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鋒的辯護律師是誰?難道他們手裡法律不是維護正義的嗎?

時間 2021-05-11 12:33:07

1樓:擰緊

律師的存在是為了從不同於控方的視角來分析事實,這樣能夠更好地接近事實真相。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律師為了自身的利益(當律師判斷當事人有罪卻千方百計為對方脫罪的時候,為當事人竭盡全力的辯護也並非為了當事人,沒有人會為了乙個與自身利益不相關的人去罔顧良心譴責的。控方則為了自身利益竭盡全力提供事實的另一種可能性,雙方在辯論的過程中接近事實本身。

)去盡力挖掘有利於當事人的可能性事實,在實際上有利於實現正義,保證法治「以事實為依據」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律師並不以維護正義作為行為的動機,但事實上可能形成維護正義的結果。當然,任何一種制度的設立都不可能完美地避免出現與制度設立者動機相反的結果,也只能是相比較其他方式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不正義罷了!

2樓:free

辯護律師是誰不知道,不過辯護律師的職責不是公平正義,而是被告的利益。就算你知道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曾經有過犯罪,曾經殺過人,你如果去舉報,那麼你這個律師估計就有危險了,這不是你的職責,你的目標就是被告人的利益。律師,法官,檢察官的職業是不同的。

3樓:

如何看待林森浩案二審辯護律師的辯護理由?

無所謂道德。拿了林家的錢,就該這麼做,這叫敬業。但公眾必須有道德,法官必須有道德,不能被律師和利益相關群體綁架了,這最重要。 刀筆吏 控辯審的正三角的訴訟結構中,律師承擔為被告人作無罪罪輕辯護之義務,以對抗公訴機關之指控,最終審判者可在控辯的攻防中深刻了解案情 準確適用法律。所以該辯護意見符合律師的...

如何看待網友辱罵劉鑫的辯護律師這種行為?

兩分冰 羅翔說,法律學的好會學的沒有人性。我覺得 金牌律師 裡有一段話說的特別好 法律的律條是理性的條款,它一條條約束著人們的行為,目的就是要保護人類最低的道德底線,誰要是突破了,就要付出代價。那麼從事律師這個職業的就應該是心存良知理性踐行的人。但是誰又能告訴我們,這所有的律條背後,是不是存在悖論的...

我是張三,你是我的辯護律師,你有什麼要說的

好圓叔叔 律師A 沒事啊三,你所有事兒包在我身上,我給你弄。啥?羅翔說你犯罪了?沒事兒,交給我交給我,過段時間給你弄出來。那啥,律師費先付一下,前期收50 你這一百零八個案子一共2,333,333,明兒轉我卡上啊。律師B 經過我們兩周的仔細研究,你這些案子吧,我有一部分做不了,這樣吧,你把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