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頒布的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有什麼亮點?

時間 2021-05-05 20:52:23

1樓:落梅橫笛

昨天剛列印完,整整74頁,我還以為我列印錯了。

佔坑…有時間數數亮點

1、最先眼前一亮的大概是公益訴訟吧。

比如公益訴訟受理的條件中有這麼一條:「有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的初步證據」,個人認為還是符合實際的,一般上公升到需要公益訴訟的程度,讓比較專業的相關組織找點初步證據應該是可以完成的。初步證據介於線索和一定證據之間,比較符合現實吧。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訴訟案件後,應當在十日內書面告知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這裡的話體現了公益訴訟的特殊性。

2、智財權法院

3、管轄問題。幾個條文,也都是用來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問題的。

比如沒有辦事機構的個人合夥、合夥型聯營體的管轄問題中,由被告註冊登記地法院管轄;沒有註冊登記,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轄權。

比如離婚案件的管轄:

「…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這一條確實方便了當事人。

合同的管轄:

無約定或約定不明時,「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比如網路交易合同的管轄,買受人住所地、收貨地法院管轄…

有空再填…

2樓:洪國彬律師

先吐槽:去年通過司法考試的人笑了

其實最大的亮點就是一部部門法的司法解釋的條款數量終於突破了。。。充分說明我們國家的法律對於司法解釋的依賴超過基本法律!真的太棒了。有同感嗎?

3樓:法律極客

著名的第552條:

第五百五十二條本解釋公布施行後,最高人民法院於2023年7月14日發布的《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同時廢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不再適用。

哈哈哈,司考狗們,哭泣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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