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才能告贏物業?物業就一直處於不敗之地嗎?

時間 2021-05-07 21:09:02

1樓:烈火

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打法律依據,你不注意收集證據,認能幫你?這事是上面業主負主要責任,如果浸了幾天都沒物業通知,那物業也有連帶責任。

2樓:

首先看了你的描述,對你的遭遇深感同情,但是,你這吹牛不打草稿,這問題描述太主觀了,其他的我姑且都信。但你說90%的業主兩年以上都不交物業費?難不成你們小區的物業公司的老闆家裡是開銀行的?

可能是你惡意欠繳物業費,故意混淆視聽的吧?樓上放水把你家淹了,應該找樓上業主而不應該是物業公司呀,而你說是物業公司放的水,然而你又拿不出證據。說白了,這心態就和少數業主在小區物業辦公牛皮一樣,什麼都可以憑自己說來否認物業公司的所有付出,然而,這一套上了法院肯定不會得到認可的。

客觀點講,你想讓物業公司為你提供服務,你是不是應該先盡你應該盡的義務呢?又不交費,還想享受優質的服務,可能嗎?

解決方案:

1、先把所欠物業費交了,主動繳納的,可以找物業公司商量,一般都可以免除滯納金。

2、交完費,再找物業公司商量,記得帶上錄音或錄影工具(最好是錄影),在提問時,一定要針對問題,比如你認為那水是物業公司放的,不管你使用引導還是誘導還是直接提問,只要對方坦誠回答是他們放的水,並且對你的房屋造成了損失,那麼,這就是你的直接證據。拿著這些證據起訴,成功機率就大多了。

3、當然,如果交了費還是得不到解決,也收集不了證據,那我也幫不了你,不過,這物業費是你應該交的,交了就交了吧,就當長長社會閱歷。

3樓:

你所說的事故,描述並不詳細,責任人究竟是誰,僅憑你的幾句話是判斷不出來的。

但是你拖欠物業費是事實,這個錯得顯而易見。

乙個事實都不清楚,乙個錯得非常確定,所以你說這官司要怎麼打?

為什麼你找到的大部分案例都傾向於物業一方?因為站在中立的角度,這樣才是對的。法律不是意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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