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要求女方名下有一套房子過分嗎

時間 2021-05-06 21:46:00

1樓:

婚姻也是一場大型交易。財產的分配和繼承也是這場大型交易中的一次小型的遠期交易。如果交易的一方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素,而另一方完全無風險。

那麼無風險一方有權要求風險一方出具保證金。如果雙方都有風險,對於小家庭最有利的方案就是雙方都繳納保證金。

2樓:愨愨

可憐天下父母心,父母都是希望孩子好的,你名下已經有三套房了,而且婚前財產就算離婚女方也分不走,同樣要求對方的一套房如果離婚也跟你沒關係,既然都沒關係那要求這個幹嘛呢?其實無非是相當於讓女方家出了乙份資產證明,讓你父母放心你們結婚以後你們的結合不會是你家向女方家的單方面扶貧,反過來說,如果對方家裡給女兒一套房都買不起,那從資產上是不是和你家太不門當戶對了呢?

3樓:黑咖啡

根據你女朋友家的情況,我覺得你爸媽是想保護你,你還不明白父母的用心。如果我是你父母,我就先把這三套房子從你名下拿回來,也不要求你女朋友家買房,你們小兩口自己攢錢白手起家吧!生什麼氣呢!

啃老啃得理所當然了?

4樓:地鐵貓

這就是父母拆散你倆的新招數呀。

女方沒有一套房還嫁不起了,怎麼感覺像在印度呢?

你在網友的分析下也在動搖,你倆的結局堪憂喲!

父母真是高!

房和房差距大著呢,最好規定好地段、面積、朝向,外帶學區,女友妥妥地撤退了!

5樓:委員長

女的公尺。名下的房子,要你開始談朋友的時候就知道對方名下有一套房子,或者,輕鬆買下一套放不成問題。你現在到談婚論嫁了,說女的名下要有一套房,這和女的臨了要結婚逼著男的買買不起的房有啥區別?

6樓:Haruka

你父母的出發點無非就是兩個,一是找到能給姑娘一套房這種親家,有面子,最主要的是如果女方有自己的房子了就不會吵著鬧著讓你在你的房產加她的名字,你的父母從一開始就不同意你女朋友,在他們心裡是傾向於你們會離婚的,所以他們害怕離婚女方會分割你的財產。你女朋友不高興說明她不可能從父母手中要到房子或者覺得你家不願意為娶她花錢。如果她能明確表示她可以接受房子不加名(父母還理事這段時間,等你們結婚幾年能獨當一面了房子財產加不加名還不是都看你們夫妻兩個怎麼安排?

),你父母應該就不會太計較了。

這件事主要是看你如何向你女朋友傳達和做思想工作,還有你女朋友會不會想,要是她是家裡有兄弟分不到房子財產那種,你可以答應單獨給她一筆錢用作懷孕生子坐月子期間的保障(彩禮的話,如果是這種家庭彩禮很可能你女朋友摸都摸不到)。做到這一步,如果她還非要立刻馬上加名字,不為長遠考慮只爭朝夕之長短的話,我建議你考慮一下你父母的想法。

7樓:鐂畱

不過分,一點都不過分。——不過我們那要求女方一百萬的嫁妝,怎麼也得有一百萬或者相當的聘禮。

要不然憑什麼養了二十年的寶貝女兒名字寫別人家戶口本上而不是男方名字寫自己家戶口本上。

本來就是為了感情而結合,搞成了男方父母覬覦女方父母家產提親拿遺產的味道。

可能女方父母上輩子欠了他女兒一套房子吧。

8樓:糖果

為什麼一定要女方名下有套房,這是婚前財產和你無關。如果害怕女方佔你的便宜,只要你的房子都不加女方名字不就行了。你們既然不打算讓女方裝修,那就不要嫁妝,也不給彩禮,這就算把損失降到最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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