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時,一方律師不如對方律師,怎麼辦

時間 2021-05-11 12:50:35

1樓:梁嘉蔚

一般的委託人可以分辨出律師的口才好不好,但水平高低,大概率是分辨不出來的,大部分委託人可以覺得口才好就是水平高,但實際上律師口才再好,沒有證據和法律條文的支撐也沒辦法打贏官司,即「巧婦難為無公尺之炊」。回到你的問題,一方律師不如對方律師這個事情確實是有機會遇到的,至於怎麼辦...除非你能肯定現在這位律師連基本事實都沒搞清楚,否則建議繼續用,臨時換帥是大忌。

2樓:陳曉峰律師

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的風格,你認不認可自己聘請的律師,只能說明自己的主觀判斷,並不存在律師的水平高低。

如果真要在兩個律師的執業水平做個對比的話,法官的發言是最具權威性的。

自身不努力請再有名氣的律師也沒用,比如李天一的案件。請知名律師費用很高,如果你家庭經濟很富裕的話,可以考慮請個律師團,把全國知名律師都請過來也不為乙個安心的策略。

畢竟您是成熟的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和選擇負責。

3樓:

律師的能力肯定存在差異,在民事案件中可能確實存在一方律師不如對方律師,例如有些證據並沒有引起重視,引起重視了表達和闡釋的深度也會對案件產生影響。當然,還有的對於法律理解都可能存在偏差,結果可想而知!

刑事案件中,口才這個東西其實內行看來並不是起決定作用的,決定作用的還是如何找到檢察官、法官比較關注的點,並以此為突破口去撕開一條口子!當然,溝通能力也比較重要,其實還是思維邏輯的問題。所以刑辯律師從繁雜的線索中快速找到核心點,然後抽絲剝繭的能力非常重要。

如果遇到的律師不稱意,有可能是你不了解你的律師,也有可能是這個律師確實不行。前者需要多一點溝通,後者可能就要換律師了。

4樓:thinky

是否屬於合理範圍需要看具體情況了。個人認為,如果因為經驗(能力)差距導致明顯認定錯誤,例如此罪彼罪、法定從寬情節遺漏,這種結束屬於錯誤了,屬於職業汙點。而如果如題中所提及口才導致量刑差異,這個可能就更屬於合理範圍了,也就是類似於「自由裁量」的範疇了。

不過這種只是基於假設了,現實中沒有辦法去衡量的:畢竟大多數案子都是不可逆的,你聘請這個律師,就無法聘請那個律師。當然,能力越強,案件辦理效果會越好的。

我記得,有個搶劫案子,第一次和檢察官溝通,她表示案件性質很惡劣;第二次溝通就表示可以認罪認罰;第三次溝通提出認罪認罰的量刑意見是5年半到7年半;第四溝通就協商成了量刑5年。最後也是這樣判的。這就是溝通(口才)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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