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是否只是基因的傀儡?

時間 2021-05-11 20:54:03

1樓:安Ana

厚著臉皮不請自來

剛好最近思考了這個問題。

首先我覺得人類確實會被基因操控。不光人類,所有生物都是。

人從出生就有慾望:基本的生物慾望,有食慾、求生欲(通過啼哭或別的方式告訴大人自己的需求)、探索欲、情慾等。這些最基本的慾望都是為了能生存,然後成長,等到生育系統發育完善以後和另乙個基因載體結合,以達到延續和融合基因的目的。

我之前真的好奇過人類為什麼會有性.欲 ,比如我,明明物件都沒用,為什麼還會產生這種連實際操作物件都沒有的慾望,後來想想,那大概是我的基因特別想要延續的慾望【陰謀論一下,狗頭保命】。

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除了生物慾望以外又衍生出精神和文明方面的需求和才能,學習力、創造力、智力等等才能也在人類身上展現,而其中擁有的能力越出眾者約能吸引異性(這點自然界一樣,生物的慕強是共通的),強大的基因也約容易散播和延續。

仔細想想基因好有心機哦,明明是它自己想要,還要偽裝成是人類個體的意志。

2樓:生命壓力

基因是生命物體的遺傳物質。遺傳物質是生命物體具有生命運動力和生命物體所處環境運動力共同作用的結果。也就是,基因是人類自主運動和達爾文自然選共同驅動出來的,人類自主運動隨時都在發生變化,環境運動力隨時都在發生變化,二者共同作用生命物體的遺傳物質同樣隨時都在變化。

除去環境運動力以外生命物體的自主運動隨時都在作用著生命物體的遺傳物質。也就是,人類行為變化時刻作用著人類遺傳物質變化。

因此,人類不是基因的傀儡。生命物體不是遺傳物質的傀儡,生命物體是生命物體遺傳物質的產生者。

僅供參考。

3樓:飛越瘋人院

「只是」錯了。

人若只是基因的傀儡,那麼一切都會簡單得多。問題恰恰在於,人被基因影響的同時,還被後天經歷、人類衍生出來的文化影響。三者共同決定乙個人。

4樓:盛景基因

我們常常會發現明顯的利他行為實際上是偽裝起來的自私行為。

由於人類的本性是自私的,所以人類需要教育。通過教育,人們才顯得慷慨大度。但是,這種慷慨大度終究是後天所學,並非人的本性。

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確實存在許多偉大的人,他們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獻給人類。所謂的「偉大」,其實隱藏著更為驚人的目的,那就是讓人類這個物種得意更好的生存。從物種或者種族的角度出發,我們會發現,少數人表現出來的「偉大」,終究還是存在自私的根源。

「偉大」的人,他並非真正的偉大。他們不過是比普通人更具遠見卓識,把目光放到了整個種群的危急存亡上。這就好像:

關注環境問題的人,總是比破壞環境的人少得多。破壞環境的人,屬於目光短淺的型別,他們對人類的未來根本就一無所知。而關注環境問題的群體,則把目光放的足夠長遠,最終目的還是為了人類的延續性。

「偉大」的人更希望人類能夠永久生存,只有這樣,才會有人能夠銘記他們,他們也渴望被銘記。如果人類不復存在,那麼曾經的一切輝煌也就蕩然無存,而所謂的名垂青史也不過是無望的幻想而已。因此,「偉大」的人,在這等層面上,顯得比普通人更為自私。

不管他們為人類做了怎樣的貢獻,不管他如何慷慨大方,不管他是否大公無私,他終究還是抱著「自私」的意圖。正如《自私的基因》裡作者所談論到的:只要乙個群體中的個體具有遠見卓識,就會懂得克制自私貪婪,從而避免整個群體的毀滅。

整個群體延續,意味著這個群體的基因得以儲存下來。在作者看來,人類的一切行為,都收到基因的控制,並服務於基因。關於這個觀點,我們同樣可以用作者的話來概述:

人類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

那麼,基因又是如何控制人類的行為呢?如果人類真的受基因的控制,那麼是誰創造了基因?人類存在的意義究竟是什麼?

或者說,完全沒有意義。這些問題,都有待於我們去解決,然而,也許永遠都無法解決。

5樓:愛科學

以下僅代表個人意見。

越是基礎的生理、生命活動,越是跟其他普通動植物接近的行為,就可以稱之為越發的獸性。比如吃飯喝水,交配繁衍,養育幼子,爭奪生存資源等。這些行為受基因的操縱的成分就很高。

越是複雜的、人類特有的社會活動,就可以稱之為越發的人性。比如藝術、社交、八卦、娛樂、為愛好聚集成圈子、組織等等。這些行為受基因操縱的成分就很低了。

6樓:docduan

說實話,個人對這個說法很反感,是因為所有生物都需要基因遺傳後代,所以,生物就是基因的傀儡?那所有生物離開地球就無法自然生存,那也是地球的傀儡咯?離開營養物質也無法生存,那也是營養物質的傀儡咯?

首先要搞清楚,基因有沒有「民事」能力,有沒有執行某件事,或者規劃某件事的能力,如果這些都沒有,它就不能成為乙個事件的主體。

這個說法只是嬉笑而已,於科研,於生活,都沒有任何一絲意義。

7樓:野狐君

基因控制你幹嘛?

控制你,讓你活下去。

你覺得自己是傀儡。是因為你無能,只能依賴基因活下去。

基因為我們設定了最基本的需求與感受。

後天的一切,是靠我們自身的意志去決斷。

只是這種決斷,不是受現實掌控,就是受基因掌控。

所以,我們根本連做傀儡的資格都沒有。

只是現實與理想的搖擺者而已。

可儘管如此,又如何?

屁大的事而已。

如果你因此覺得痛苦,只能說你腦子裡的屎太多。對生命與人類的認知存在根本上的問題。

8樓:胡旭光

自我意識的確和基因有關。

按照演化論,生命本質上是一種複製子。因為,從物理學上講,宇宙的熵在增加。不會複製自己的東西是不可能長期存在的。

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是因為有了自我複製的能力。也就是,自然界的一大堆原子分子在數億年漫無目的的相互作用之後,誤打誤撞的形成了某種能夠自我複製的結構。

生物的生存繁衍本質上是在自然環境中複製自己。既然要自我複製,就必須要區分自身與外界的邊界。自我與外界的邊界就是複製的邊界,生物不可能有能力複製整個宇宙,生物體的複製不過是將自己的熵轉嫁給外部世界,生物是以邊界以外的物質為材料完成自我的複製。

這就衍生出了利益關係,外部環境中的事物可以分為有利於複製的事物、不利於複製的事物,以及對複製沒有影響的事物三類。對於生物來說這三類事物可以劃分為有利、有害和無關的事物。這促使生物演化出了認知能力來分辨有利、有害和無關的事物。

認知系統能夠為生物帶來收益,這些收益就是區分出有利的事物,例如食物、適宜生存的環境等,以及有害的事物,例如危險、天敵。由於與外界的這些利益關係,使得生物有了價值觀,開始判斷外物的好壞。進而有了意識。

也就是有了能動性。

綜上所述,也就是說,有了邊界才有利益關係,有了利益關係才有意識。沒有邊界就沒有利益關係也就沒有意識。

但是人類在有些情況下也的確是在反抗基因的奴役,乙個例子就是著名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提出的「一億年機械人」。

一億年機械人的故事是這樣的

假設你想看看一億年後的地球,你需要乙個科幻片裡那樣的休眠艙。躺在裡面冬眠,然後一億年後醒來。

因為一億年間的消耗的物資非常巨大,而且任何機器能保障一億年不需要更換零件。於是,你要一位可以執行「讓我活著」指令的機械人。機械人面臨的狀況是:

指令太簡單,任務太繁重,而你在休眠。

一億年的滄海桑田,要知道,一億年前的地球可還沒有七大洲四大洋。要求這個機械人必須有相機而動的能力(包括但不限於:修復自己、感知環境、預判和迴避危險、尋找資源),即能夠自己制定策略。

於是,支撐這個「讓我活著到一億年後」的指令的,使許多機械人組成的系統。

取得這一億年所需的物資,需要你的機械人具備與這一億年間社會競爭、合作、進化能力。你在休眠,不能實時控制,機械人在儲存你生命的最終目標之下,根據環境變遷,會自己衍生出許多次生目標。

在這個「一億年機械人」的故事裡,機械人就相當於人類,你就相當於基因,也就是「複製子」,新目標的衍生就意味著邊界發生了變化。邊界一旦發生變化,利益、價值觀、意識形態都會隨之變化。

這點在人類身上尤為明顯。人類雖然先天的意識、情感受基因支配。但是後天的環境影響和學習會讓意識形態發生變化。產生很多不符合基因設定的意識形態。

在宗教方面乙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們熟悉的佛教。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佛教中「苦」的概念。「苦」梵文寫作Dukkha。

有人考證早起佛教原典中的「苦」,更準確的翻譯應該是「不滿足」。所謂「佛教八苦」指「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我這裡對「苦」基於進化心理學的解釋。

我們都知道,從生物進化的角度,人活著的目的,就是傳播自己的基因。為了傳播基因,我們就要做各種事情,吃飯、生孩子、競爭、獲得聲望等等。但人畢竟是有思想的生物,也許有的人就想看看大自然的風景,享受歲月靜好,對傳播基因沒興趣,那怎麼辦呢?

自然選擇怎麼才能讓我們「樂意」去做上面說的這些事情呢?

自然選擇給我們的心理做了三個設定。

第一,完成上面那些事,你能獲得快樂,比如吃飯和談戀愛都能讓人愉悅。

第二,快樂是短暫的,它不能持續很長時間。因為如果我們只做一次,就能獲得持續的、長久的快樂,那就沒有動力去做第二次了。所以,自然選擇希望你重複去做一些事情。

第三,對於前面這兩個事實,大腦應該專注於第一點,而忽略第二點。如果大腦明確意識到「快樂是短暫的」,它可能就會放棄追求快樂,開始懷疑人生。

但是,由於我上邊說的邊界的變化,導致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恰恰開始意識到了第二點。於是,佛祖開始修行,思考如何才能離苦得樂,於是提出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不過這不是這邊文章的主題,

9樓:

自。。。自私的基因是Richard Dawkins早期的作品這哥們後來又陸陸續續寫了好幾本書每一本都像螃蟹脫殼一樣一點一點的推翻前幾本的論據誠然自私的基因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東西但在Dawkins後面的作品裡得到了大部分的修正

其實我看到的是這哥們的成長過程自我否定然後再次成長是真的科學精神

10樓:國瑞

(在大自然中),許許多多的結構之所以存在,僅僅是因為他們是一系列(給定了邊界條件和初值的)微分方程的解的要求。我們,作為觀測者,常常愚蠢地認為實現這些結構一定有某種『目的』或者『益處』。乙個愚蠢的例子:

燒開水時出現的氣泡讓沸騰的水可以跟大氣充分接觸,從而對於散熱是是有『益處』的。

力的概念在很多基本定律的高階表達方式中是不存在的。它不出現在薛丁格方程中,也不出現在量子場論的任何合理的公式中,廣義相對論的建立也不需要用到它。

同現代基礎物理相比,「力的文化」定義很模糊,視野有限,而且是近似的。不過,由於乙個決定性的優勢,它在這場競賽中生存了下來,而且持續繁榮,那就是它容易操作

某些近似,即對物質的動力學行為的截斷式描述,不僅是必須的而且是可行的,因為它更易應用而且有針對性。

「力」的概念讓我常常想起「自私的基因」,「自私的基因」概念對於分子生物學是必須的嗎?恐怕未必,而且這一描述同樣「很模糊,視野有限,而且是近似」,但「自私的基因」是乙個「容易操作」的概念,而且更有針對性,甚至在某些問題中可以更方便地進行定量分析,這才是這一概念的重要意義。在描述文化現象時,書中提到的「迷因」會是存在的嗎?

思考這一問題時,不妨類似地思考想想人與人之間「吸引力」會是真實存在的嗎?「吸引力」滿足牛頓三定律嗎?……這些問題的回答可能都是否定的,但「吸引力」這一概念給我們乙個清晰而直觀的形象,當然,「吸引力」的運作規律如何,怎樣定量描述,在何種情況下不適用「吸引力」的概念……這些問題都非常重要,但如果為了這些細節,徹底放棄「吸引力」的概念,我想是很得不償失的。

引用知乎使用者傅渥成

引用知乎使用者劉亞閣

之後,如果還感興趣的話,再來看看我的文章

基因(Gene)與模因(Meme)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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