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盡力救治已經被醫學判定注定死亡的病人?

時間 2021-12-27 19:22:22

1樓:丁琳

醫學判定死亡是醫生做的判斷,然後你要誰去繼續救治?

所以過程是對希望渺茫的患者盡力搶救,腦死亡之後醫生下死亡通知。

你要是問已知必死的情況下是否搶救那答案是一定要救的,不然哪來的那麼多醫學奇蹟。

2樓:劉小菌

作為乙個重症科醫生,如果確定患者必死無疑,我們一般會和家屬談談臨終關懷的事,告訴他們有另一條路可以走。

病危的病人,所謂的『盡力救治』往往意味著深靜脈穿刺置管、動脈穿刺置管、氣管插管,更高階一點的還有股動脈穿刺放置PICCO管,或者放置ECMO導管等等。必要情況下還要做胸腔穿刺引流、腹腔穿刺引流等等。

以上操作都是有創操作,換言之,都是會給患者增加痛苦的,但是這些操作短期內可能可以延長患者的生命,也就是能幫患者爭取幾天到幾周甚至幾個月的時間。

如果在這段額外爭取來的時間裡,醫生和患者努力扭轉了病情,之後可以把身上的管子一根根拔掉,那這段時間的痛苦還算有所回報。

如果已經必死無疑,延長的這段時間可能僅僅是在增加痛苦而已。

所以很多病人在終末期,醫生會跟患者家屬實話實說,確實是無力回天了,最多延長幾天壽命。有不少的家屬會選擇不再進行有創的操作,給患者用上嗎啡,儘量減少患者的痛苦。當然也有家屬無論如何都要延長患者壽命的,甚至有要求醫生心肺復甦好幾個小時的。

這兩類家屬我都見過,也都理解,他們的決定都是出於對家人的愛,只是價值觀不一樣罷了。從個人角度來說,我覺得這件事沒有『應不應該』,作為乙個醫生,我的責任是告訴患者家屬,除了全力搶救,還有另一條路可以走。而無論他要走哪一條路,我都會陪著一起走到最後。

3樓:外城先生

這要看疾病到了什麼程度了!當到了醫學本身已經無法解決問題的時候,應該讓病人儘量減少痛苦,該走時就走。不是醫生見死補救,而是無能為力,不如讓患者早日解脫。

當然,這肯定得與家屬有充分地溝通,讓家屬能理解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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