因,比如第乙個,這句話的邏輯是:你被人打了(結果),那麼你為什麼被打呢?(原因)一定是因為你有錯在先。

看似沒什麼問題,但背後隱藏了另乙個邏輯,也就是大家都相信如果乙個人沒犯錯那麼他是不可能遭遇到不好的結果,也就是大家都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那麼大家容易相信,乙個得到惡果的人必然是乙個惡人。

其實這裡大家都犯了乙個很嚴重的邏輯錯誤,暫且不說惡人未必就走惡報(其實這都是我們的主觀臆想,更像是一種信仰),惡人有惡報和有惡報必是惡人本身就是不能等價的。但我們在做判斷的時候都是覺得有惡報就一定是惡人,我們無形中把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當做了基本法則。

但,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世事本就無常,可能你走出家門就被閃電劈死了,難道我們可以說被劈死就一定是惡人,是天譴,是活該嗎?是否覺得有些因果倒置,犯了臆想症呢?

所以,如果以後有人告訴你,這些邏輯不通的「屁話」的時候,忽視他,遠離他,也不要和他講道理,因為講不通!

6樓:987654321

真相大白前,「被害者」是否有罪是不確定的。「被害者」可能是加害者,也可能是罪有應得,當然也可能是確實完全無辜的。

此時,如果有人站出來,提出質疑,比如這個人說「我覺得被害人可能有罪」,明明此人只提出了乙個觀點,並以「可能」加以限制,還是會有很多人群起而噴之,認為他在幫犯罪分子說話。

這就是大多數情況下被題主這類人劃分為「被害者有罪論支持者」的人的心路歷程。

7樓:

以前懟過說可憐人必有可恨之處的人。唔,我個人感覺是整個世界社會就是罪惡的集合體,或者說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罪(錯),我個人經歷就這樣,明明是受害人,明明什麼都沒做,還是被各種陰指責。

由於自己經歷過這類事,還是受害人,資訊比較完整,看得還算比較透徹,這幾個加害人呢,一開始是用當代腐朽的思想加害於我,然後大概過了十年,社會言論風向變了,這幾個人就開始互相推卸責任了,把所有罪推到主謀身上,把自己的罪撇清了。這個主謀呢,不敢承擔後果跑了,跑前還很煞筆地被那幾個同謀教唆,認為自己沒被賣,直到最後都認為自己沒錯(沒罪)。

於是這件事對不同人,他們就有不同的態度和說辭,自己活活精分成三套,一套在外人面前說的,錯的是主謀乙個人。自己是被逼的。(其實並不,當時還特意來嘲諷我一番說了不少難聽的話,現在還不時說我壞話,我本來沒什麼名聲就隨他去了)一套是加害人圈子說的,錯的是裝成受害人的我。

只有一套才是永遠不變的,那就是自己永遠都是沒錯的。

這句話用來形容這種心理最適合不過了,錯的不能是我,那就只能是你了,他們其實並不是認為被害人有罪,只是害怕自己有罪。 這些人害怕名聲受損,害怕被人指責批評,害怕受到制裁,唯一不害怕的是別人受到傷害。所以轉移罪名就成了一種最簡單的方法。

有些人自尊心受打擊了,三觀被事實顛覆了,他的第一反應並不是去思考去尋找真相。而是去反擊別人,他們所做的一切一切都是為了維護自己,你可能會覺得很荒唐,但是這就是最普遍的現象,因為人是自私的,即使是錯的,是醜陋不堪的。沒有比這更悲哀的事。

8樓:WINTERAIR

被害人有罪論是被害人「有罪」責任範圍的錯誤擴大化的特指。

被害人不一定無罪,有罪的被害人,也不會歸結進被害人有罪論裡,比如闖紅燈被撞。

而之所以錯誤的擴大化,是因為不同的人對受害人應對自己行為該承擔何種責任的評價標準不同。

這其實是法律和道德治世之爭的另乙個面孔,是大眾對個人行為準則的道德要求明顯高於法律規定的另一種體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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