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殺人案 26 年後再審改判無罪,所以真兇在哪 真兇是誰 ?

時間 2021-10-19 09:43:17

1樓:

一群不看庭審案卷的人,自己yy,你比法官厲害?翻案那麼簡單的話,等到今天?看神態聽語氣,你不在現場,難不成神運算元?既不是刑偵專業也不是法律專業,最多看懸疑片的本事,還能斷案?

2樓:ben lao

首先說下自己基本觀點,張玉環被冤枉幾乎是肯定的。下面想具體聊聊從公布的資訊看,當時作為判定的直接證據缺乏,口供矛盾多。

僅從張當年被排查時神色緊張就開始懷疑他是真兇,也太不尊重生命了。

這麼多年的不斷上訴,沒有強大的內心是做不到的。不認為張能有網友想象中的那種表演人格(大家影視劇作看太多了)

懷疑真兇是宋小女的更是無稽之談。不能覺得有這種可能性就開始懷疑。是不是杭州殺妻案給了很多網友勇氣在網路上開始重拳出擊了。

個人也很希望真兇被繩之以法,但這麼多年過去了,事情的真相恐怕永遠不會浮出水面了。

3樓:顛倒

看到新聞那天我就和同事說:全世界的人都認為這事肯定不是他幹的,但內行人看這事他未必就是清白的。只不過現有證據不能百分之百證明是他而已。

4樓:loves-design

我覺得真兇90%應該就是那個拾荒者。

拾荒者離開的方向正好是水庫(池塘)。

兒童和多名村中其他人證實當天兩個男孩有往水庫方向走去。

猜測可能兩個男孩無意說了一兩句嘲笑拾荒者的話,激怒了他,有的拾荒者雖然拾荒多年但是並不代表他們臉皮厚(有的人自尊心還是很強的),暴怒之下殺了兩個小孩。

其中乙個小孩嘴角的痕跡就說明可能他們兩個真的有說了一句話傷害到了這個拾荒者的自尊心,或者說當時小孩有罵或鄙視這個拾荒者(不排除有罵人的情況),惹怒了拾荒者。甚至可能他們之間還有語言衝突,越罵越導致拾荒者心中的怒氣爆發。

5樓:dxbdl

看了律師、檢察院的意見和法院的判決,這個殺人案,不是疑罪從無的問題,而是不但沒有任何直接證據,間接證據也沒有形成證據鏈——除了口供。

6樓:

農村孩子自己去河裡游泳溺水死亡的太多了

上小學上學期還在我左邊期末考試,下學期班主任就說去河裡游泳淹死了我就覺得那倆孩子自己去河邊玩死的

誰能跟兩個孩子過不去?

7樓:aoliao

本案是疑罪從無。不能說張就徹底無嫌疑。從證據上看。

1)麻袋與麻繩,在鄉下大部分人家的麻袋麻繩基本都一樣,不能說他家有就是他了。

2)手臂上的抓痕,那時沒DNA,張也沒乙個完整的說法。

3)下雨天不收稻穀,雨夜外出。這些細節沒有公開資料來披露。

4)如果你是張,你殺了人,判個死緩。你還會堅持二十年申冤嗎?不會,因為萬一真有鐵證,搞不好自己要判死刑,賭這個代價太大。

申冤對他,好處太小,就是恢復了村里的名譽,疑罪從無名譽恢復一半,畢竟還是有嫌疑。

8樓:

鮑毓明案應該都知道吧,這案子如果放在九幾年那個環境一樣會被逼供最後定罪,然後很可能在今天被翻案,不知道如果真這樣人民群眾又會怎麼看。

9樓:

總結了一下幾種可能性:

1、張玉環打過被害人,只是教訓了一下,被害人在水庫被他人殺害。

2、張玉環甘願為他人頂包...

3、張玉環本想教訓一下被害人,結果失手殺害了個人感覺:張玉環沒有殺人,但是這個事情跟他脫不了關係

10樓:Victorine86

多名小孩看見兩個小孩在水庫附近山上玩耍,多名村民說當天村里來了乙個換荒人離去的時候就是拋屍的水庫方向。也許真兇永遠都不會被找到。

11樓:

肯定不是張本人。

想想改判無罪這事兒能牽動多少人的利益,但凡他能有一點嫌疑,這些人都不可能讓他這麼輕鬆的出來。

除非他確實一點問題都沒有。

所以他出來了。

另乙個方面說,現在抓執法層面需要立典型,會找乙個以後還有可能打自己臉的典型?能說出張玉環這人仍然有最大嫌疑的,不僅不懂法律,更不懂國情。

12樓:白夜不大行

好多人為什麼在意張玉環是不是真兇呢?他是不是真兇沒人知道。就是因為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兇,以及無法證明他是真兇,所以疑罪從無,是這個邏輯吧。至於張玉環是不是真兇,只能說,不確定。

更新一下,這件事的重點,不在於張玉環到底是不是真兇,在他是不是蒙冤這一問題上爭論沒有意義。哪怕這件事就是他做的,但是沒有證據,也不能通過刑訊逼供的手段迫使其承認,沒有找到鐵證,就不能定罪。這件事就是這麼簡單。

13樓:

我認為99%概率就是他做的。

26歲男人可以為點小事(扒土玩耍),不經與孩子家長交涉,便擅自毆打6歲和4歲小孩,並拖進屋裡打罵,連基本的"打狗還要看主人"都做不到,說明它本就不是什麼"良善之輩",毆打小孩期間還被小孩抓傷手背,它一時激憤失去理智把小孩殺了是有可能的。

還有他前妻說如果他不被羈押,全村第一家樓房就該是他家,說明此人心高要強,受不得委屈,居不得人下,被6歲小孩激烈反抗,難免氣急敗壞。

它幸運在,當年刑偵手段落後,沒有留下足夠證據,而他自己想想老婆和兩個幼子,萌發出了巨大的求生慾望,一次次申訴,估計自己都信了。

最終落得"疑罪從無"從而逃出生天。

但是,疑罪從無只是證據沒有達到法律意義上的證明標準,並不等於清白無辜。

而且當年案件當事人都是普通村民,鄰居而已,沒什麼特權金錢,甚至張玉環條件比別人家還要好(參考上面所述樓房No.1說法),所以公檢法也不可能是毫無根據地偏向受害人家庭,一味專門毀滅張玉環。

是不是他做的,他良心清楚,既然司法已不可追溯,希望老天早日懲罰真兇,告慰兩個被掐死/勒死並沉屍距離張玉環家2km處水塘的孩童。

14樓:

殺人狀態:殺人A,沒殺人B

有罪狀態:有罪X,無罪Y

之前的判決是:認為A,所以X。

現在的改判是:不能確定他是A還是B,所以Y。

懂了嗎?

他現在的Y狀態是確定的,但是AB狀態是不確定的。

15樓:荒木

讓我覺得可怕的是

真兇依然逍遙法外

很可能還是村子裡的人,如果真兇在張玉環回村的時候還去祝賀那就太恐怖了,你永遠也想不到向你祝賀和你擁抱的人,是害你入獄27年,殺害兩個孩子的惡魔

16樓:

就已知情況,張玉環確實是最大嫌疑人!!!只是沒有直接證據,公安機關審訊可能確實草率粗暴,動了刑。在沒有找出其他嫌疑人的情況下,他任然與這件案子有關。

ps:別噴我,我只是實話實說。另外死的兩個小孩是真可憐,還不能確定真兇,疑罪從無的原則代表的真是司法公正嗎?

17樓:何必在乎我是誰

小時候覺得世界是彩色的,上學的時候老師引導我們世界是黑白的,畢業之後發現沒有絕對的非黑即白,灰色才是世界的主題色。

善惡一瞬間,這件事讓我聯想到杭州來女士事件,若不是當今科技的大的,不知道給這位自稱「我身正不怕影子歪」,從容配合公安沒有半點不適還自費十萬懸賞金的來女士丈夫,抓去刑供會不會供認。

感謝生活在這個國家,感謝科技的進步,感謝所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太過感性,要理性看待這個事情。國家專業人士不比你想的周到。

18樓:陸海天

這裡我忍不住多說幾句。其實,這就是為什麼需要疑罪從無的原因。

因為只有實施疑罪從無,才能讓嫌疑人露出馬腳,關在牢裡,或者物理消滅並不能幫助我們找到真相,人們還是會活在危險之中。

我建議查一下2023年以後附近有沒有類似的案件,尤其是已經被判刑的,也許會有線索。

19樓:

應該用測謊儀吧。這類案件如果不用測謊儀。誰也不會召供。

只要殺了人,死不承認,就會疑罪從無。現在跑出來的,一半是真兇。而且直接測謊不通過的都放出來了。

明顯的慌話都可以大顏不慚的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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