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這起交通事故中三方責任問題?

時間 2021-06-06 21:17:52

1樓:

他撞逆行電動車時處於騎線狀態,不可能無責,至於主要還是次要或者同等責任,那需要交警判斷。至於追尾同向電動車或者摩托,如果是電動車可能需要鑑定,鑑定為機動車那它就是全責,鑑定為非機動車,可能會減免它部分責任,只是說可能,但不會低於主要責任,很大概率全責。

另外這個司機就是典型的瞎逼搞,方向盤玩得很靈活嘛,比震動棒還溜,一看就是那種只要自己車道慢一點都不行,必須要跳到旁邊車道見縫就塞的東西,變道隨意性非常大,全靠別人照顧和不跟它一般見識,這事故有其必然性,給它好好長個教訓。一輛破車把兩個車道甚至三個車道都搞得擁堵的就是這種所謂的司機,出這事故純屬活該!

2樓:京雲律所成律師

正常情況要看電動車的車速,如果超過35km/h的話是算作機動車的, 我們可以把三輛車都算作機動車。

有了這個大前提的情況下,首先可以判定轎車追尾紅車,所以轎車全責。

在看逆行的這個事故,如果逆行車主死亡的話,轎車可能是55分或轎車主責,如果逆行車主只是受傷的話,可能逆行車主主責,或逆行車主55分。

以上觀點僅代表我個人的意見。

這起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責任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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