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界的大佬麼?麻煩解答一下?

時間 2021-05-09 08:22:37

1樓:阿煜

這和別人偷吃了有農藥的水果致死乙個道理,還是要看你是否窮盡你的告知義務,具體審判過程中一般都是酌情給予賠償,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案例開始不再判決無過錯責任了

2樓: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關於公平責任的問題,是指在當事人對造成的損害都無過錯、不能適用無過錯責任要求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不賠償受害人遭受的損失又顯失公平的情況下,給與適當補償的一種責任形式。使用人一方已經明顯具有了過錯,如果所有人有過錯,就按過錯比例分擔;如果所有人沒有過錯,也就不用承擔責任。因此這個案子中並不適用公平責任,但就司法實踐來說,確實不排除這種情況,但於法於理都是不合適的。

3樓:竹子

首先申明,不是大佬,也不是專業從業人員,我雖然拿了證但是一直沒用,你這個假設問題考試呢你肯定沒責任,但是呢從我了解到的案例來講,你肯定要賠錢的!法院會判乙個奇葩的「道義責任」來平息死者家屬鬧訪上吊的!

4樓:「已登出」

這種案件只要確定告知行為的存在性,事情就很明朗了。

只要確定三個問題就能判別是否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

1、使用的物品是否為管制物品

2、是否告知當事人物品損壞事實

3、是否將危險物品謹慎存放

你上面說了,

吹風不屬於法規管制物品本身不具有殺傷性和社會危害性,遂不觸犯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但是屬於學校規定管制物品,校規有明文規定而你自己又知曉其規定。一般發生了死亡事件,學校肯定會追究你的責任,根據各校校規,會對物品所有人進行不同程度處罰(記過或者開除)。

一般來說,在實際操作的情況下,基本上不會進行特別刻意的免責行為(簽訂免責協議),所以在被害人家人起訴物品所有人的時候,被告很難拿出相應的證據。所以很難定性,如果有真實的證據可以證明這個案件就十分明朗了。

而使用大功率電器屬於學校規定,不屬於法律規定(這裡面有要涉及到擁有且使用過和擁有未使用過兩種情況)學校可以依照校規對物品所有人進行相應處罰。

補充:下面有個朋友提到了,即便是你在法律上不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但為了平息死者家屬的情緒,一般法官會在後期調解的中與被告協商象徵性的處於人道主義考慮賠償死者家屬一定的金錢。但又介於原告是學生身份沒有經濟能力,可能不會進行賠償或者賠償數額很低,幾百或幾千不等。

請各位懂法律的大佬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任麗麗律師 對與這個問題,要看男方是否獲得了乙個孩子的撫養權。只有男方獲得了撫養權的時候才有權要求你支付撫養費。如果兩個孩子都歸你,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如果你們倆一人乙個孩子,你們雙方可以要求互不支付撫養費。因為每個人都要養乙個孩子。對於撫養費的問題,你們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判決,...

麻煩大佬們幫我解答一下關於視唱練耳的順序問題

反正我們是聽音程這個方超級無敵好用是我們老師自己發明的比如你聽到1 公升3就是像低音6 中音1 因為都是小三度的關係 再比如5 6就是低音7 中音1 他們都是小二度的關係總之把變化音轉到無公升無降的音就好啦 前提是你基本音階要唱準呦 也不知道泥萌聽懂我這個表達沒嚮往對泥萌有幫助沒聽懂可以私我。 蒙特...

想問一下懂法律的各位大佬

小博律師 這個問題的性質上面解答的都差不多,我說一下現在應該怎麼辦。不管怎樣的責任,都不會要求你家履行贍養義務的,就算有判決責任,也是經濟補償或賠償。 沈琪 你莽撞了。你在問題的描述中。結果不知怎麼的老人家在家裡摔倒了,賴到了拐上面 我分析一下,有這樣幾種可能性。一 他自行摔倒,確實跟拐無關。二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