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管理者,喜歡加班的員工還是早到的員工?

時間 2021-05-31 07:20:11

1樓:yjitfk

兩種員工都不能被重用,第一種每天加班一兩個小時,早上卡點上班,週末從不加班,那這種員工每加的這一兩個小時的班到底做的是什麼工作,還是說根本就沒在做工作,其管理者應該在管理中應該有足夠的認識;第二種每天都早到公司乙個多小時,下班很少加班,有時候週末去公司做沒做完的事情,說明這個員工每週都可能有沒做完的工作,那種這種員工每天早到的時間都在做什麼呢,管理者也應該對其有足夠的認識。這兩種員工從本質上來說,可能都不是由於管理者安排的工作而去早到或加班,那麼他們的能力可能就存在問題了。拋開題目的限制,作為員工,一分部為自己控制時間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工作,一部分是沒有選擇只能按要求工作(如生產線操作工)。

第二種情況,加班與否都是管理者來控制,員工沒有自主權。第一種情況,管理者安排的工作一般不會超過合法的工作時間,如果涉及加班,管理者會根據員工的工作進度進行安排,雖然員工也沒有太多的自主權,但員工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協調性,讓工作按時完成。那麼作為管理者會重用哪種員工呢,肯定是考核優秀的員工,所以題目所說的兩種情況不是管理者重用員工要加以區分的標準,只是一種現象,而且還未必是好的現象,那領導為什麼要重用呀。

2樓:蘆葦

作為管理者,應當重用效率更高,貢獻更大的員工。加班和早到不能作為重用員工的參考標準。

如果這兩個員工每天都需要通過加班一兩個小時或早到一小時才能完成當天的工作量,可能存在以下情況:一是公司安排工作任務過重,員工必須通過延長勞動時間才能完成;二是這兩個員工工作效率低,八小時內完不成工作;三是這兩個員工已經養成了早來晚走的習慣。

一.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公司就要考慮一下工作安排是否合理,如果確實是工作量安排過重,那就修改工作計畫,降低員工的工作負荷,為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考慮,而且必須要遵守《勞動法》。不能讓公司背上血汗工廠、996工作制、剝削員工等罵名。

二.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必須責成這兩個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八小時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有好多員工是這種情況,工作時間磨洋工、出工不出力,等到下班再加班工作,或者第二天早來處理前一天的工作。

這種本末倒置的惡性工作習慣必須堅決制止,這種員工是對工作的嚴重不負責任,而且對公司資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三.如果是第三種情況,責成他們改正這種不良習慣。我們單位就有這種情況,有個單身員工,下午下班不回宿舍,晚上待在辦公室玩網路遊戲;還有個員工為了考職稱和一些職業證書,每天早上早起一小時到辦公室背理論知識。

作為管理者,不能只看到員工早來晚走,貌似在非常「勤奮」的加班,這時候要深究他們每天加班的具體原因,以及他們平時的工作表現。偶爾加班屬於正常現象,如果天天在加班,那就不是公司的原因就是員工個人的原因。我作為管理者,只關注員工日常的工作表現,和任務的完成情況!

我要重用的是八小時工作制內總能超額完成工作的員工。

在我的眼中,加班是無能的表現,說明員工的工作能力低下導致的工作效率低,所以工作時間長。不管是晚走的還是早來的,這兩種員工我都不會考慮!

3樓:劉穎

感情上,會喜歡加班和早到的員工(請注意前提是加班工作和耗時間是兩碼事)。沒有規律不成方圓,任何乙個組織,都需要紀律和敬業精神。理智上,高績效和高潛力的員工,仍然是喜歡的最高標準。

同時具備兩個,才會符合提拔到更高崗位或者帶團隊的要求。功勞和苦勞,乙個是能力,乙個是態度,都需要。成長路上坎坷多,且行且珍惜。

4樓:鄧迷曦

不是管理者。但喜歡早到的人。原因很多,最簡單的一條:有幾個人能做到每天早起早到?但是我更希望上班前15分鐘到,偶爾加班,工作質量保證的人。

5樓:月餅

喜歡不早到也不加班,但卻能交收工作的。最好什至有空提前出去吃下午茶。我才不管他幾點上下班,我只管他把事情妥妥當當做完。

做得越快證明他效率越高,同時他每日休息時間越多,第二天的精神越好,這是良性迴圈。

除非特殊原因,要早到很多或加班很多才能做完事的員工,在我考慮撇除的範圍內。

早早下班互相推動工作效率不好嗎?

6樓:陳晶晶律師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兩個員工工作能力相當,管理者應該重用少加班的員工,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既然工作能力相當,給公司帶來的效益應該差不多,那就選價效比更高的那個。

7樓:crazysoft

喜歡幹出成績的員工。時間長短不是問題。有些人2分鐘解決的問題,你2小時都幹不出來,那麼無論你早到還是晚走,最後我都得讓你走。

8樓:西上梧桐

加班是你在上班時間沒處理完你的工作的體現,不是你工作能力強。

早到是你覺得僅靠正常上班時間無法正常完成你的工作的體現,也不是你工作能力強。

我喜歡最快把事情做完而且做的夠好那個。

做事,做事,做事,做不好事早到晚到一切都是扯淡。

9樓:

加班與早到不是管理者應該關心的。

管理者最喜歡的員工應該是能把自己的事做完做好,不給領導添麻煩,遇事自己能處理,不用事事問領導。

10樓:李舜生

如果能從上下班加班都能看出該重用啥。。。管理就不會那麼簡單了

給的資料太片面了並不能一概而論

打個比方卡點上班的是因為自己早期起來鍛鍊看書或者送小孩上班然後剩餘的時間只能卡點到辦公室

而早到很可能就沒有這些東西

然從體質上前者存在可能更優於後者更好的身體基礎在某些不可避免的加班情況下有著更好的工作效率

還有所謂的工作能力一樣是指什麼

再比方同乙份方案早到的那位在公司規定外做的前期資料進行詳細整理分類電子化,後期交圖後作出自己歸檔分類

而卡點到的並沒有這些

同樣交出乙個方案早到比卡點的更細緻

11樓:戴老師

瀉藥早到和加班其實都無所謂,重要的是和與你配合部門的同事保持步調一致讓他們可以隨時找得到你。

至於工作時長,管理者付出成本是為了換取勞動成果而不是勞動工時的,我巴不得大家早點幹完早點下班。

可惜太多無能的管理者意識不到這個事,畢竟也不知道讓大家做點啥好,那大家就坐在工位多發發呆球球心理安慰宣揚下狠性文化吧

12樓:湯裕宅

你好,這就看領導個人喜好了。

早到乙個小時的員工,自律性比較強。從不加班能完成工作,說明工作能力足夠。

每天加班的員工雖然能完成工作,但是每天加班除了能說明工作盡職外,工作能力有所保留。

如果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就沒有可比性了。

例如:銷售崗位可能加班的多些(早上客戶都沒起床);行政崗位準時下班的多些(行政後勤事務早到能處理)。這跟客戶作息時間有關。

13樓:Michael Li

用感性的相對論來解答一下哈

作為管理者可能更青睞加班的員工。

因為管理者清晨上班看到早到的員工,無法識別早到一分鐘還是乙個小時。

而管理者下班的時候,放眼望去,那個比管理者下班還晚的員工卻容易給管理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這就是相對論。

說什麼理性?理性就是看業績,而不是看出勤了。但管理者是人,是人一定就有感性。不信自己上下班的時候關注下早到和加班的同事,看看自己的想法是什麼?

——《職場加速*時間管理》,這才是質的突破。那些加班都是量在積累,而且是否能量變到質變,取決於不同的環境。最可怕的是一直在量變,沒有超越質。

14樓:

早到的。如果他們高效率完成工作,下午在公司玩或者回家玩都行,加班拓展業務也可以,這些是因為他們自己,而不是因為老闆在背後盯著

15樓:外貿精英

作為管理者,你應該會權衡他們早到和加班的心理。

為什麼早到?為什麼加班?

當然選擇將工作放在心上的那乙個,早到可能忙自己的事情,加班可能在玩,或者好根據工作量和效率。做為管理者對於工作量和他們的工作效率會有所把控,有些行為是否可以改變,單個人是不同的,但是整個團隊的氛圍是可以影響每乙個人的,處在乙個積極的環境下,早到加班又有什麼問題呢?

16樓:檀亭軍丨律師

不從企業管理角度看,從用工成本上來分析

第一種,屬於延時加班的情形,法律規定只能給予加班費,加班費時工資為正常時工資的1.5倍。

第二種屬於休息日加班,如果對方主張加班費加班費為平時日工資的2倍,但是能予以補休。

老闆經營公司的目的是向前,向錢,成本也是考慮的乙個方向。

以上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作為管理者如何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神奇小飛俠 1 事務處理順序 乙個管理者每天的事情很多,很難把每件事都處理完。這就需要我們分出輕重緩急。一般來說,事務可以大致分為 重要且緊急 重要但不緊急 不重要但緊急 不重要也不緊急 四類。我們處理的順序一般應該是 首先處理重要且緊急的事務,接著處理不重要但緊急的事務,緊接著處理重要但不緊急的事...

作為管理者,應該管理過程還是管理結果?

Joey 當然是管理過程,結果是已經發生的既定事實,你還管理什麼?結果未發生之前是你的目標,過程管理是你要實現目標所需要的方法,正確的過程才能導致長期穩定好的結果實現。作為乙個管理者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化,把業務單元拆分成一塊一塊,劃定不同崗位組織的職責與方法,通過制度體系把流程固定下來,這是長期最有利...

作為基層管理者,員工犯錯了,但是老闆在詢問的時候,基層管理者要不要透漏是誰犯的錯?

不繫舟 你這個思考過程是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想,換到老闆的視角就不用問這個問題了,老闆只關心兩個事情,乙個是問題怎麼產生的,二是怎麼避免。乙個問題的產生,是人的疏忽還是管理疏忽,其實不管哪個,都是你管理者問題,前面是員工培訓的不足,後面是管理流程的疏漏,你唯一能解釋的就是這個問題是偶發還是頻發,如果是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