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理解「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這句話?

時間 2021-06-02 12:25:17

1樓:

第一次了解到這句話,用最土的話解釋自由就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做出相應的行動,並且期待得到自己行為的結果,在我理解,這是對「自由」樸素的描述。

但是自由意志的行動與結果之前,需要對相關事物的必然性有所了解,因為沒有對相關事物的必然性的了解,產生「期待結果」這個步驟的基礎也就不存在了。

所以我理解的是「對客觀世界必然性(規律)的認識是自由行動的前提」,沒有對事物必然性的認識而做出的行動是機械式的。

2樓:東東

必然是指這個世界的規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規律。例如太陽從東邊公升起。

自由是指自己的主觀能動性,比如我想開車,我想吃肉。

比如我想吃肉,得認識到想吃肉就得拿錢去買,不能去搶,去搶得不到肉。只有對用錢買肉這件事有了充分的認知,才能達到吃肉這個想法。因此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

我們總有一種錯覺,似乎無知者無畏,認識的越多似乎限制了自己的自由。不是那樣的,雖然你可以隨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達不成目的。例如之前追女孩兒的時候,不了解必然性,會覺得只要自己心誠,就能感動乙個女孩兒,就一定能追到。

花了大量的時間,最後碰了一鼻子灰。現在了解到了這些,就不會去追那些沒有可能的女孩兒了。正是對女孩兒的認識,讓我找到了自己的女朋友。

3樓:

學術界將斯賓諾莎的思想概括為「自由就是對必然性的認識」。這句話可以分五個層次來說。

第乙個層次,自由是人的自由,既包括出自人性自我儲存現實本質的自由的必然性,也包括人對自然、實體或神的本性之必然性之認識。

第二個層次,自由是出自我們本性的必然性,或者說,人在理性本性上是自由的。「遵循理性指導的行為不是別的,即是基於我們本性自身的必然性而出的行為。」(斯賓諾莎《倫理學》,賀麟譯,商務印書館,1959P199)

第三個層次,必然不僅是出自我們自我儲存本性的自由的必然,更是出自神之本性的必然,後一種必然就是指的客觀世界的必然性,包括各種自然規律以及自然現象背後的本質,當然結論背後的根據也包括在內。

第四個層次,對客觀世界的必然性認識唯有按照理性的指導或知性的完善才是可能的,亦即「只依照理性指導的人是自由的。」(斯賓諾莎《倫理學》,賀麟譯,商務印書館,1959P206)

第五個層次,對必然性進行認識的目的是贏獲自我儲存本性的行動自由。認識的目的是行動,正如洪漢鼎教授所說:「強調知識的力量是人類解放和獲得自由的途徑,高舉理性和自由的旗幟,正是17世紀開創的特徵,培根早就指出『知識就是力量』,斯賓諾莎強調知識是通往自由之路,正是這一時代精神的繼續。

特別是他認識到按照理性組織起來的合理社會是人的自由的最大保證,他要求人們遵循理性的指導、尊重公共的社會生活和社會福利,維持國家的公共利益,以此來確保全社會成員的自由,這些都反映了他對人類進步和幸福的美好願望。」(洪漢鼎,《斯賓諾莎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P618)

4樓:july

個人的自由意志不服從他律,只服從自己建立的規律。你服從自己的規律,不去任意妄為,就服從了必然。你遵循你建立的規律,就是遵循你的自由意志,而規律等於必然。

你所理解的財務自由是什麼?

財務自由,是獲得人生成功的標誌之一。跟內心自由一樣,財務自由的核心是擁有了選擇的自由。比如在規劃自己 配偶 子女 父母的教育 養老 休閒 投資的時候,可以選擇的空間非常大,不受 至少是幾乎不受 金錢的限制,不用考慮金錢對這些規劃的影響。我想這就是財務自由了吧。我所理解的財務自由應該是可以有自己的選擇...

西方人所理解的自由是什麼?

輝總是大王 如貢斯當的 古代人的自由 和 現代人的自由 古代人的自由體現在城邦的自由,強調共同體價值的優先性,而現代人的自由在他看來建立在商業社會發展之上,強調個體的利益和慾望之滿足。柏林在 兩種自由概念 中提到的 積極自由 和 消極自由 兩者的區別在於是否存在乙個可以被人類理性所認識到的好這一問題...

如何從哲學角度論證「自由」是對的?

拉普拉斯大魔王 自由是一種不可剝奪的先天能力,還是一種不應當剝奪的後天價值。已知這個世界上有各種心理技術,教育傳媒,對人的意識形成了實質的引導和控制。極端一點,這個世界的人類是可以成為奴隸的,無論是肉體還是精神。所以自由顯然是可以削弱乃至剝奪的,不會是一種不可剝奪的東西,也就有不存在的時候。至於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