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葩葩
我才知道律師也能搞直播,也能當網紅。真是活久見。。。
微博簡介看看~那一堆五花肉漏出幾個紋身,就說自己顏值擔當。。。我想您一定對顏值有什麼誤解~再看看畢業於工商管理學院~還做過HRD~~和法律關係應該不大吧。估計是想錢想瘋了,發現當網紅能賺錢~跑出來蹭熱度,畢竟法律這麼嚴肅的職業,你往娛樂化靠,我真的很不理解。
律師是不是真的我不知道,畢竟司考不限制專業,但是出來搞事情是真的。。服氣~
2樓:大魚
我不認為在這麼多天問題持續發酵的時候劉鑫律師把微博認證改成劉鑫法律顧問,然後在最後證據面前又哭唧唧的說自己被騙了這種行為是正義的。
3樓:
就微博上的那玩意····?
先確定丫真是個律師再說吧。畢竟律師是以律師職業資格證為準,不是以某博認證為準。別到時候某博再發言來一句,對於某些認證,只進行形式審查,並不進行實質審查,那才叫乙個笑。
畢竟網路這麼大,一條狗都能當網紅,更何況是比狗聰明的人呢??
4樓:
就衝她的微博認證我就知道她想紅了。
可能咱們法律一姐覺得劉鑫的噱頭還不夠大,提出單方面解約更能提高知名度吧。
而且解約時間選得可謂是一箭雙鵰,既達到了想紅的目的,又撇清了跟劉鑫的關係。
一姐啊,您之前詆毀江媽媽的事我們可還沒忘呢。
5樓:
律師不應該是一切為了委託人的利益麼???身為律師還講什麼公正和真相,一切都應該以自己委託人為主啊,怎麼還有跳出來撇關係的?這種律師真的不敬業,想追求公正真相,你就應該去當警察當檢察官而不是律師
6樓:
下面只是個人觀點。
律師發這個微博,我想她的出發點是劉鑫賣隊友。
律師接受委託的時候應該不清楚這事情的「全部」真相,她相信劉鑫告訴她的就是去偽存真的事實的基礎上,她才開展了一系列庭審準備工作。
如果她知道事情的全部真相,她肯定會盡力在庭審中轉移和模糊那些不利於委託人的事情。但實際上,劉鑫配合律師準備庭審的過程中至少並沒有對律師全盤交出,後來連律師都有一種被耍的感覺,才有了後面的事情發生。
真的,有錢不掙,這麼多天忙活這乙個案子,到後來發現沒法完成委託,最後還被大眾說做秀簡直騎虎難下。
7樓:
我覺得吧,這個律師以後接不到什麼案子了
有重大蹭熱度嫌疑,而且我覺得她出賣雇主,你可以安靜解約的,你跳出來反咬算什麼,良心發現?你信嗎?
最後,這樣的律師,第二天就有可能出賣你,你敢讓她當你律師?
8樓:
9樓:Vivi.Y
應該是在之前劉鑫一直欺騙律師,今天庭審過後她一直自稱的不鎖門被證明是欺騙,可以說這個bug出現後律師之前的努力和方向全部作廢,單方面解釋也是情理之中。
在案情出現這麼重大的變故下做出這個決定並沒有什麼什麼問題,只要承擔違約後果並不算違反職業道德,不管是法律上還是情理上…沒準根據合同都不用承擔什麼責任(出現欺騙)…另外律師真難幫助爭議人物被罵,不幫助還是被罵…
如何看待劉鑫的律師顧問(律師一姐)單方面解約,後又刪除微博?
1.單方面解約?她是為了炒作還是是個假律師啊?2.劉鑫,是被告嗎?3.待真相出現?擺脫,她可是個律師誒,律師等真相?綜上,管她是不是個律師,法學狗首先不認她。 前一陣在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實習,這種熱點事件迎頭而上,順勢或者逆勢引流的行為叫蹭熱度,引起關注漲粉,如果她的微博賬號因此火了,接幾個廣告,基本...
如何看待劉鑫在12 13庭審的證詞,以及她聲稱自己沒鎖門的說法?
劉鑫在江歌遇害時是否反鎖了門,日本法庭判定報警錄音是 把門鎖了 但劉鑫說是 怎麼把門鎖了?在日本的律師等人反覆聽錄音,則認為是 怎把門鎖了?劉鑫事發當天報警及錄口供時,江歌生死不明,她應該不敢說謊,因為如果江歌被搶救甦醒後申明她所言不實,她就得負作偽證的法律責任,故反鎖門與否只能存疑. 劉松 劉鑫在...
如何看待網友辱罵劉鑫的辯護律師這種行為?
兩分冰 羅翔說,法律學的好會學的沒有人性。我覺得 金牌律師 裡有一段話說的特別好 法律的律條是理性的條款,它一條條約束著人們的行為,目的就是要保護人類最低的道德底線,誰要是突破了,就要付出代價。那麼從事律師這個職業的就應該是心存良知理性踐行的人。但是誰又能告訴我們,這所有的律條背後,是不是存在悖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