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甲方房產證未能如約辦下,合同如圖,請問訴訟的話賠償怎麼計算?

時間 2021-05-29 22:53:41

1樓:黃超律師

可以起訴,想起訴誰都可以,想起訴多少數額也都可以!

但是,最終起訴誰,起訴理由,起訴標的,證據支撐,法律支撐……還是要付諮詢費,請律師的

2樓:楊海弢律師

嘗試從幾方面回覆您的問題:

1.可能有律師「能掐會算」,但是我還沒有這個本事。案情是需要溝通的,溝通的是當事人可能意識到或沒有意識到的細節。

根據溝通提供思路,確定方向、方案、操作方法。不同的思路、不同的方向、不同的方案會有不同的結果。脫離了案情的回覆,可能多半都沒有實際作用。

2.簡單看您這個是追究違約責任的問題。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我的同行們已經作了分析。

很專業。我無依據的認為,可能支援不了30萬。至於能爭取到多少,真的需要結合證據個案處理了。

3.建議您在當地找個律師,帶齊材料當面諮詢比較好。

以上僅供參考。

3樓:金旭陽律師

哈哈,沒想到知乎慢慢變成律師解答諮詢的場所了。

首先,能通過訴訟為你爭取多少賠償,這是律師不能打,也不敢打的包票。

其次,根據案情,按照合同的約定,房屋沒有按照約定過戶,合同約定了違約條款,則應該按照違約條款進行。

在合同違約金中,數額幅度有著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遵循以下幾點:一、約定違約金。合同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約定為準;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於損失,則需要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三、在《合同法》司法解釋中,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作為標準適當減少,是對合同法違約金過高的一種註解,而不是對違約金比例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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