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轉正已經九個月,被老闆無故辭退,可以要求賠償金嗎?

時間 2021-06-04 09:07:26

1樓:loki

你問的問題有點多。

16年辦過一件案子,物業公司拖欠員工社保,特殊的是,社保在系統中已經申報,但是顯示的未到賬。根據浙江地區的法律,社保如果未申報且未繳納,屬於勞動監察管轄。但是社保已申報但是為繳納,屬於地稅部門管轄。

這裡和你提醒一下,你具體反應的問題可以用工行為所在地,去勞動監察詢問,如果當地勞動監察也讓你去地稅,應當讓其出具相關地方性法規(對社保申報未繳納受理在地方性法規中體現)。

第三個問題,用人單位拖欠的工資如果超過一萬,建議去用工行為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根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一人一萬公司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勞動部門可以將案件移送公安判刑入獄的。還有提醒你的一點的是,老闆如果說先給你一點,然後再分期支付不要同意,因為只要你欠薪金額低於1萬且公司實質性已經不能正常執行的,勞動監察部門也基本奈何不了了,只能通過仲裁判決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時間會拖得比較久。

祝順利,以上。

2樓:宋墚-公平君

既然老闆要無故解除勞動關係,那你也要維護自己的權利,首先你要收集證據,這些證據包括證明你是這家公司的員工的證據以及無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公司員工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廠牌,考勤記錄,發放工資的每月工資表以及簽收記錄或者銀行卡流水。

無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辭退單。

記住既然是辭退,就不要同意公司解雇,不同意解除勞動關係,就是違法解雇你。同意了,就是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是補償金,無故辭退你,就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是2N賠償金,即2倍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賠償金。

然後,拿到這些證據,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投訴或者直接進行勞動仲裁。

訴求:(1)要求支付拖欠的2個月的工資和社保、公積金。

如果公司不支付,追加訴求:支付拖欠工資額度的50-100%拖欠工資賠償金。

(2)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賠償金的標準是正常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下在此每工作1年,有乙個月的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賠償金,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算,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就是2倍。

因此,由於你入職9個月了,超過半年不足一年,就是2個月的非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

如果沒有提前乙個月通知你,還有乙個月的待通知金要支付。

即除了拖欠工資外,由於公司的無故辭退,總計你可以拿到3個月的你入職後9個月的平均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這9個月的平均工資是你得到的全部工資的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補貼,績效獎金或提成,加班工資等等)平均。即每個月的工資之和除以9.

3樓:勞動法律諮詢

先讓老闆給解雇單,然後仲裁這樣主要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實在不給解雇單,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迫使辭工。這樣可以過得至少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拖欠的社保可以去投訴一般跑不掉。另外公積金也可以去投訴。主要是勞動關係證明,解雇單。

有了證據再談怎麼維權問題。

簽訂了三年的勞動合同,現在中途離職,需要賠付違約金嗎?為什麼?

王雨律師 首先,離職一般是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按照程式辦理離職,這樣的情況下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除非你的行業具有特殊性勞動合同對離職相關有明確的違約規定,除此之外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慧算賬 你好 一般來說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沒事兒。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

勞動合同簽了三年,如果我幹了一年提前31天提交辭職申請需要賠償甲方違約金嗎?

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你已經提前31天提交辭職報告的話是不需要支付任何違約金的 勞動法有明確規定 勞動者提前30天提交出面辭職報告就可以直接離職,不需要公司批准也不用承擔責任 公司給你籤的合同中約定的2個月違約金是違背勞動法的,這樣的條款是無效的,所以你可以直接離職,無需支付任何違約金 如果公司要求支付...

勞動合同三年,試用期三個月,但是試用期過後的兩個月,HR突然告知試用不合格,要求延期兩個月,是否合法?

法律諮詢kelly 勞動合同三年,試用期三個月是符合規定的。公司試用期考核不通過延長試用期在實踐中存在的。我建議您可以先仔細閱讀您的勞動合同 公司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有些關於延長試用期的規定在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中會有說明。如沒有具體規定,個人認為不合規。 何江濤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