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不由國會立法?

時間 2021-05-12 16:19:27

1樓:

憲法中有涉及婚姻的條款,如果國會通過乙個普通的法律,比方說《美國婚姻法》,裡面規定同樣性別的兩個可以結婚,肯定會有人認為這個法律違憲,肯定會上訴到最高法院,最後還是要最高法院裁決。

修改憲法是不可能的。人們都知道美國有各種各種的憲法修正案,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修正案?因為修改憲法太難。

那加入新的修正案呢?仍然太難,需要國會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之後還需要有36個州分別批准。

2樓:

樓主好像搞錯了一件事,同性戀或者說同性性行為的的合法化是來自2023年勞倫斯訴德克薩斯州一案。本次最高法院判決的是「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比前面那個問題進了一步。

其次,國會立法很難解決同性婚姻問題,因為婚姻的締結與承認一直是屬於州的權力。國會制定這樣的成文法必然會被視作侵犯州權,而最後還是要告到最高法院。

3樓:肖森克救贖

首先,美國的兩黨對這個事態度迥異,民主黨是支援的,共和黨是堅決反對同性戀的,如果你想走國會立法這條路,那些議員大人可以吵個一百年也通不過。

本來5O個州,每個州對同性戀的態度也不一樣的,比如南方有幾個州,得州,新墨西哥州,阿拉巴馬州這幾個是禁止的。但是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那就必須全美國遵守了,聯邦法院有憲法解釋權。否則就可以裁定你這個州的法律違憲。

如何看待同性婚姻合法化?

軟軟有點鹹 愛無罪,同性戀無罪,為什麼要用同性和異性來區別愛呢?難道異性戀就全都是真愛嗎?我想其中也有因為其它客觀原因搭伙過日子的吧,既然沒有愛的異性婚姻都可以被允許,為什麼同性婚姻就不能合法化呢?至少我覺得同性婚姻合法化是沒有任何問題的,或者說,同性婚姻的目的更單純,並不是說異性婚姻裡沒有目的單純...

如何評價台灣爭論同性婚姻合法化?

衛若蘭 笑死了。現在連異性戀都不願結婚了,同性戀卻上趕著結婚。為什麼有很多人喜歡搞同性戀?因為同性戀不用結婚,不用承擔社會責任,感情附加的社會責任和利益少。如果同性戀能結婚了,這些快樂全沒了。跟異性戀有什麼區別,跟異性戀一樣得面對結婚的利益分配和世俗義務。我如果是同性戀,肯定不會支援同性戀婚姻,本來...

為什麼世界上會出現「同性婚姻合法化」潮流?

小撒 法律的根本還是為人類文明服務的。在人類文明程序中,起到規範人類合理行為的作用。既然更多的人認同同性婚姻行為的合理性,通過一則法案進行必要的行為規範,勢在必行。這樣的認同感不是一種潮流,而是人類文明的自我發現,是新文明的誕生。 總的來說,人類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正相關的,隨著科技的進步,人類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