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金輝華府小區三名兒童在水池旁玩耍時觸電不幸身亡事件?

時間 2022-01-15 05:08:07

1樓:賣褲子的小木匠

1.小孩子看護的問題,家長是監護人,也是第一責任人。

針對2解釋一下,物業要在符合國家、地方規定,符合物業服務合同的情況下,進行裝置設施維護,如果沒有維護到位出現安全隱患,物業應該負有責任;針對園區具有安全隱患區域,物業應張貼各類安全標識,提醒來往人員注意安全。

具體案件我還沒看,所以不作具體判斷。

2樓:劉斌

這種噴泉還真的很危險

前兩天我老家運城也發生了漏電事故

瞬間人就倒下了,孩子的父母該多傷心

3樓:

責任是職能部門定。

我想表達的是,家是個溫暖安全的地方,小區內就不應該留有安全隱患,全國還有多少小區有類似噴泉和景觀池?

景觀噴泉電死大人,孩子,寵物,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噴泉設計有用嗎?

為什麼非要把電和水聯絡在一起?還有把燈裝在水裡的?

發生一起,兩起,三起,新建小區還是這個問題,這個隱患,就不能取消噴泉這個設計?

讓水不在通電。

4樓:玄同

經常驗收的人員告訴你,小區絕對要背鍋,因為漏電保護器沒有動作。多半是小區電工因為景觀燈在水裡有細微漏電接邊上那個直接的孔裡了。

5樓:leexyu

全是眼淚。每乙個生命的逝去都值得尊重,類似的悲劇以後只能越來越多,隨著時間推移,大批不合格的工程會露出水面,排查檢修工作的程序會很緩慢,建議電力公司能徹查,排除隱患,類似消防,燃氣,下水道,等等這些。亡羊補牢吧!

或許救下來的就是我們的親人,朋友。

6樓:

電和水同時存在的情況,是很危險的。

以前我們這發生過事故,當時下了很大的雨,路旁乙個可能是控制路燈裝置的配電箱漏電,一位行人走到附近觸電倒下。當時地面的積水深度不過十厘公尺左右,然而他昏倒過去剛好臉朝下,結果溺水身亡。

這個例子說明:如果在積水中觸電,就算水很淺也非常危險,只要電流強度達到使人失去控制或者失去意識,就有可能無法擺脫這很淺的水而溺斃。

7樓:林林

金輝給了你們水軍多少好處這樣洗白,案發第一現場多名業主證實,根本就沒有什麼電線把河,你們良心被狗吃了嗎,人都被電死了還要把髒水潑小孩身上,你們不怕報應嗎。

8樓:遊丹尼

之前在家族群裡看到這個事情,非常可惜一家三個小孩就這麼走了.

我是從事製造業的,有一次跟乙個客戶溝通的事情讓我非常記憶深刻.

有一次,跟德國乙個客戶交流乙個樣品改進細節時候,客戶一定要求我們更高.我們分析了之後,覺得這個位置改動了沒有什麼收益,反而增加了成本,消費者也感知不到.於是,我就一直跟客戶溝通.

客戶跟我們講了他們的乙個案例:

在吸塵器的檢測中有一項安全檢查就是專門針對這類情況.凡是有間隙的地方,都要確保小孩子的手伸不進吸塵器內部,確保接觸不到帶電的部位.否則的話,無法通過安全檢測.

在此次事件中,能出現小孩被電死,不管是不是小孩主動還是被動的行為,物業都是有責任的.至少是在安裝是存在漏洞.

同樣的噴水池電死人事情其實已經出現很多次了,很大原因其實噴水池設計這塊設計有問題.希望這次的事件能引起重視,徹底的解決此類問題.

9樓:正午馬天尼

就想問家長報警了嗎,當然無論報不報警,死人了警察都要管的。

這次事件有可能是意外,但更大可能是責任事故。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一次導致三個小孩觸電身亡,肯定不是情節較輕。三年到七年,我覺得七年可能性比較大。如果你們上知乎的話可以參考一下,收拾收拾吧。

10樓:寂靜的桃子

看到不少回答說這種帶燈帶噴泉的景觀水池是不能進的,但是我在歐美經常看到有人和狗狗進去啊.....夏天還可能會有超多人

有一次印象特別深刻,因為我過去逗人家大金毛被甩了一臉水...狗主人當場笑瘋了,我估計也算是知乎熊孩子,哦不熊少女了23333

何況看圖也不是那種圍起來的噴泉,這種又淺又沒圍欄的水池難道不就是讓人戲水的???

再說美國這邊很多地方室外游泳池是標配,連鄉下小區和汽車旅館都有室外游泳池,夜間水下照明和迴圈幫浦也很常見,也沒見到天天出事故。(在游泳池裡電死聽起來好像驚悚片...)

這就是物業不作為在小區里設陷阱啊,不管孩子們進不進水池你這用電不規範啊,萬一有人走路不小心摔進去被電死了,難道還要覺得是說這個人自己有錯?像前面有回答說的,估計被電死的是流浪狗大家就知道這是物業的責任了。

11樓:江慧

不知道那些說小孩家長有責任的怎麼想的,孩子愛動對事物充滿好奇心,那是天性,是孩子成長的必要心理。你不能扼殺孩子這種天性。大家總不希望自家的孩子像個乖乖兒那樣怕這怕那吧?

孩子對於外部世界就要充滿好奇心!而我們大人,則需要為他們創造乙個相對安全的環境。

對於小孩,難道要大人二十四小時看著才行?或者把小孩關在家裡就好了?

這件事物業要付全部責任,不按規定用電,不怨他怨誰?

這就好比你橫穿馬路,結果被天上掉下來的飛機砸死了,你說是怨你橫穿馬路,還是怨飛機?

12樓:

學醫真的救不了你們中中國人

多少年了,居然還可以被一張圖微博上幾句話帶節奏。我真的建議以後馬原這門課從大學下放到小學開始教吧,學不懂沒關係,一直給我學到高中,每個人把我首先懷疑我要相信的事情這句馬克思的話紋到手臂上。

功利化的應試教育確實可以快速提公升工業人口,但是精神文明這一塊,太慘不忍睹了

13樓:王智帥

從個人角度看,原因不言而喻了,IP68和ip67防護等級是不同的,漏電保護也是重要的,設計的原因還是施工的原因還是物業的原因,反正都會查出來,最後都是賠錢,有錢能為所欲為啊,唉,畫個圖不容易啊,匿了

14樓:泊Z

地上有瓶百草枯

三個小孩誤食了

圍觀者:

這百草枯沒蓋蓋子!

這百草枯計量不對,不符合國家要求!

百草枯周圍沒有拿柵欄圍起來,無良商家!。。

。很顯然,都是百草枯廠家的錯,但是沒命的是孩子,這時候商討是不是廠家的錯,哪怕這瓶百草枯哪都不合格,我如果能告訴我的孩子遠離百草枯,這種事就不會發生,所以,我想對家長說

那是你自己的孩子。

你都不上心。

你能指望誰上心。

做家長明明是最需要考試,但是有些人不配當父母。

孩子沉迷遊戲,罵遊戲出版商;

孩子食物中毒,罵食品商家;

孩子出交通事故,罵司機不長眼睛;

孩子被校園欺凌,罵學校不作為。

當然,父母們要求制裁這些違法行為無可厚非,我看到這些也很氣憤,有時候也覺得這些人就該死。

但是仔細一想,

這些家長把所有責任推給了過錯方,把自己擦的乾乾淨淨,你們時刻在表達:我該做的都做了,出這事我也沒辦法。

真是可悲。

替你們孩子感到悲哀

15樓:

不知道將來有沒有一條像交通法中肇事逃逸全責的條例。

利益相關方逃避責任造謠直接全責。

只要證實物業造謠「電線拔河」,剩下的就不用扯了。

16樓:浮雲了了

昨天出的事,小區廣播喊了近1小時家長才出現,今天在拉橫幅遊街。

三個生命就此隕落,是非常難過的事情,事情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只能推測此水景的設計施工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小孩家長是否已盡監護責任,物業是否已做好提示及防護措施。

而我們能做的,是教育小朋友遠離景觀水池。

17樓:飛飛飛魚

3個小朋友的生命也無法喚起某些人心裡的悲憫,「熊孩子」怎麼你們了?

聽風就是雨講的就是這樣的人吧,人都沒了嘴巴還不積德,非要給他們加上臆想的罪名來顯示自己的高尚「無暇」,還電線拔河,多大的小孩,電線都能給拽出來了,咋不上天呢?

18樓:本本

昨天看了新聞,痛心疾首!事情原由和責任我就不評價了。

傳授一點安全教育的小經驗,如果家裡有小孩,或者即將成為家長的同學認真看一下。

家裡小孩4歲,很調皮。小孩的好奇心總是很強,有一天,我發現他對插座很感興趣。我說,寶寶啊,這個有電很危險。不要碰知道嗎?

後來我發現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教育方式,小孩是很叛逆的。這種話,反而讓他的好奇心更強烈。

就小孩的認知來說,是根本無法和他解釋清楚電是什麼東西。

我相信大部分家長是做過教育的,但是小孩觸電的新聞還是時有發生。看到我家調皮的小朋友,我知道了原因。

因為他們對「電」根本沒有畏懼之心。

為了能讓4歲的寶寶了解一下,我想到了乙個辦法。我找到乙個打火機,直接拆開。裡面那個可以打電的東西。

我說,把手伸出來。寶寶伸出手,我直接在他手上咔擦來了一下。他大叫一聲,趕緊把手縮了回去。

一副要哭的樣子。我說,痛嗎?他說,痛嗚嗚。

我告訴他電線裡的電比這個要痛幾百倍,還敢玩嗎?

他使勁的搖頭表示,再也不敢碰了。

可能很多人覺得我比較狠心,但是安全教育是開不得玩笑的,不是你靠嘴巴說就可以的。千萬別心慈手軟,一次錯誤後悔終生都無法彌補。

目前,我家小孩對電的畏懼是滿分。

19樓:

想到乙個比喻,如果天台不設計欄杆,掉下去人是誰的責任?可以教育人不可以靠近沒有欄杆的天台,但天台設計欄杆和警示不是應該的嗎,設計了欄杆但有人翻過去往下跳才是人的責任吧

20樓:

只要有機會罵父母,那麼有些人就絕對不會把責任歸給其他人。

更不會思考責任如何正確歸屬~

開什麼玩笑,所有的不如意,當然是父母導致的,有什麼疑問?

你說我會當個怎樣完美的父母?

這邏輯沒毛病~

21樓:日拋網友

給本乎拖後腿了,

當我還是乙個孩子的時候,

我真的,

很多危險的事情,

我真的沒有感知,

只是我媽讓我不要那麼做,

不是每件事我都能記住,

不是每件事我媽都能告訴我,

還會因為我媽說了不要做而特別好奇,

特別是那種看起來很好看的,

覺得也許會很好玩的,

根本剎不住手,

有幾個小夥伴膽子更大,

從現在看來,

我做了很多很多錯事,

也常常把自己置入危險的境地,

活到現在,

全憑運氣和家人的機警,

關於這事兒,

家長失職是有的,

然後以這個去責怪孩子,

認為他們的父母教育缺失,

他們還很小啊,

如果他們現在就懂這些道理,

那還需要家長教導嗎?

這對他們的家庭簡直是滅頂之災,

也許他們的父母大部分時間是合格的,

只在這裡出了差錯,

沒想到是個大禍,

記得燙壞手的廣場地面燈泡嗎?

如果事實如此,

重點還是放在對孩子的社會保護是否恰到吧,

有責改之,無則加勉。

譴責「熊孩子」真的,

太令人難受了。

別讓悲劇重演。

如何看待三名兒童在小區景觀水池內玩耍時被電擊身亡的事件?

Alien1104 類似事情一年前也有過 如果這張圖資訊屬實的話,那麼這三名兒童的家長 此處為罵人的話 孩子出事以後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們是多麼失敗的父母,公共場合注意安全,不要破壞公物,有水的地方少去,要文明這些是最基本的要教孩子的常識吧?說句殘忍的就是你們害死自己的孩子,真是驚人了,用電線拔河?我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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