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到底保護哪些人的利益?

時間 2021-05-08 10:20:26

1樓:南希亞

保護多數打算離婚夫婦的利益。

離婚的原因複雜得很,遠不是紙上談兵的那幾個出軌家暴吸毒賭博——這些離婚理由其實是不大常見的——離婚的人,大多也是正常人。。

最常見的離婚理由,其實是經濟問題,家務問題,感情淡了,沒感覺了。

夫妻在一起生活,互相照顧,互相體貼,可是有些話就憋在肚子裡不說出來。這就容易導致誤解。

真到了離婚那一步,給點時間,大家消消氣,心平氣和攤開了揉碎了說一說,其實也就沒什麼了。

2樓:Sylvan的夜晚

保護婚姻中相對滿意的一方。

和平離婚這種事情往往有其中一方推動,這是婚姻的相對不滿意方;而另一方則是婚姻的相對滿意方。

婚姻的相對滿意方在和平離婚中的劣勢是資訊的不對稱。離婚的推動者往往已經預料到離婚的結果,可為這個結果多作準備;而另一方往往只是在意氣用事之下同意離婚,一同意就離了,離是離得挺快的,但卻沒時間為自己的利益作準備。

於是,設定所謂「離婚冷靜期」,是為了人為延長離婚時間,為婚姻的相對滿意方提供乙個補充性的「搶錢」、「搶證據」的時間。

有人會問,既然這樣,規定到了離婚冷靜期沒撤回離婚就自動離婚就好了嘛,為何還要求雙方共同出席「再離婚」?

說白了,是所謂「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本來就與自由戀愛是相矛盾的。共同財產對應共同債務,總之這是要建立在夫妻雙方互信的基礎上的。熟悉我的讀者知道我常說的一句話:

「公有制的基礎是信任,當信任破裂的時候,私有制就出現了。」

自由離婚對應的應該是基於有限責任制的家庭法人制度(模擬公司製);而現行的共同財產的規定對應的只能是穩定、長期的婚姻。

此外還有一點,當契約雙方人格平等時,弱勢的一方往往在自由和保護之間選擇保護。因為有時候「自由」掩飾了雙方間的不平等,而如果社會在取消自由的同時引入新的對弱者的保護機制作為補償,則這種改進對弱者而言是有利的。

我的意思是,比如說勞資關係,自由的僱傭制度在保證勞動者辭職自由的同時,也製造了「自由的失業」。辭職自由只能保證勞動者拒絕超額剝削的自由,以及保護略有積蓄的中產辭職成為小資產階級的自由;但它對於勞動者「泛依附」於資產階級的現象,是無能為力的。那麼人到中年的時候,更看重的是飯碗,而不是人格尊嚴。

如果能有穩定的飯碗,如果能保障養老,哪怕要求中年人賣身為奴,很多人也是樂意的。

婚姻也是相似的。有些人結婚是把婚姻當成飯票的,那麼對於這部分人來說,如果離婚自由可以拿來換取更實際的利益(比如對於反家暴課題的真正重視),TA們也是樂意的。

新的規定某種程度上取消了和平離婚的自由,判決離婚將會是將來的主要離婚形式。這樣,形式上地,就把婚姻從資本主義模式向封建庇護模式調整。

3樓:雲錦

父母

高負債社會下的畸形狀態,得不到修正

經濟帳,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揹負高額房貸的80/90人群,離婚直接面臨家庭破產,男方個人破產「六個錢包」影響下的父母養老問題

4樓:漁帆唱晚

您是否擔心離婚會對孩子有影響。

是您是否認同乙個完整溫馨的家庭對孩子有好的影響。

是您是否認同結婚都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是您是否同意設立離婚冷靜期

是您是否認同現在社會變化很快

是您是否不贊同設立離婚冷靜期是

5樓:地之淵

典型的流氓條款,結婚離婚輕率與否後果如何都是個人的事情,自由選擇後果自負。國家和法律需要關注保障的是婚姻的財產和人身安全而不是選擇自身。就差摁著老百姓的頭交配給肉食者生產勞動力了。

6樓:

在問離婚冷靜期的時候,先考慮乙個問題:

什麼人離婚花費時間最長?

為什麼明星、名人之類的很容易出現名義夫妻?

婚姻的結合可以是兩個人有感情就可以在一起,但分離恰恰是無法自然而然的分離。

離婚官司到最後,有幾個是因為一時之氣的?

是不是都是關於金錢資產的爭執?

如果大家都沒什麼錢財資產之類,那當然是能夠一拍兩散,但是如果乙個家庭有了不小的積蓄、資產、負債之類,在離婚前考慮的恰恰是應該如何對此進行分割。

這一條規則的出現很難說是為了保證生育率、結婚率、降低結婚率之類,哪怕直接將兩個人綁在一起,人家不想生也是生不出來的。

如果說是為了降低因婚姻造成的金錢糾葛,反而更恰當一些。

這就是社會追究富裕的結果。

如果真到了共產主義社會,沒有了個人私有財富,那麼分分合合是否還會有這麼多限制?

7樓:Giga

阻止本不該離婚的家庭的解體,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成長。離婚不只有財產關係,還有人身關係。

無論是閃婚閃離,還是衝動離婚,某種程度上都應看作當事人的真實意願,體現的是公民的婚姻自由,是以不能傷害到夫妻雙方的未成年子女自由為前提的。在生活中,很多家庭在離婚後,孩子會有乙個大的轉變,給未成年孩子乙個健康的成長環境也是很重要的,防止他們走向歧途

如果指的是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違反刑法的,應當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擔心一方轉移財產的,也有其他救濟手段。例如,2023年7月中旬,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發布《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式指引》,明確「財產申報」等制度,在辦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如不實申報財產,將面臨少分或者不分的後果。

以上所指的離婚冷靜期指的是協議離婚下的,也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本身就是訴訟離婚。很多回答的其他是達不成協議的離婚,和離婚冷靜期沒有什麼關係。

(說實話,年輕人不願結婚本身和離婚冷靜期沒什麼關係,只要進入現代化、城市化,結婚率在那種社會都是下降的,生育意願一定是下降的,不論是中東還是歐美日韓。清朝建立才1400萬人,幾代人就可以翻一倍,反過來,幾代人也可以少一半,中國歷史上人口數量劇烈波動真不是什麼大事情,中國社會還是依舊存在的,人口恢復是很快的。就算把生育環境弄得再好,很多年輕人也不一定會多生。)

8樓:消滅DC

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位,是絕大部分孩子誕生的前提條件。保家庭就是維穩,就是保出生率,為了實現這兩點,即使犧牲無數人免於被婚姻束縛的自由和幸福也在所不惜。

那麼這對誰最有利呢?

9樓:

我之前看到有人說可以治那些有錢了想甩掉糟糠之伴的人,如果對方外面有了小三(尚未肉體出軌),或是有錢了就想甩掉你,用冷暴力逼你離婚,有了這個冷靜期就可以更方便打拉鋸戰,時間拖得越久可以分的更多財產(比如房產之類)還有這期間如果對方肉體出軌被你抓住證據還可以要更多財產。

這個角度倒也不錯,也讓我意識到婚姻不只是愛的結合,更是家庭和財產的結合。所以要結婚前多增加點心眼,還有財產、理財和法律相關知識,以及培養耐心,因為說不定哪天就要迎來消耗戰。不過以我目前的心智,我想我還不適合結婚。

以後結婚也需要走腦子了,除非兩個人都是傻白甜兩家父母也不管他們

10樓:懶人一枚

保護了在過錯方。

一方破壞了婚姻這種平等契約關係,另一方想離。

結果冷靜期來了,離不了。

so 你說受益的是誰?

另外從資料統計來看,每年的離婚率在一二線城市能達到當年結婚率的40%以上,以北京為例,甚至超過了50%

而離婚以後又復婚的佔離婚人口的10%以下。多的地方能達到9%,少的僅佔2%。

這樣看是否應該設立結婚冷靜期而不是離婚冷靜期?

11樓:起名字好難

現在每年提出離婚的女性居多,離婚冷靜期並不能提高生育率和結婚率,而只會降低結婚率,並提高女性自殺率。這不是危言聳聽,在女性沒有離婚自由的時代,每年因為家庭問題自殺的女性非常多。離婚冷靜期,嚴重影響了提出離婚的女性的權益,保護了婚姻中午無底線的一方的權益。

我離婚了,但那段婚姻如果不讓我結束,我可能會帶著孩子死,也不生活在那樣的婚姻裡。如果按照最新的法律,我那段婚姻結束的難度會非常大。

強烈建議在離婚登記時,發個調查問卷,看看離婚是誰提出的,因為什麼,這樣才能想辦法從根源上解決問題。這樣機械的一刀切的增加離婚阻礙,法國就是前車之鑑,只會導致結婚率大幅降低。

離婚冷靜期最終目的是提高生育率,除了經濟因素,其他的因素呢,都不考慮嗎。小三判刑、老公家務勞動時間立法、婆婆定期接受道德教育,可能這些都比離婚冷靜期更能提高生育率。

12樓:不知所錯

婚姻破解實際上是兩傷的結局,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受益者。中國對於婚姻的觀念還是比較神聖的。沒有人是無緣無故就結婚的,如果一定要說受益者,那肯定是國家了,法不近人情,它考慮的是增加誰會穩定,減少維穩支出。

至於個人利益,只好先放到一邊了。

13樓:武漢律師張梅

條款出台的初衷本是為了避免當事人輕率、衝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

但在已經確認失敗的婚姻中被迫延長痛苦,甚至因此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人為衝突,很可能結果與良好初衷適得其反

14樓:小籍快樂日記

不從社會穩定以及階級固化的大角度來答哈,我只想單單純純回覆下,有了冷靜期之後,在一地雞毛的生活中什麼樣的人會活得更開心:

人生理想是把自己掛靠在另一半身上的公尺蟲

沒有契約概念且缺少共情能力的絕對利己主義者在婚姻中實施難以收集證據的家庭暴力的控制狂喜歡且有能力控制兒女婚姻的公公婆婆岳父岳母或許還有辦理離婚案件太多且很辛苦的基層工作者(開玩笑我認為冷靜期真的有利有弊吧,但是我反對,反對理由如下:

如何看待民法典「離婚冷靜期」通過?

離婚冷靜期的設定是否侵犯公民的離婚自由?

地球之肺KKK 如果是說到關於侵犯離婚自由的問題,我認為是沒有侵犯的。因為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的情況,如果確實是和對方一天都待不下去了,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徑訴訟離婚。也就是說,你想立刻離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同樣可以在短時間內達成離婚的目的,離婚冷靜期的設定其實質並沒有限制到當事人的離婚自由。至...

離婚冷靜期,真的可以挽救婚姻感情嗎?

cctvyscj 這幾年,隨著經濟發展,結婚率下滑 離婚率攀公升已成為普遍現象。有不少夫妻剛結婚,卻因為賭氣爭吵 婆媳矛盾 教育觀念不同等衝動離婚。國家設定 離婚冷靜期 制度的重要原因就是為了遏制衝動型離婚,維繫家庭與社會的穩定。但是這樣 一刀切 的政策不禁引人質疑,離婚冷靜期真的能挽救婚姻嗎?一 ...

如何看待新民法中的離婚冷靜期?

老貓大鬍子 有助於保護一部分人婚姻關係的程式,也增設了另一部分人的程式性負擔。特定地區特定時期的法律規定。本質是基於國家意志的程式性法律規定。 江一法師 作為律師,我本人是不支援的。我個人覺得這個 冷靜期 沒有意義。雖然出發點很好,但是不實用,一定程度上還會製造其他問題。比如離婚成本增加,其實走到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