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有130萬存款男方不肯籤婚前協議怎麼辦?

時間 2022-01-15 23:58:39

1樓:財女貓小姐

買乙份高現金價值的增額終身壽就可以了,這筆錢就可以確定是你的婚前財產,即便是你婚後用,也可以保額貸款,然後再還進去,依舊可以保持婚前財產不被混同,我已經幫一位要結婚的小姐姐操作了乙份,男朋友不願意籤婚前協議,我個人覺得一旦後期出現婚變風險,對你很不利,所以確實要做好風險管理。

2樓:

我真不明白,為啥老有人覺得簽個婚前協議就傷感情了。

我和我老公就籤的婚前協議,我婚前名下有兩套房子,當時每套在600w上下。一輛18w左右的代步車,滬牌。手頭上還有30多w的現金。

一些保值的寶石和文玩還有奢侈品我都不去算了,畢竟這種東西說不定哪天就一文不值了。

我老公名下是一套約800w的房子,一輛50w的車,滬牌,還有40多w現金。其餘還有沒有我不清楚。

然後我們就籤了乙個婚前協議,彼此確認了婚後掙的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前現金大家自己存著就行了,家庭成員不生病的話,十年內是用不到這些錢。

我一向喜歡把有關錢的事情在最開始就講講清楚,這個東西吧,你說談錢傷感情,我同意的,但為了錢最後大打出手,家破人亡,甚至持械傷人的例子看的也不少了。一切都談清楚,達成共識以後,再去聊感情,這時候聊出來的感情都是提過純的,何樂而不為。

而且換個角度去看待:

因為我愛你,所以我不希望你在金錢上吃虧,因為你愛我,所以你也不會希望我在金錢上吃虧。

是不是完全不一樣的感受了?

3樓:

姑娘,你的情況和我很像,不同的是我是家中獨女,父母可以托底。

所以我碰到這種情況會選擇不和條件明顯差於自己的孩子父親領證,生乙個完全屬於自己的孩子。

當然你說的沒有結婚證的種種弊端我也都了解過。就像我也是未婚生子,沒結婚證就領不了准生證,拿不到生育津貼近20w,不能報銷生育醫療費約1-2w,還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上年度該省份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幾萬至十幾萬。因為不領證也無法維持工作,畢竟在國內,明著不婚生子還是會社死,懷孕就辭職了。

綜上,精神壓力不算,直接經濟損失會在30w左右,間接損失比如丟了工作,損失就是一兩年的年薪以及工作公升遷的機會。但我認為這都不如和乙個錯誤的物件領證結婚嚴重。這和工作中做專案,並不是團隊越大越好乙個道理,如果是豬隊友,很多時間精力會花在團隊內耗上,導致工作效率低下,心情鬱悶,不利身心健康,和「豬隊友」結婚一起經營家庭一起養娃,也是乙個道理。

這個問題的本質不是如何保障自己的婚前財產,即便你的房子和錢都做成了婚前,但是你和條件和能力明顯差自己很多的人結婚,就避免不了一路倒貼。比如男方媽媽大病需要幾十萬,你們的錢都還貸養娃了,你這時候你能不拿出130w的備用金給婆婆看病嗎?這只是其中乙個例子,我的意思是家裡關鍵時刻的大錢還得你出的,即便那是你的婚前財產。

所以我認為那些經濟上的損失比起扶貧領證結婚,是小頭,能避免就避免。

孩子是禮物,有責任心有能力撫養,完全可以自己生下來。至於說孩子沒爸爸怎麼怎麼樣的,聽聽就好了。你會賺錢能力強有社會地位,你在孩子眼裡的角色就是「爸爸」,比一般的爸爸還厲害,家中有人能替補「媽媽」的角色照顧生活就可以,我們一般稱之為「保姆」,只不過媽媽是免費的,保姆收費。

不過孩子三歲前,還是要盡量陪伴,當幾年保姆犧牲一下事業不可惜。

你的開局不利,別人非要拿你的情況和滿級裝備的人比,這屬於邏輯不自洽。你現在要做的是在有限的條件下做最優解。

4樓:一江春水

1.那點生育險沒多少錢,萬把塊錢吧,沒必要為了這麼點錢就去領個證。

2.領證的前提,不應該是有娃或者為了貪圖那點生育險。因為未來萬一處不好,導致的離婚成本,會更讓你的人生過得一地雞毛。

領證的前提,應該是雙方構築的伴侶關係能夠給你足夠的安全感,比如男方的人品,職業收入,雙方的匹配度等等。從你們互相提防的情況看,你們目前這種狀態,根本還不適合領證。男的也不是大氣之人,你也不是傻白甜。

3.既然你五年時間能存下130萬,說明你是職場女強人型別,你有能力獨自撫養這個孩子,何必委屈自己,先生下來,自己養著。等條件成熟時再領證不遲。

男朋友未來能不能成為孩子社會學意義上的父親,還要看他表現。表現不好,就讓他滾蛋好了,等於自己做了一次借精生子,孩子和他沒有關係。如果你們倉促結婚,到時萬一離婚,一大堆問題,尤其是撫養權和財產分割,最頭痛。

實際上女性生育孩子,付出的代價比男人大多了,作為乙個男人如果沒有這點基本認識,不去想著如何補償,反而在每件事情上斤斤計較,這種日子會過得很擰巴。找男人,一定要找大氣包容的男人,這樣體驗感會好一些,即使後面分手,大家都能體面分開。

5樓:

不是想挑撥離間,我覺得你老公這個不靠譜,如果真的什麼都不圖你的,不會不簽訂的,會給你乙份保證和安心,孩子可以生,現在非婚生子也是合法的,具體可以了解一下,三颱都開放了,不是說生孩子一定要有父親吧,我理解的是這樣.

舉個例子吧,我和我老公因為房子的事情離婚,結婚,離婚,結婚,離婚,結婚來來回回三次了,因為我們這個城市房子限購,我們彼此都很珍惜自己的第一張房票,所以我跟他先舉行儀式,等我這邊家裡給的房子,房產證拿到辦好,才去領證。第二套房子,他買的,也是寫他名字,沒寫我首付30;第三套房子是我自己出了一百多萬的首付買的,也是在跟他離婚之後買的,婚前你不太應該跟他說你的存款,你不說他不知道,還怕什麼。但是你說了,他肯定有所心動,這個怎麼說呢,夫妻之間有些話還是要有所保留的

6樓:Cher

我認識的所有女朋友不肯籤婚前財產協定的,最後都是沒結婚,該同居同居,該生孩子生孩子。願意結婚了,攜手共度一生,冒生命危險生乙個共同的孩子,卻捨不得婚前的130萬,那麼我是真的不建議結婚。如果的確覺得物件不錯,也捨不得懷上的寶寶,但是又無法承受失去幾十萬、人財兩空的風險,那就在一起,甚至辦個婚禮,但是不領證。

7樓:

要是我的話,女方的錢我一分不沾。我的房子的利益也一分不給女方。

如果女方拿出現金,那按照比例寫清房子份額。即使這錢裝修買車,我也會按照房子份額分。

婚姻中,掙的錢,不管誰多誰少,都是平分。如果有誰嫌棄對方掙得少,請婚前想清楚。

如果不按照這個最公平的方式來,無論男女,純屬wbd。

8樓:乙隻程式設計師

如果他房子給你籤了未來所有權一人一半,你卻要籤婚前協議,你這不是膈應人嗎?

稍微正常一點的做法也應該是婚前協議要籤,但他房子的所有權你就不要了,籤了的協議撕掉。

9樓:

這種情況建議一直單身。對雙方都好。

男朋友兩年前在惠州購買了一套首付50萬的房子,首付我沒有參與,但是買房之際有籤了乙份未來房產所有權一人一半的協議

可以先把這個協議作廢,再談婚前協議。

畢竟25萬也不是個小數目了。

10樓:就叫我蒙律師吧

男方的內心潛台詞是:「簽了婚前協議,這130萬就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而不籤婚前協議,這130萬就屬於我們婚後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簽了這份婚前協議,豈不是腦子給驢踢了?堅決不簽。」

這如意算盤打得桌球響。但真的就是如他所想嗎?非也非也。

婚前財產恆定為婚前財產,並不會因為結婚後就變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即使結婚了,婚前財產屬於誰的仍舊屬於誰。除非一方將自己的婚前財產贈與給對方。

所以,男方簽不簽都不會影響這130萬元的性質,它仍然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斯以為,男方極大可能是看了過時的法條,才會誤以為只要不簽婚前協議,這130萬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這樣的思想極其錯誤。

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的表述是這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存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即只要雙方之間沒有對一方的婚前財產作出約定,那麼即使結婚了,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為雙方結婚而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11樓:可可西梨

你很有財富規劃的意識,懂得提前拿走風險,非常好。

第二呢就是工具選擇的問題,婚前協議屬於法律工具,我對法律工具的感受就是冷冰冰,沒有人情溫度。這對於蜜月期的年輕人來說,很不適合用這種工具。給人的感覺是大家互有戒心,互相提防,還沒成家就先想著怎麼分家。

婚前協議也有好處,就是除了現金財富,其它種類資產也可以安排,比如你的手錶,你的車,你的畫等等。但是你準備規劃的是現金資產,這就有更好的工具可選擇了。

這裡必須說下保險,保險是具有金融屬性的金融工具,能夠規劃現金財富;同時保險具有風險保障功能,能夠幫助人們拿走擔憂及風險;同時保險更是具有明確的法律屬性,簽訂合同起錢歸誰所有、誰可以領、誰可以繼承、怎麼分都已直接確立,簡直是個終身免費的私人律師。保險的缺點是不能規劃其他類資產。

以你的情況很簡單,只需要結婚前給自己買乙個大額年金保險或增額終身壽險,就能把這130萬全部包裝成婚前個人資產了。女方做投保人(保單所有權女方歸女方一人所有,且是婚前資產),女方自己或父母做被保險人(錨定保單週期,享有一些領取權益),女方父母或女方本人做受益人。如果父母做被保險人,女方本人做指定受益人,可做到父母老的時候領取些錢作為養老金,父母走了,女方直接100%繼承,即便是婚內,也是婚內個人資產。

如果女方做被保險人,則父母做指定受益人,這樣的話,婚後也可以領取些錢過日子用,但是所有權歸始終女方所有,萬一女方不小心先走了,這筆錢又回流給父母了。當然婚內有了孩子的話也可以隨時指定給孩子,終身免費的私人律師嘛。

需要注意的是,保單有繳費年限,如果著急結婚就躉交保單;如果不著急結婚,也可選擇三年五年交這種,分散繳費壓力同時更長的緩衝期能幫你裝進更多婚前財產。還有乙個好處就是不用跟男朋友商量,不用他簽字,自己的錢本來自己就可以做主。即便商量了,你男朋友八成也是個保險小白,說你做了個保險理財,未來增值潛力巨大,能翻好幾番,順便給孩子準備下教育金婚嫁金和你們的養老金,溫度滿滿,由不得他不同意。

12樓:郭奉孝

兩年前在三線城市首付50萬的房子。

現在也漲價了,

淨價值(總價-貸款餘額),也有一百來萬了吧,題主佔一半。

題主的一百多萬,跟這個金額差別不那麼大啊。

佔便宜可以,

吃虧的不行,

妥妥的沒牙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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