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廢除《刑法》等法律中關於未成年人的免刑 減刑條款,國家會更好嗎?

時間 2021-05-29 23:18:09

1樓:金陵十二衛

廢除在立法上可能過於殘酷,一次性廢除不大可能,不過強烈支援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以及不限於八種嚴重犯罪,拓寬打擊面。把應該減刑視情節而定,法定改為酌定。

2樓:Black Cat

我想知道你們認為多少14歲以下惡性犯罪的兒童/青少年是知法懂法的?

你們又認為多少14歲以下惡性犯罪的兒童/青少年衝動的時候一想會被判刑就會停止犯罪的?

成年人犯罪的那麼多,都不知道自己會被判刑?

說什麼加強教育的,檢測天生犯罪人基因然後人道毀滅的,都感覺好像有點因果上的道理,可是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我真的找不出一點道理。除了讓成年人心裡爽爽現在小孩子犯罪也可以判刑了(而且一點擔心自己家孩子會犯罪的心情都沒有,因為誰都不會認為自己家孩子會犯罪),其他卵用都沒有。

到底是李天一知道他沒到刑事責任年齡才犯事的還是李依芮知道她沒到刑事責任年齡才犯事的啊?

3樓:南菜園

我家遭遇了同村幾個未成年小孩的破壞性盜竊,損失了一些小財務,行為太惡劣了,家長也不管,沒有經常在家,真是擔心下次家裡被偷了,都沒有辦法去懲治這些人,說不懂事,又怎麼會做出這些惡劣的事情,法律應該是活的,而不是死的。惡人就該有惡報,憑什麼要讓好人承受他們的不懂事帶來的痛苦。精神上的傷害,位址小鎮上的乙個村子,有幾個惡霸,偷竊,搶劫,沒有證據,警察不管。

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普通老百姓哪有真正的機會去揭發那些惡霸。天理何在。沒感覺到。

4樓:

想當然,我以為法律該怎麼樣,真以為社會學科門檻這麼低嗎?法治法治喊的口號真漂亮,心裡卻還是把法律當作工具來對待,滿是野蠻的報復思想,都現代了,思想還是奴隸社會。

5樓:

會更好,很簡單,如果法律規定,你不許對一厘公尺以下的蟑螂噴殺蟲劑,那麼,顯然,那些蟑螂會長大和繁殖,如果法律規定,凡是蟑螂一律殺死,那麼,蟑螂會越來越少。

法律之所以規定不能對十四歲以下的人判刑,並不是真的要保護他們,而是為了社會穩定。

事實上,我很盼望山東招遠那個未成年被免於刑事處罰的殺人犯快點長大,以便在他成年後犯的第一次罪行中,殺死他。

6樓:

會讓這個社會更美好。

有問題的未成年人其實只是未成年群體中的極少數。換言之,刑罰的輕重對絕大多數未成年人沒有影響。而及時懲罰極少數,有助於人類和社會的優化。

不過對未成年人的懲罰還是要區分一下主觀惡性的輕重。主觀惡性輕的,心智不成熟導致的犯罪,依然要輕判。

像我這樣的未成年人如何改名?

尼尼 今天剛改完,座標 山東濰坊,一天辦完手續,拿到了臨時身份證,乙個月後去領正式身份證!效率如此之高超乎想象 我是女性,名字男性化,一直是我的困擾,而且名字很土,我今天去戶籍所在地公安局,需要提交的資料有 申請書,宣告書,身份證,戶口本。宣告書當場寫的,申請書網上很多,改名理由就是名字男性化哈哈 ...

我國刑法對於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寬待是否應該根據現實情況進行修正?

小小小小黃 刑罰本身不是目的是手段 我忘記了那句話是怎麼說的了畢竟已經畢業幾年了大概意思是以教育為手段改造為目的 連對於成年人的刑罰執行都已經是這樣了對於未成年人那就得更加放寬以教育為主畢竟我們的做法一向都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刑法規定的除八大惡性犯罪外對於未成年人的優待,就是這個意思少管所還是好的讓年...

未成年人真的是被尊重的嗎?

我只是路過 得了吧,許多成年人永遠都覺得自己是正確的 未成年人怎麼講道理都是倔 我的童年就有不少被智障家長舉報過,未成年說什麼都是 為你好 這叫尊重?還有很多很多例子,未成年需要的是引導,不是服從命令啊 安能孤此意 以目前來看,至少是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尊重的含義,應該是將對方視為和自己平等甚至高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