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辦案遇到犯罪嫌疑人是朋友或同學是怎樣的心情?

時間 2021-05-06 09:26:53

1樓:心之光

沒啥,能聊的聊兩句,在範圍內不違反原則,能幫的幫下,真幫不了說幾句安慰的話,但是你說的這種情況非常小,一般的如果辦案的警察局知道是同學關係,大部分這樣的案子,都得申請迴避!

所以很少的概率能看到,自己辦同學的案子!

如果是幼兒園和小學的哪種同學可能影響不大!

2樓:秋霜烈日

同學關係無所謂該辦就辦 。親戚需要迴避。其實誰也不想辦熟人的案子,各種干擾會多,將來也會有些煩惱,黨和國家教育這麼多年,覺悟肯定都沒問題,但是畢竟都在乙個社會裡,真的會有點煩。

3樓:

不是警察,是檢察院的,看到過初中同學搶劫被抓,額,小學同學被騙,高中同學目前沒有見。也有可能我沒有記得同學,畢竟法院工作的同學,交警工作的同學來送案子,只有他們認出我的時候,我一般都認不出同學。

4樓:

擊斃了我的初中同學

緝毒警,匿名吧

有一次行動,埋伏捉幾個毒販,就是運輸毒品的販子。在廣西。

我們幾個埋伏在路邊吃粉,就是類似於公尺線的東西。

嫌疑人出來的時候,我一看這不是我初中同學嗎? 頭髮長了,人也黑瘦多了想當年上學的時候,也是挺悶的,名字像乙個足球隊員的名字。

以前在教室後面,也算偶爾能說幾乎話

後來沒他的訊息了,聽說去做廚師了。

我想,夏天他們身上應該沒槍,再不濟,打起來,我開槍打他腿總行吧。。

毒品交接的時候,我們一擁而上,想把他們都按住,然後有個毒販沒按住,抽出土槍,打我同事腳上了,那個同學轉眼把我另乙個同事甩開,沿著巷子就跑好死不死的,正好在我蹲守這邊,我就沿著巷子追,開了兩槍空槍,我當時就像

別跑了,他媽的我也沒辦法,不能放你走,我可要打你腿了然後立定,持槍,瞄準,射擊。確實打中腿了,但是擊中了大動脈。

送到醫院前,我給民警說這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說是毒販,就說是嫌疑人結果還是沒救過來。

後來寫了份報告,開槍是我的職責,但心理還是有點彆扭當時開槍的時候,心裡真是複雜,槍是不是一定要開還是他是我同學潛意識裡讓我下定決心要開槍。。。

5樓:嘟寶

作為個年紀不大的人,在單位是不可能混日子的。昏天暗地忙到感覺要猝死,終於有點空閒刷知乎了。我也講乙個我自己親身經歷的事吧。

按相關要求,我們將她帶回所裡進一步調查。她的母親也隨行。考慮到她的母親感受,當時先將她們帶到辦公室坐著。

姑娘哭夠了,也鬧累了,安靜了下來。她看著我,突然來了一句,你是不是某某,我說是。她媽媽奇怪的看著我們,我解釋到,我是某某小學畢業的,你女兒跟我同級。

聽到這句話,原本平復的母親立刻嚎啕大哭,那種撕心裂肺的哭泣聲讓我至今難忘。邊哭邊道,我讓你不要跟那些「爛仔」(本地土話,大概是社會流氓之類意思)混,你不聽,你看你同學都當了警察,你看你現在……

後面說了些什麼,我都不記得了,記憶裡只有那位母親絕望的哭泣聲。什麼感受,那時的自己剛出社會,不懂得控制自己情緒,似乎跟著流了淚,也氣憤姑娘的不爭氣。說實話,我不願意再遇見這樣的事了,身處於中,沒有驕傲,沒有自豪,反而更容易感到心酸。

6樓:jkto1983

不是刑警,是法院的。

當年剛參加工作不久,有一次刑庭去看守所送達材料,臨時人不夠,按規定必須兩人,於是把我從行政庭借來去看守所送達。

在看守所的訊問室內,我見到了這次的被送達人,他看到我的時候和見了鬼一樣。

當年的校霸,經常對我們進行欺凌,我有兩次都被他無故打的流鼻血了,還搶過我的錢。

當時我看著他心裡很爽,也很詫異,因為我們是市區的學生,後來我是在本市的乙個小縣城上班,沒想到當年的校霸也跑到這裡還犯事進去了。

後來聽說校霸申請我們法院迴避,理由就是書記員是我,我們以前有糾葛害怕引起不公,被刑庭以我並非本案庭審書記員為由駁回了,他知道我只是客串送起訴書的,也松了口氣。

不過我也知道了,這傢伙之所以對法律程式這麼熟悉,因為他已經三進宮了,第三次是搶劫傷人。十四年半,幾乎是縣法院能判的徒刑中到頂的那種,現在過去了九年了,他聽說還沒出獄,因為在監獄裡面打架鬥毆欺凌犯人,沒有減刑。。。。

當時就有一種蒼天饒過誰的感覺。

7樓:獨角獸

就是...很尷尬

大部分是初中同學初中時候在學校就很皮很出名的那一類都是已經結案的

有一次看到倆初中同學砸ktv的案情那倆人在初中時候就帶著班裡其他男生把我們教室旁邊的男廁所給砸了...長大了就繼續砸ktv 真是的很暴力

還有乙個是初中隔壁班的男生也是當時年級什麼扛把子一類的「大哥」 危險駕駛案醉駕...

真的是隔著螢幕都覺得尷尬和莫名不好意思- -就覺得怎麼是我認識的人做這些妨害社會的事情啊

當然也有受害人是熟人的都是盜竊案沒有危害到生命的就覺得比較同情吧

8樓:楊永仁

沒啥心情,我就碰見過一次,還是抓販毒的團夥,而且是我第一次碰毒品案子,我那個同學在裡面是中層,但不是我這組負責抓他審他。

我們把重要人員都抓了在集中辦案區審訊,我四處瞅瞅就瞅見了我同學坐在審訊椅上背銬著,他木吶的盯了我一眼,我也盯了他一眼。審毒販先乙個字,熬。

我同學也比較硬,我當時無聊,就跑到旁邊審訊室裡找我老同學嘮嗑,家長里短的聊,沒想到幾下就把他給聊開了,我的本意根本不是想去繞他審他,後來我對他說:有什麼就好好跟人家交代嘛,我們手上不掌握一些東西能把你給請進來嗎?你老老實實的交代真的比你死扛著好,信我的。

後來那個案子所有人都翻供了,就我同學沒翻供,其他人一翻供後判得更重了,原本十年的來了個十三年,就我同學老老實實的沒加刑。

9樓:街燈路雨

去看守所提審的時候,遇見了前師兄,不知道這樣的經歷算不算?

實習那會兒,他帶著我滿世界遛彎,還是跑斷腿的那種,然後笑嘻嘻的對我說,咱警校生就得這樣練。

剛工作那會兒,聽見他威風凌凌,犯罪克星!只是老婆換了乙個。

工作一年有餘,我這等菜鳥羽毛剛齊,會展翅一呼,卻聽見他已經黃牌警告,老婆啊,又換了乙個。

片兒警轉治安汪,聽到他的訊息總是到紀委辦公室上班,每天負責給茶壺加白開水。

到了最後,我也成了五加二白加黑的油膩叔時,他卻坐進了籠子裡面,而我,坐在籠子外面,讓他拿著筆紙,寫上「以上筆錄我看過,與我講的相符」。

總的概括一句話,人吶,眼睛向前,不要向錢!

10樓:liu

聽我的乙個東部某政法大學經偵系的哥們說,剛上大一他們系主任就告誡他們新生說珍惜自己的同窗歲月,畢業後就是一撥同學抓另一撥同學了。

11樓:

2015第一次從警生涯伊始,十一期間執勤,抓到個網逃犯,四目相對,竟是高中同學...第一次抓捕就遇到這麼個事,令我唏噓不已。領導要求我們和被抓捕的高中同學拍照,一黑一白,真是諷刺至極!

2023年從警第二年,又是十一期間執勤,又抓到個鄰居家女兒吸毒,確切說司機毒駕,一車人都被抓了。尿液檢測全部陽性。又是四目相對。

真不知道回家碰到他爸我怎麼說話!尷尬到不行!以至於現在一到十一期間執勤。

我都怕在抓到熟人...

12樓:警衣衛校尉

哈哈哈,其實吧

真的幻想過抓到曾經同學老師啥的

但是至今為止只抓到過別人老師賭博

乙個瓶底眼鏡的數學老師

這個也挺有意思

我問他是幹啥的

他不說,玩深沉

我說等會回去查出來要通知單位的

他扭捏半天說是xx中學的數學老師

趁同事們收賭資和他聊了幾句

我說我當初念書的時候數學成績最差

他想了會兒一本正經的說

「那肯定是老師的原因」

哈哈哈哈哈

真是一本正經

13樓:騎士鐵十字勳章

偏個題。

當初高考復讀班的同學現在在某監獄當獄警,他老婆也是警察,一對警服情侶裝。

自己是會計師,有一段時間在計畫考CPA,這貨聽說後有一次告訴我:我們監獄關了好多注會,都是造假犯事進來的,索性你就別考了,那活風險高,我可不想在監獄裡看到你哈。

我心裡一頓MMP。

不過也對,現在做會計風險實在是太高了

14樓:俠覓

我聽說的乙個,我們村的真事。村里乙個叔叔是派出所所長,他的親二哥,剛出生就給了他姑姑家(他家還有個大哥,他姑姑家沒有男孩)。有一次出警,報案說那裡死了個人,死者是背朝上在地上的,他自己把死者翻過來,發現是他二哥。。。

他當時就懵了。。。好像後面有迴避辦案。

15樓:毛瓜

看領導讓避嫌不,一般會避嫌,然後在不影響辦案的情況下請同事們多照顧:比如問話時間快一點稍短一點然後給遞菸遞水最後進看守所讓跟輕型犯罪或老年嫌疑人關乙個監室等等反正給點不影響辦案的照顧心態吧肯定還是想幫他咯畢竟是自己朋友、兄弟、親戚但是能做的真的不多對國法要忠、對朋友要義,可是自古忠義兩難全義是小義可忠是大忠只能選忠吧這就是有些人說公安不講感情的原因吧其實遇到這種情況我們也很糾結

為什麼律師要為犯罪嫌疑人辯護?

張金律師 律師的職責不是查明真相,查明真相是公安局檢察院等公權力機關的職責。律師的職責就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儘管犯罪嫌疑人已經確認殺人,但這也僅僅是公檢的一家之言。是否真正殺人,構成什麼罪,還需要在法庭上經過審理還能確定。律師的存在,就是幫助犯罪嫌疑人,以維護其合法權利。大家試想一下,如果沒有律...

犯罪嫌疑人可以同時聘請兩個律師嗎?

許律師 可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信威法律 可以委託兩名律師。實踐中常見的情形是,犯罪嫌疑人家屬為其聘請了一名律師後,對律師的能力並不認可。然後就想換掉律師。可是,跟原來的律師解除委託協議談何容易哦!...

法理討論 犯罪嫌疑人或者他人故意毀滅偽造證據的,依然遵循疑點利益歸被告或者疑罪從無原則嗎?

馬致遠 西法是這樣認為的。如果是問我的看法,故意毀滅證據應該疑罪從有。只有這樣才能讓人不敢毀滅證據。即使是西法,至於你所說的強迫洗澡,你沒法證明這件事情是毀滅證據,也沒法證明是故意毀滅證據,僅憑攝像頭你甚至沒法證明是強迫洗澡。如果再問我的看法,對於毀滅證據,一旦毀滅證據這件事情證據確鑿,那麼進行疑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