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證明 sin a b sina cosb sinb cosa?

時間 2021-05-07 06:17:44

1樓:寒冰射手加火盆

用尤拉公式:

其中 是虛數單位,

令 ,有

使用指數乘法的性質,帶入尤拉公式

帶入尤拉公式並使用2年級學的乘法分配率

(合併一下實部與虛部的係數,易得)

由複數性質,兩個複數相等,則實部相等且虛部相等,故有且用復平面輔助記憶尤拉公式

如下圖,復平面是用虛軸 代替 軸的平面直角座標系,而單位複數 有兩種表示方式,

幅角形式直接記住, 以後上大學也會用到,

是複數與實軸的夾角.

是 在實軸的投影的長度, 是 在虛軸投影的長度,在復平面上覆數 可以表示為實軸投影向量+虛軸投影向量(平行四邊形法則),

故 ,因為是兩種方式表示的同乙個複數 ,故而有尤拉公式:

整個只需要記憶乙個 , 是複數與實軸的夾角我覺得這是最好記, 最容易推導的三角函式和公式了.

2樓:Huxley

:三角函式有多種定義途徑。可以從冪級數出發定義三角函式:

此時顯然有導數關係:

以下證明基於上述基本關係,以免迴圈論證之嫌。

證明:令 ,則其各階導數:

也即:利用 Taylor 展開:證畢。

3樓:Snow

我們知道

容易發現 ,所以如果我們證明了複數 與 軸夾角 恒為x,那就意味著事實上 ,這就是我們所要證明的·。

於是我們可以得到 ,當然我們也可以選擇直接定義正余弦為上述式子。

故 於是

類似地,我們還可以得到

不過有趣的是正弦二倍角公式其實可以跳過求和公式的證明而給出,並且這很簡單,大概只用初中數學即可。

上圖的半徑為 的圓 中,

顯然 (這裡用全等易證)

將 與 軸夾角記作

於是 而

而這便是

4樓:

我看幾個回答都好複雜啊,不用那麼複雜的啊,高中講的時候應該都證過的。

所有的三角恒等變換都由 得來

而上式則由向量數量積得出。

那麼 sin 的只需加個 0.5π 即可

5樓:商政

可以考慮從點乘、叉乘的幾何意義來證明這類式子:點乘即為乙個向量到另外乙個向量的投影長度;叉乘的模即為兩個向量張成的四邊形面積。取任意單位圓的半徑作為兩個向量,計算點乘、叉乘即可~

6樓:

剛剛學過一點線性代數的小萌新來強答一下

警告:閱讀量大,且尚在施工

前言:什麼是角度?什麼是三角函式?先忘掉它們吧。

大家很容易使用一種比較直觀的理解,也就是弧度,來解釋什麼是角度。而弧度,也就是圓弧長。

可是很不巧,我不知道弧長是什麼。我甚至不知道什麼叫做角度。我更不知道什麼叫做角度相加。

我只知道什麼叫做向量。而且,以向量的方式來表現夾角,以及「夾角的相加」,可以更加直觀。

我們可以認為,正弦和余弦,是將兩個向量射為乙個實數的函式。為了易懂,我以漢字表達對映關係:

向量×向量 →實數

例如,我們以sin(a,b)或者sin來表示a和b兩個向量的夾角正弦。因為我不太方便打頂部箭頭,之後都以單個字母來表示向量,見諒。

需要注意的是,若無特定說明,這類雙變數函式的兩變數位置一旦互換,意義就不同。因此,兩個自變數的位置也是重要的,也是函式自變數結構的一部分。變數位置互換了以後,函式值有可能不變,有可能會變。

至於會發生什麼變化,現在我們不知道,這些都需要我們構造以後才能知道。

之後,我們可以將原先需要求證的公式定義為:

sin(a,c)=sin(a,b)cos(b,c)+sin(b,c)cos(a,b) 。大家可以稍微理解一下這樣表示的意義是什麼。

大家需要明白的是,現在我們對正弦或是余弦都一無所知,除了知道它們是關於兩個向量的二元函式以外。所以,如果你對於正余弦函式的理解仍然比較形象(一般而言,大部分高中數學及以下,以及部分大學線性代數的學習者,會處於這個階段。這是很正常的,大家一開始的理解往往是由形象出發,而由形象轉為抽象是必須的),請先忘記你對於正余弦函式的認識,忘掉你心中的那個直角座標系、直角三角形、單位圓。

我們需要根據一些更加簡單的東西來構造三角函式。當然,三角學的研究是兩千多年前就已經開始了的,那個時候的定義同樣是形象的,而且在現在的應用領域中三角函式也符合形象認識。因此,我們構造的三角函式最終也應當符合經典認識。

那現在讓我們開始。

一、什麼是向量

首先,我們要認識,什麼是向量。

請忘掉(1,2,3)這種多維有序陣列,或者「帶有方向和長度的量」這個定義,甚至是「乙個箭頭」這種影象。同時,也請忘掉「平行四邊形法則」這種看起來非常高大上的定則。雖然它確實是對的,但是不普遍,會限制你的思維。

對於什麼是向量,我先給出乙個形象的概括:一切滿足加法運算規則的物件都是向量。

有可能你要問,真的嗎?只要滿足加法運算規則就是向量嗎?難道實數也是向量?

當然。而且我要反過來問,滿足加法運算規則真的這麼容易麼?或者說,到底什麼是加法?

有可能你會說:加法就是把多個東西加合在一起變成乙個新的東西。

這個認識雖然比較樸素,但其實可以。我們可以逐步構建出加法到底是什麼。

「多個東西加合在一起變成乙個新的東西」,用更加工整的語言來說,加法可以認為是乙個多自變數對映,把幾個物件堆在一起轉化成乙個確定的結果。

條件1還記不記得我開頭的警告:三角函式的自變數如果互換位置,那麼意義不同?

這其實反映了,我們在描述乙個對映的時候,自變數的位置是乙個重要性質。自變數不同,對映結果會不會不同,我不知道,但肯定可以不同。甚至,例如乙個二元對映f,在不告訴你其他東西的情況下,你千萬不要覺得f(a,b)和f(b,a)有啥關係,它們可能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

但是,如果問你什麼是加和,我現在告訴你,如果不同東西相加,我先說a再說b,和先說b再說a,兩者得出的結果是不一樣的,你能不能接受?反正我是不能接受。

所以現在我就做乙個強行規定,如果乙個運算是加法,那麼把輸入的物件變換順序,輸入結果一定一樣。

也就是說,a+b=b+a

或者說f(a,b)=f(b,a)

這合不合適?合適得不得了。

這就是小學學過的交換律。不要笑,它非常重要。

條件2作為對映結果的物件應當仍然可以參與這樣一種「加法」。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把那些可以參與加法的元素組成的集合稱為A

那麼我們若定義一種加法,它應該是這樣的對映:

A×A→A

也就是說,a加上b以後還可以再加上c還可以再加上d······

而且,應該考慮乙個問題:你覺得(a+b)+c和(a+c)+b

或者說f(f(a,b),c)和f(f(a,c),b)

應不應該有差別?

你喜不喜歡這樣一種確定性?如果先加b後加c和先加c後加b不一樣你能不能接受?

我就這麼強行規定了,兩者應當是一樣的,合不合適?合適得不得了。

用可交換性變個形,差不多就能看出,這個條件其實就是小學學過的結合律。

有了以上兩個條件以後,其實我們可以看出:

在連續使用「類加法」對映後,得出的類似於

(((a+b)+c)+d)

或者說f(f(f(a,b),c),d)

這樣的「連加式」,只要各個參與的物件各自出現的次數一致,那麼結果就應當是一致的。

也就是說,「連加」其實可以認為是由二元加法推廣出的乙個新的任意多元可變序對映,例如:

f(f(f(a,b),c),d)=f(a,b,c,d),且f(a,b,c,d)中各自變數換位不影響輸出量。

f是乙個任意多元對映。它對應乙個可運算的集合A(其實這裡就已經涉及到了群的概念),使得:

1. f(a,b,c,d,e······)中,任意自變數位置互換,f不變,即對映結果與順序無關。

2. 任意多個a,b,c,d,e······屬於A,f(a,b,c,d,e······)屬於A(即封閉性)

即,f:A×A×A×A×A→A

3. f(f(a,b,c,d,e······),f)=f(a,b,c,d,e,f······)

在這裡,我們其實可以看出,其實不但我們常常使用的加法以及連加(∑)是滿足這個條件的,而且實數的乘法也是滿足這個條件的。

其實以上,僅僅是略微講了一下群的性質,而且那些規定僅僅使用了向量空間的八個條件中的前兩個條件,因此例如正整數集也是可以作為我之前規定的「A」來使用的。但是不用怕,缺失了其他的條件,只不過無法定義「向量空間」,但是要定義什麼是向量那還是足夠的。以上我定義的「能夠參加類加法運算的元素」,都可以視為向量。

不用詫異,接下來,我不但要說,作為乘法參與者的實數是向量,而且還有其他太多東西也是向量。

比如說函式關於某個自變數的函式本身也可以是向量。

如果我們定義了關於t的函式δ(t),u(t) (注意要把函式本身當作乙個考慮的物件,而不是函式在某個點的值)

那麼,δ(t)+u(t),是針對函式的加法。而這種加法符合之前定義的條件。所以,這些「關於t的函式」也是一種向量。

總之,你能想到的能拿來加的物件,全都是向量。向量並不只是有序陣列或者有長度有方向的箭頭。當然,如果到了現在,你可以利用我之前給出的那個條件,審視一下「平行四邊形法則」的本質是什麼。

二、線性對映

在上一章中,我們構造了加法。在上一章中,經常將符合條件的多元對映稱為「類加法」,其實我們並不需要這麼謹慎。這個世界上並不存在乙個絕對存在的運算叫做「真正的加法」,都是我們定義出乙個加法。

在構造乙個體系時,我們建立的第乙個「類加法」,其實完全可以將其稱為「加法」。

加法是我們接觸到的第乙個與向量有關的對映。而與向量有關的對映還有很多。

正如羅翔老師所說,法律的經驗是生命而不是邏輯。在擁有了加法這乙個對映以後,為了能夠利用加法實現解析,下一步幾乎必然是去研究線性對映。

我們已經有了可以參與加法運算的集合A,以及在這個集合上的滿足上一章總結出的三個條件的加法運算∑。

定義:在可以參加加法運算∑且封閉的集合A上

又存在對映f,且對映f到達的集合B(即f的像)上又定義了另一種加法運算σ

若對映f滿足以下線性條件:

f(∑(a,b,c···))=σ(f(a),f(b),f(c)···)

則稱,f是乙個從A到B的線性對映。

表示加法可以用多元對映表示,也可以用加號來表示。上面那個線性條件也可以寫為:

f(a+b+c+···)=f(a)⊕f(b)⊕f(c)⊕···

此外,線性條件的初始定義也可以由二元加法來表示,即:f(a+b)=f(a)⊕f(b)。這其實無關緊要,因為只要兩邊的加法運算確實是加法運算的話,那麼兩種表示是完全等價的。

證明的話比較簡單,f(a+b+c)=f((a+b)+c)=f(a+b)⊕f(c)=[f(a)⊕f(b)]⊕f(c)=f(a)⊕f(b)⊕f(c),之後繼續類推即可類推出任意個變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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