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添哥老媽
嗯,這個不過分,雖然我反對彩禮~~另外,可以不說是彩禮嘛?你家出房子,我家負責裝修~~然後你們小倆口自己住~~
2樓:螞蟻天空
可以肯定的說,不過份。
一,女方已經出了130萬的房子了,還想怎麼樣?女方的誠意足夠了,結婚是兩個人的事,多少總得出一些吧?
二,如果男方實在困難,可以借點,然後商量少出點,態度要好,多溝通多協商。
三,不要老把感情和財產混在一起,重點在於感情,人品,不然肯定過不好,最後一地雞毛,多考慮對方的能力範圍之內提出要求比較合適。
3樓:就TM你叫夏洛啊
絲毫不過分但是男人心裡總是心裡不舒服是肯定的
4樓:慕白
應該裝修好讓男方拿八十萬出來,寫兩個人的名字。
5樓:少時誦詩書
遇事不決互換性別,如果男的用婚前房做彩禮,讓女方拿十萬嫁妝裝修,你覺得過分嗎?
6樓:平湖三嫂
能否把彩禮和裝修這個事情分開?
如果說,婚前房子不加對方名字,要對方出錢裝修的,無論男女,都不建議。
在有彩禮習俗地區的,談婚論嫁時候,男方願意出彩禮,女方願意拿彩禮。至於女方拿了彩禮帶不帶回小家,做了什麼用途,是女方的事,男方接不接受,那是另一回事。
7樓:bei野丫頭
其實他要不願意拿,裝修你們也包了。這房子以後跟他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他住著舒服就行
8樓:青燈
不過分。。。。
冒昧的問一下還缺老公麼、
額我的意思是有妹妹啥的麼
9樓:飛行家
不過分,這樣男的也不敢造次了
你不爽就直接讓他走人,而不是你走人
10樓:戒賭加油
不過分。如果真心相愛這點錢還真的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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