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財產問題?

時間 2021-06-02 08:46:55

1樓:

說白了就是各自的立場和利益不一致,題主覺得結婚是雙方的事,雙方都應該掏錢,但是男生也應該要看來在這場婚姻的博弈裡面女生付出的成本是更多的,除非以後家務活大家各自幹,男方爸媽要像女方爸媽那樣不能常住在男方家,如果做不到,那就談不上什麼結婚是雙方的事。這點平衡關係都拎不清就沒必要扯什麼了。我要是女方的父母我也會十分氣憤,你出爾反爾,最終也湊夠裝修款了,我方撤資,這有什麼問題嗎?

而且作為父母,真心會很討厭乙個小子老想著怎麼分配我們家的錢。為什麼婚姻裡女方看似在婚前要求更多,是因為婚後成本太高且風險太高,為什麼女方成本和風險雙高,男人自知!本來想說題主想得真周到,自己出資30+,想要對方投入30+,成本勻勻的。

後來想想我也沒資格這麼說,畢竟也是奔走在房子大潮中的未來準房奴一枚→_→

2樓:

射邀~看了看答案,批評你的話就不重複了,給你個視角:只要房子寫上了夫妻任何一人的名字,婚後償還的貸款部分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支出,離婚時可以要求補償。

所以題主不要擔心女方又買了房沒加你的名字~只要不是她父母的名,就算要還貸你也沒損失。

啥?你是說你不在乎錢只是心被傷了?

男人哪,心要放寬點,哪有那麼容易被傷?

不知道女方是不是獨生女,如果是,只要你們相愛,即便房子寫她父母的名將來也是你們的;如果你們不能長久,還想這些資產幹嘛?

所以說,裡裡外外就不該扯房子的事,真不知道有啥好糾結的~何況還沒結婚呢,他們的錢他們做主你有意見嗎?

唉~說好不批評你的……

3樓:谷哥花下居

其實都要結婚了,什麼你的我的男家的女家的弄得太不愉快了。題主的想法改來改去都是基於全域性觀,且打算把當前和日後的財產都設定為雙方共有,因而把兩家的預算作總後再計畫支出分配,而女家則孤立地著重看她們家出的那部分錢投向哪了。

題主應該把兩家合一起的50W丟進乙個大紙箱裡,搖勻,然後告訴女家,我們這一起的50W啊,30W要來裝修,20W要來做添置第2套房的首付,到時兩套房都寫咱小夫妻的名字好不好哇?我想這下丈母娘就同意了,不然她會覺得女方對你現在的房子沒有貢獻,加她女兒的名字情理上吃虧了。同理按她的思維方式,也為了面子和安全感,第二套房自然也不想加你的名字了。

4樓:尋di公尺

別人家養了二十多年的閨女教育費伙食費住宿費怎麼算?

嫁入你家之後且不說給你家添後代續香火相夫教子就是給你家洗碗洗衣服收拾衛生做飯買菜這又是怎麼算?

男人必須算的精但要拿得起放得下

5樓:國季

你不會辦事的情況大家都說你了,你自己搞定的吧。

結婚是兩個人相愛到乙個程度後才相互結合,我雖然知道需要門當戶對,共同愛好,共同的習慣等多種條件才能保證長久的幸福,但也想要忘卻這些利益,人生苦短,難得一次一心一意要痛快。要知道人的認知與感覺是可以變化的,你看成是重要的,哪怕是乙個石頭也有意義,反正就是這種幸福的哲學吧。就是好日子好好過。

你到了現在,我覺得第一點是你自己穩住,第二點是要問清楚自己愛了沒。然後知道外人看道理,家人看情義。不要忽略了情義,你的愛人也是很脆弱的,她也是在父母和你中間調整,你要認清這點,不要對她發脾氣,她是你的愛人,你應該多保護她。

你對她只有公平的要求,怎麼能希望她對你有夫妻情意?

財產平均了,但是情義耗盡了。還是一樣的。我知道現代社會思維靈活,每個人都追求幸福,但又恐懼萬分。

仔細想想,10萬在現在也幹不了什麼。到了現在出現問題,問題不在女方父母,實在女方身上,而最終是在你的身上,現在一家就乙個,你們兩個要是真的一心一意相愛,真的什麼事都不是事,父母們絕對不會難為你們。

雖是碗湯,也是親身經歷感想。你用話語說服別人難,調整好自己,用行為去說服別人易。

6樓:小雨滴

我就問你一句話:如果女方父母說既然你自己都湊齊了,那女兒的嫁妝就不給了。你這婚是結還是不結?

嫁妝這事是一分不能嫌少,一億不閒多的。沒有男方要求陪嫁多少的理。畢竟你看上的是她這個人啊。

所以會有男方給彩禮,女方有陪嫁,只是一種形式而已。誰還指望這個發財致富嗎?結婚不是因為喜歡嗎?珍惜眼前人,不要太計較。

7樓:封禁讓我戒乎

使用樹形分析工具才發現,其實只是女方的出錢從最初承諾的30萬(裝修費或買車——計畫1)降到10萬(只負責家電。男方多出20萬——計畫2)再到最後的5萬(只負責家電。男方多出20萬——計畫3)

省錢方面是沒什麼差別;結婚前為離婚做打算,也正常(先小人後君子是沒錯)

只是最終(計畫3)女方多了一套女方名字的房子而已(不知道男方是否參與還貸),本來(計畫2)是小夫妻共有的

本質就是女方比最初(計畫1)少出的25萬,男方多出20萬,這個原因說清楚就好了

女友是獨生子女嗎?

結婚前財產問題?

├準備結婚

├男│└買了個新房

│ └因為我家買了個車位錢不夠裝修

├就和女友家提出——————計畫1

│├房本加上女友名字

│└讓女友家裝修————根據後面估計是30萬

├女友家就提出

│├領證後才可以裝

│└如果不用她家裝,她家就給我們倆換個車

├男家裡又湊了20多W夠裝修——————變化1

│├只需要女家出10W家電錢—————以及20萬現金?

│└男有乙個不錯的舊車,就不浪費30W買新車

├男方新方案————————計畫2

│├把她家裡買車的錢和我家裡裝修的錢整合起來

│├30裝修

│├20再付乙個房子的首付

│├自己還貸款

│├兩套房子都寫我們的名字

│└當時女友同意了

└裝修過程中,女友家相中了一套房子——————計畫3

├女友又不同意寫我的名字

└只能給我們家5W買家具

補充: dong dong:我倒是想知道,你那房子貸款沒還完,怎麼加名字?

那就在計畫2上改進一下:第二套房只寫女的名字。等2套房都能改名了,兩套一起改為小夫妻的

如果原因是女方擔心自己出的30萬容易貶值縮水,那應該在細節上進行彌補和照顧,而不是直接單獨維護25萬(對女方是最踏實了,但是對男方呢?還貸誰來還?)

至於別人(女友家)的錢,男方無權分配、安排,是沒錯。問題是對方已經同意怎麼做的安排,後來又隨意悔改。我想題主不滿的是這一點。

8樓:

看題目還以為是一套崑崙公寓那樣的婚前財產,結果點進來是首付20萬的房子。。。

為了一平公尺的房子錢算計來算計去,只能建議你女朋友和你分手。

9樓:張大發

嗯,站在女性立場來說,我也不願意去出錢給你婚前買的房子去裝修和買家電。

其實你家房子你的名字,自己裝修,算是你的個人財產,女方買房自己裝修她的名字算是她的個人財產,這樣不好嗎?

彼此清楚沒有糾葛。

其他的想買的婚後買,就算共同財產了。

我覺得不是說女方這樣做就是做好了離婚的完美退場,只是保留點個人的生活保障吧。畢竟生活變數是很多啊。為自己考慮一點說不上什麼過分吧。

而且前提是你家拿得出錢買房裝修啊,拿不出又另說了。

10樓:葡萄葡萄君

不管是貧窮還是富裕,每對夫妻結婚都會有這些問題。窮的想從對方那兒挖點,或者害怕被挖了,富裕的又會比較兩家人出的錢是不是公平。但凡你倆有點感情基礎,在面對這些問題的時候都不會只考慮利益。

矛盾絕對不是某一方單方的錯誤,現在追究誰對誰錯有什麼意義呢,都已經這樣了。何況解決這事兒的辦法只有乙個:要麼忍,要麼滾。

慎待婚姻~既然決定結婚就不要在財產的事情上過分計較,又不是沒有了那幾十萬就會餓死。

11樓:林凌

互相算計,工作中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各買一套,各寫在自己名下,經濟條件允許一次性付了,不允許的談好月供問題和日常開支如何分配的問題。

12樓:

為什麼結個婚搞得這麼複雜

其實說到底

無非就是兩個人還是倚仗家裡面出錢結婚啊

結婚是兩家人的事情,單獨只考慮自己是很自私的有句話,我覺得說的挺對的,別以為天下皆你媽遇到錢的問題,還不是你自己錢的問題,難道不應該跟對方父母還有你父母商量商量

13樓:

換我我也煩你。

女方的錢,他們想怎麼為你們夫妻倆花,都是他們家的事情,你無權做主,唯一有爭議的是你的女友一開始同意你的看法,後來反悔了,這個沒什麼好說,錢又不是她的,她同意有P用。

你來知乎問也毫無幫助,你女友一家對你的偏見已經形成,短期內也改變不了,還是和女友商量看看,要麼按照自力更生的方式,父母出錢的財產都寫父母名字,哪方父母願意寫孩子名字的,自願,如果是父母出首付孩子還房貸的,原則上寫還貸雙方的名字,這合情合理。

以後可別這麼幹了,岳父母和你的關係處好了能給你帶來很多實質上的幫助,看早期的事態他們不象蠻不講理一毛不拔的人,好好挽回下吧。

14樓:清水蔓

讓我重新理一理。

你家買了房,裝修款湊了20w,有一輛車。女方嫁妝預算是30w,起先是打算用來裝修,後來你家說裝修款湊上了。女方打算買車,你又建議:

不買車,改為買電器10w另付首付20萬寫兩人名字。現在女方家自己要付自己的房子首付,且你的電器款被壓縮為5w。

結論:吵架都是你自找的。你沒從女方家角度想問題。

如果女方一開始提出要30w裝修,房本寫兩人名字,你同意了,哪有這些事?你手頭還能寬鬆些。女方家改買車了,你也應該同意啊。

你可以把自己的舊車賣掉一樣回籠資金。你覺得你事事為女方家考慮,可是你一次次否定女方家提議不是打人家臉嗎?從現實情況看,女方沒出裝修款沒買車怎麼保證嫁妝投入30w在離婚時不會大大縮水?

所以人家要自己付首付了。這是女方的自我保護,從人家的角度無可厚非。從長遠角度說,只要你倆不離婚,財產就沒有損失(終歸要繼承的)。

我納悶,你這些事你爸媽全程都什麼態度?婚姻從來都是兩個家庭的事,兩個家庭的資產在重大重組時應該考慮的角度應該是全面的,也是相互照顧對方利益的,而不是單方面的我覺得這樣方便。你沒考慮女方的感受你爸媽應該想到啊。

你在遇事和老丈人商量的時候是不是也應該和父母也商量商量?

15樓:

我覺得這問題在你說明以下三點前是沒法說的:

證領了麼?

名加了麼?

你現在買的房子多少錢?

看了補充資訊之後我覺得題主你還是分手吧。

或者就是你自己的房子不要加她的名字,讓她自己去買房子,然後你們首付各付各的。

16樓:oiseaux fleur

其實有乙個詞非常合適題主你————節外生枝。

但凡一件事,事情本身複雜,牽涉的人又多,一定要一步乙個坑,走一步,沒問題了再走下一步。

你婚還沒結,雖然看上去都是在為兩家人考慮,但是你這時候根本沒有資格去為2家人考慮,你最多就是能代表你自己。

所以現在你要吃藥了,因為你老丈人家從頭到尾就一直防著你呢。

中中國人談結婚,想要能順利,首先要讓姑娘家開條件,對方怎麼想,然後說自己能做什麼,什麼沒辦法,能不能商量……

不論技巧的講實誠,在信任關係完全沒有建立起來之前,那就是找死……

你覺得你是頭腦活絡,善於利用資產,可惜你算計的那些裡面有一半還不是你的,你說你要是剛談個戀愛,女孩子跟你見面第三次就問你,你家有多少錢,然後說我們可以用這筆錢怎麼怎麼投資……你心裡不嘀咕?

是,不錯,你們不一樣,你們是已經在準備結婚了。可你女友的父母跟你不熟啊,你要用的那些錢不是你女友的是你女友的父母的……

所以你明白了吧!你犯的最大的錯誤就是主意拿的太大,讓女方父母覺得不滿意。另外朝令夕改變化太快,令人覺得你很不謹慎。

原則上的問題不大,講到底還是態度問題。回家好好想想,多跟女友商量,不要吵架,不要一臉我沒錯我是為你們好,這樣省錢……

有些錢不能省,省出來的是仇人。

比如這次的這種事,他們愛花就讓他們花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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