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了實習協議,然後在試用期乙個星期不想幹了?怎麼離職?

時間 2021-05-06 09:11:33

1樓:二格格

試用期之內提前三天告知對方,然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是比較合理的辦法。

最主要的是自己看看為啥不想幹了,是之前對公司和工作的內容不感興趣?還是沒有了解清楚?

總結本次的經驗教訓,做祝你早日找到合適的工作

2樓:檸檬來啦

實話講,個人覺得這個協議簽署的過於苛刻。公司有故意為難之嫌,畢竟正式勞動關係員工也不過提前30天提出離職,試用期更是提前3天即可。

不過話說回來,既然簽署了,說明當初你是認可的,那就正常按流程走吧,權當是鍛鍊,畢竟實習的目的就是以工作換經驗。求讚。

3樓:cassiesun

勞動合同法要求員工試用期間離職提前三天書面通知,試用期結束後離職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但是對實習沒有做要求,畢竟只是實習協議,不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是保護勞動者的,一般來講,公司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但是沒有規定要求員工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這條只是建議,因為沒有任何的賠償要求。一般來講,實習是為了日後選擇行業、工作方向、崗位等的提前適應,如果這個行業不是你喜歡的,提前和直屬領導說下, 不用猶豫,直接走。

但是如果這個行業是你日後工作的方向的,只是崗位或者公司不太喜歡,那我建議你和直屬領導好好說下,畢竟還是想要實習證明的。

4樓:我不是豆腐

瀉藥。首先我想說其實實習是乙個很好的平台,是你從學校走進社會的乙個承接過程。而實習的本身並不一定是讓你表現得多麼優秀,哪怕是對口行業其實你也是個完全的萌新,並且這是甲方需要考慮的事,你不需要多費心思考。

實習的目的對於你來說,是適應社會的節奏,是讓你去觀察學習前輩對於工作的方法和方式。

你覺得不喜歡不適合,那麼你應該很慶幸你只是去實習。

但是如果你消極怠工那麼會是很不專業的,你走人並不是對自己的乙個好的交代,因為無論什麼行業都不可能一帆風順,在實習過程中學習克服自己的情緒,用一種積極的態度去對待你需要做的工作,我想這才是你實習的意義。

請問下,試用期馬上滿乙個月,還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告嗎?

孫雅傑 1 試用期也應該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也就是說你應得到二倍的工資。2 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差額和要求單位補繳社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五險第 一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存在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風險。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勞動合...

試用期想要離職,領導不批,要求我乙個月後才能走,我該怎麼辦?

少年回頭望 還在走銀行離職流程,問人事要了很久合同,當初說的試用期六個月,結果剛剛今天合同到手以後發現上面試用期寫著三個月,意思就是說我已經是個正式員工了嘍,強行壓我乙個月 別問,問就是太傻了當時給我們籤的合同是空白的,叫我們自己寫了個人資訊和名字 Bonnie光子 試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這是法律規...

試用期過了,沒簽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乙個月提離職嗎

上海薩爾圖 僅僅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成立。合同期滿如果還繼續工作,應該續簽勞動合同。如果你主張二倍工資差額,一般仲裁不會支援,畢竟已經簽過勞動合同。 無知的童心 過了試用期,肯定得提前乙個月書面通知才能離職。你需要看公司是否存在違法行為能讓你辭職立馬生效。合同是幾年,試用期是幾個月,是否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