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首付,只寫女方名字,籤婚前協議權益能保障嗎?

時間 2021-06-06 14:18:32

1樓:

搞不懂為啥樓裡有些回答氣急敗壞的,總價75,首付多少?覺得吃虧可以讓你弟弟和女方一起給男方父母寫借條嘛,表示首付部分是借你父母的,離婚這部分錢就是債務,必須返還的。你現在社保年限不夠,是沒有資格買房的,要用女朋友的名字來買,不可能又要用別人的名額,又不准人家獲得房屋有可能的公升值吧,天下哪有所有好處都被乙個人佔完的道理?

實在不放心你女朋友又想買房,可以用其他有資格且信得過的親戚或者朋友的名字買,到時候等你有了資格又過戶就好了。

2樓:王赫威

這房子歸女方所有,男方沒戲,原因,你自己都說是婚前購買登記在女方名下,單純說房產權益歸屬,就是女方婚前個人財產(視為贈與)。但是,首付錢是男方所出,男方可以拿出出資憑證,要求主張這部分債權,但是這和房子產權無關,是兩回事。婚後還貸,不管是男女怎麼還貸,所用資金全是婚後共有財產,一家一半,包括婚後還款起該房產增值部分權益,男方也有一半。

如果離異,女方需要支付給男方首付款的全款,一半的共有還貸款項和自共同還款起該住房增值部分一半的錢,沒有還清的房貸歸女方個人債務,和男方無關,以上是新婚姻法司法解釋。

3樓:

題主弟弟的女朋家的家人這種打著家鄉習俗的名號,實際上玩空手套白狼的行為,實在是壞。

建議題主勸一下你弟弟吧,先搞清楚他、他女朋友,以及他女朋友家人,這三方的態度,然後再做決定。既然婚都可以用這種主觀理由往後推,那買房為什麼不能因為限購這個客觀不可抗因素往後推?

是,四川男人耙耳朵,但也不是這麼個耙法。戀愛要談,婚也要結,房子也要買,但底線絕對不能丟。大不了房子先不買了。

談戀愛結婚,首先是兩個年輕人之間的事,其次才是雙方家人的事。什麼時候能輪到女方父母佔據主動了?

4樓:芹菜

協議公證的話約束範圍比較小,如果女方毀約什麼的也比較麻煩,但是定金已經交了比較尷尬。如果妥協買房,那麼注意,在交首付款的時候由男方父母銀行卡刷卡付款,這個至少能保證證明付款人是南方這邊。

這些措施只能保障男方這邊的利益受損小,如果後邊比如這個房子漲價了然後鬧崩,男方差不多只能要回自己付款的錢,增值那部分基本要不到。

婚前男方支付首付,寫女方名字。婚後男方還貸,這種情況離婚怎麼判

王幼柏律師 即使是房屋產權證上只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也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男方能夠證明其出資以及具體數額,在司法實踐中,該種型別的房產處理方式會出現許多不同。有些法院會按照 物權法 第一百零四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

婚前買房應該寫女方名字嗎?男方付首付。?

如如如ru 首付30 房貸70 現在30年供房利息達房價的70 等於房子總價接近40 的錢都是我付的,白白幫人還房貸,出去刷個卡還有憑證,我還了40 房貸不能寫我名字嗎? 維維豆奶 半年前的問題,不知道題主後來處理的怎麼樣了?現在情況如何?理論上來說,重點在婚前。婚前用你們的共同財產 不是法律意義上...

婚前買房,女方首付,男方裝修,房子寫女方名字,未來一起還貸,這樣合理嘛

江與CHEN 這問題本來不想回答,做為乙個對自己未來和婚姻有信心的男人,計較女方出首付的房產證上有沒有自己的名字實在是上不了檯面,我認識的很多的房產投資者都是巴不得領結婚證前前送老婆 岳母和岳父各一套按揭房。至於乙個產證只上乙個名字是房產投資圈的共識。 你們都認同,方案能落地執行,就是合理。否則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