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傷情鑑定,是出院前還是出院後。法醫的鑑定結果輕傷或重傷是以什麼做為參考依據?

時間 2021-05-31 23:07:18

1樓:祉厚

題主所描述的問題屬於法醫臨床鑑定中常見的「傷病共存」的問題。

所提問題的矛盾點在於骨折與打架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損傷與疾病共同存在,疾病的因素是必須要考慮的,在不同案件中區分疾病的參與程度,可能存在:損傷佔主要因素直接評定、損傷和疾病同等作用降級評定和疾病佔主要作用不進行傷情評定幾種情況,但必須結合既往病史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另外,這種體表損傷為次要損傷,體內損傷為主要損傷的鑑定通常情況下時限較長,必須在傷者出院後病歷材料齊全的前提下綜合分析病歷材料進行傷情鑑定。

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到你。

2樓:菊花為君放

在公安機關只有動手與還手的問題,你用什麼打的打在對方什麼地方了。傷情鑑定永遠都是出院後按病例鑑定,重傷的大致標準就是功能性喪失。

3樓:

判定傷情等級的依據是《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是乙個國家標準。

對於不同型別的損傷,鑑定的依據不同,有些需要重點關注損傷當時的情況,而有些還需要關注預後情況。

法醫出具報告時,需要論證傷病關係,作為責任認定的依據。例如,將健康青壯年毆打至骨折,和將嚴重骨質疏鬆患者毆打至骨折,肇事者承擔的責任是不同的。具體責任比例,需要根據毆打的力度、患者的骨質疏鬆的嚴重程度等綜合評估。

法醫鑑定是兒戲嗎?

鑑定程式合法那麼鑑定意見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不同損傷的鑑定時機有著嚴格的要求。涉及損傷程度的案件,如果傷者的損傷需要6個月 1年以上才達到鑑定時機,那麼為了辦案需求 就是防止嫌疑人逃脫而提前採取控制措施 可以提前出具乙份初步的鑑定意見書,以方便公安機關盡快處理案件。待到傷者病情穩定達到原有的鑑定時機時...

傷情第二次鑑定,多久出結果?

小春昂 這個公安傷情鑑定是受傷後去拍照做一次記錄,傷徹底好了後再去做二次鑑定的看看恢復情況,有沒有不可逆的傷,比如毀容,按照這兩次的記錄才會出最後的鑑定結果。他這種對結果不認可,非要自己去做鑑定,先不說傷已經好了,想再查毛病有難度,光乙個做假證就夠他吃的。真拿司法人員當傻子呢 虎捕頭 到時候你跟著一...

傷情鑑定,傷者可以通過詐傷來矇騙醫生嗎?

啪一聲倒地不起 在編工作人員瀉藥前來扭曲 法醫可比你想得厲害得多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要有這種念頭,會被抓的。你能想到別人肯定也能想到,也絕對有人會去做,但是他們都被抓了哈哈哈哈哈 盤易 你可以口頭跟鑑定所的醫生說怎麼了怎麼了,醫生會根據你描述的症狀對你進行臨床檢查。各種儀器給你上齊活了。檢查的時候你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