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實習律師,每天幫老闆洗茶杯 擦桌子 倒菸灰缸,是否是也算是本職工作內容的一部分?

時間 2022-01-16 17:07:31

1樓:花花卡

哈哈,我助理執業六年,差不多也會每天幫我收拾一下辦公室,他沒時間就會讓團隊其他人幫忙收拾,當然,我有時間的話也會自己收拾!這事看你怎麼看的!有時我在辦公室,可以簡單和他們聊一下最近案子,執業經驗或者所裡八卦,不在的話估計辦公室的茶葉或者吃的就被摸走了!

2樓:紫葉紛飛雪落天

實習律師,有的叫律師助理,指的是幫指導律師的忙,學點東西,拿點錢。

你看人家做什麼ceo秘書,什麼總經理助理的,那可是把能做的全做了。

只不過實習律師的工資有點低,這是另外乙個問題

3樓:領絡律師

首先回答下題主的問題:每天幫老闆洗茶杯、擦桌子、倒菸灰缸,當然不屬於本職工作。你可以拒絕,但這可能會影響你在律所的乙個位置以及角色。

為什麼一些實習律師們一開始會主觀上接受端茶倒水呢?一旦整個行業都陷入這樣的乙個怪圈,你就不得不隨波逐流,做著其他實習律師做著的事。

實習律師確實是個不容易的差事,幹得多拿得少似乎已成尋常,不少人也會背後抱怨,原本以為做好禿頭的準備就可以,沒想到生活還是嫌你太年輕。

但是,經得起生活的摧殘,才能百鍊成鋼,理解現實遠比表達情緒更重要,腳踏實地的「打雜」一定會換來更多的意外之喜。

另外,再就是從師徒制的角度看,其實也是承接上一條的行業現狀,「師徒制」這一約定俗成的說法給這種僱傭添上了一層道德美化。這種名義上的情誼關係,加上實質上的實習律師進入律所之後的實踐學習,以及可能對未來道路發展的一些影響,也就造成了實習律師沒有藉口或者底氣去拒絕一些非本職工作的事務。

那實習律師只能在打雜中度過嗎?你可以選擇利用碎片化的時間去自我提公升。

時代在變化,行業在發展,不管是律所還是實習律師,都要打破陳舊的觀念,認識到每乙份工作的價值,給予每乙份工作足夠的尊重,這樣才能獲得共贏,這才是凝聚力的體現。

1、平時做好日程管理

2、做好事項規劃、安排

3、給自己的工作設定提醒

4、利用類案流程模板學習辦案思路

5、套用文書模板學習文書寫作規範

4樓:一動不動

如果實習有價值,這些就當給老闆的福利了;如果沒有價值,那就是浪費時間了。

說到底還是翅膀不夠硬,等學好了本事,主動權就在自己手裡了,

能力沒到之前,什麼自尊的都是矯情

5樓:肖裕鵬律師

不是本職工作,但我想有不少律師在實習階段幹過這些雜活。(我也幹過)

6樓:律師李生

肯定不是本職工作,但幹不幹兩說。

你自己應該可以感覺得出來,你老闆是想長時間用你還是僅僅割一把實習期的韭菜(寶貴但是廉價的時間)。

如果是割韭菜,趕緊不要再跟他了……還有的老闆長時間讓你做批量案件,也不行,長此以往人就廢了,你沒有時間也沒有機會去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

7樓:

從法律地位上來說,你們都是平等主體,你的勞動合同中沒有伺候老闆這一項。

但如果你明白這種事情是基於最基本的利益交換需求。如果他能夠真心教你東西,帶你入門,你所獲超過了所失,那他做點小事,我也是樂意的;但如果他既無付出,一味索取,你也沒有學到內容,那大可不必。乙個純粹靠壓榨員工的老闆不是乙個好老闆。

8樓:某律

不算,但是看自己有沒有底氣拒絕老闆的無理要求。

我就是從洗茶杯、擦桌子、倒菸灰缸的實習律師過來的,說是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其實很多時候幹的是打雜的活。 實習律師分兩種,一種是帶資進組,自己有人脈、又案源,可以給老闆帶來經濟效益的,這種實習律師在老闆面前自然硬氣,主次關係就不一樣了,可能老闆還要哄著來;另一種就是我們這些普通人家的孩子,沒有資源、背景,那身邊的第一道資源就是老闆,希望表現好了以後老闆可以多給我分點案子做,碰到什麼樣的老闆全靠運氣。所以要是不想打雜,就看看自己有沒有底氣拒絕就好了。

9樓:王律師

我,實習期除了跟老闆跑業務什麼事兒都不幹,得空會嘲諷老闆。

我現在大概已經被記了一大本小賬。

你樂意做就做,不樂意就算。這種事情做了,你的老師也並不會因此把你當做自己人。

10樓:李世傑律師

這些肯定不算本職工作,需要結合自身背景、心態等方面來看。

有些實習律師會主動幫律師做一些私人的事情,他們認為這些事不會耽誤太多時間,同時可以獲得律師好感,在別人看來留下懂事,眼裡有活印象。

有些實習律師覺得這是私人事,不屬於他的工作和職責範圍,實習律師就是學知識、學技能的。

這個事因人而異沒有孰是孰非,這種現象不僅存在於律所,在其他企業單位也很常見,看個人怎麼對待工作問題。

11樓:常城律師

權利的衍生是做事做出來的,請謹記

例如現在面對案多人少的情況,在某些法院乙個書記員可以負責裁定書(包括保全裁定),調解書,甚至判決書的書寫,也可以負責當事人之間的調解工作。你說他是書記員還是法官?

他不做這些的時候呢?那他肯定是書記員

12樓:武漢謝濤律師

這個當然不是本職工作,但是很多實習律師都做過,作為乙個過來人我說一下,這個很有必要。做律師首先要學會放低姿態,不要以為律師有什麼了不起,律師是乙個服務行業,就是給人提供服務的,現實中的律師並不像影視劇裡面的那麼高大上,執業過程中會充滿辛酸,學會放低姿態可以說是律師的第一課,幫老闆洗洗茶杯,打打雜就是對你的磨練!

13樓:葉子一片

你可以不做。

不過如果有助理願意給我洗洗茶杯什麼的話,大概我也願意對他生活上給予一些其他額外的照顧。

還有,在機關單位,打掃衛生,拿報紙什麼的恐怕是更常見的。

14樓:一言九鼎流芳百世

當然不是,但你要有求於他,生殺大權在他手上,幫點小忙,也沒有什麼不妥,可以不做啊,估計會有小鞋給你穿,實習結業證會難拿到,虧你還是乙個實習律師,這個問題提的有點沒有水平。吃虧是福啊。

15樓:我的溫柔你怎麼看不見

這個問題見仁見智,如果你的老闆對你好,你自己覺得想多幫老闆做點事,我覺得做一下也沒什麼,不過我實習的時候是沒有做這些事的,老闆也沒有因為我沒做這些給我穿小鞋,我老闆人本身也比較好,不在意這些。

16樓:王世斌律師

做了這些才能得到他的案子做,人情世故嘛!這也算是問題,沒有經歷最低,哪能爬到最高!

17樓:紅泥小火爐燙餅

並不正常,還是努努力爭取去好一點的團隊吧,我做實習律師的時候,每天忙的團團轉,哪有時間幹這種事,幫老闆做私人事情也是私人法律事務,團隊裡沒人把你當小孩對待,良性的團隊大家都是相對平等的主體,老闆希望你能快速成長幫忙分擔才是正經事,有這樣的傳統惡習的團隊還是趁早遠離(悄咪咪的說一句,我之前在檢察院實習的時候,每天就是幹這種活)。

18樓:高爽律師團隊

哈哈哈,這個應該讓我的實習律師來回答。

洗茶杯、擦桌子、倒菸灰缸,這些有行政人員來處理。

一般出差的車票、機票、酒店,我順手就給一起買了,畢竟實習律師工資也不高,我也放了幾千給她備用,不能壓榨我的徒弟。

19樓:秦皇島劉律師

不是,做好自己該做的事,自降身價,別人也會覺得你可以做這些。律師這個職業需要一定的個性。

20樓:

顯然不是,而且永遠要堅信不是,實習律師和老闆也是工作關係,律師包括實習律師提供的永遠應該是專業領域的服務。

不過,律師其實是乙個要解決人與人之間問題的職業。就如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就很可以拿來小試牛刀。很多時候,可以但沒必要。有些時候,沒必要但可以,主要看你更想要什麼。

21樓:芝士就是力量

你如果是自帶案源,家底殷實。

又或者你是公檢法司轉業人員,風生水起。

再或者你是高校學者兼職律師,學富五車。

那麼,如今端茶倒水的或許是你老闆而不是你。

其實,你指導老師也是在教你進入社會的第一課。

22樓:P絲兒安德拉烏

沒錯,且應該十分認真仔細對待,長眼色,觀察領導的細節。

因為你還是實習,是否轉正不是你決定的,而是你的老闆甚至你的上司,同事特別是那些同事中的老人的一兩句話就能決定你的去留生殺。

也許你心高氣傲但是人在他人屋簷下,該低頭就要學會低頭,這個時候最好收起鋒芒,表現的乖巧機靈,要笑容滿滿,對誰都要尊敬到底,因為你沒資格耍臉子~要表現的隨和容易相處,你才能留下來活下去。

社會就是這樣,在公司裡誰不是當面笑嘻嘻背地mmp ,忍吧,到你能留下來,轉正了,老闆器重你,你再展現鋒芒。

23樓:在座的都沒我帥

要說本職工作,這肯定不屬於本職工作。

但是,如果我的帶教律師誠心帶我,實打實的傳幫帶,不用他說,我自己就麻溜地給他端茶送水。如果說單純把我當成乙個文秘保潔,不真心傳幫帶,那我端茶送水圖個啥。此外,在這些雜事和業務之間有個平衡,工作的主體得在業務上面!

年輕人手腳勤快些,嘴巴甜一些,抗壓能力強一些,沒有壞處。

你可能沒見過體制內一群年輕人為了在領導面前表現,頭一天晚上把掃把藏在床下(人多掃把少,只能提前藏掃把),為的是第二天早上能第一時間在院子裡掃地露臉。

當然並不是提倡這種內捲式競爭,我也討厭這種感覺,但是總得想點轍讓領導認識我記住我啊,換句話說,總得讓帶教律師願意教我啊。那麼,你業務能力強,可以一去就前後把案子理得順順的,讓他挑大拇指。你談案子厲害就露兩手,拉幾個大案子過來,讓他開開眼,這樣他會重視你,收起輕視你的心,來認真對待你。

如果你去了,做事漏洞百出,列印裝訂啥的都做不好,事情做完了他還要來返工,你還高傲得不行,還把自己定位在乙個普通員工的位置,哪個律師願意帶這樣的實習律師呀(當然寄希望於該律師人好心善,那是你運氣好,目前形勢來看,這種人美心善的律師屬於稀有動物,我們不能來碰運氣啊)

遇到一些事情,換位思考一下,或許會得到不一樣的答案。

24樓:法律人不禿頭

大多數人應該會選擇忍。所幸我沒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我遇到,我不會忍,直接找老闆談,跟其他人搞好關係,關鍵時能幫你一把。理直氣壯點,大不了直接說不需要工資,只要掛證就夠了。

25樓:陳志華Lawyer

說實在,這些工作是有清潔阿姨做的,可能你們律所人手不夠 ,開個玩笑別介意。如果換你是老闆,你手下幫你操辦好這些,每天上班到辦公室看到整整齊齊,心情自然就會好。他心情好了,你自然有好處啦,除非他很計較。

我反而覺得不是你該不該做,而是可以選擇性主動。實習律師的路很長,慢慢來吧

26樓:農淞喬

每年都會有成百上千的實習律師有此發問

但是每年都還有成千上萬的實習律師的日常工作包含著這些事務

「存在即合理」這個論調如果能夠作為利己主義者盜用黑格爾的理念並加以扭曲引用,那麼充其量也只是證明這個世界上存在壓迫和剝削罷了。

27樓:李顏騰律師

律師在法律共同體裡面的人物角色裡,本來就是門檻最低的。所以也就注定了律師具有很多的操作方式和人物形式。我做過實習律師,沒有拿一分錢的薪酬,而且我個人對於實習律師的定義是實習生,是跟著老師學習的,換種方式說也許應該給老師繳錢都是合理的。

當然,如果遇到那種願意支付高額薪酬,也願意教你的律師老師,這是再好不過的。歸根結底,看這個實習律師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為了鍛鍊和學習,那就好好的鍛鍊和學習,薪酬相對次要,如果是為了高薪,那就憑自己的能力,去換取高薪的工作,甚至不一定要做實習律師的事,因為實習律師這個方式只是乙個成為律師的過程,不一定要去真正實習,只需要記名掛著實習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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