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女方家不願出錢,必須寫名字,寫名後引發很大矛盾,是否該分手?

時間 2021-05-05 19:37:04

1樓:

上海之前大學帶到上海乙個女友,全程照顧,女方媽媽說必須上海一套900,女方老家一套100萬。態度強硬完全沒考慮到自己女兒和我在上海。他父親更是出言不遜。

女方家產相當於我家十分之一。

本人是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之人。

女孩信她媽的。

感情消磨殆盡,想想以後,果斷分手。

付出那麼多,全部拿回,經濟,肉體,精神。

不過畢竟愛過,沒有做過分的事。

我覺得,男人,狠一點,決定了的,就別墨跡。

2樓:

我和老公為了避免這種中國式狗血結婚買房,戀愛3年,結婚7年,才買房。首付和裝修全部自己錢!

缺點:10年租房,被父母笑、同學不解、看著房價漲,爹媽有錢不用,傻!

優點:從買房到裝修,想咋弄咋弄,基本上父母問,都不帶回覆的。父母對婚姻的干預度為零,因為沒有任何經濟瓜葛。

現在,小孩都我們自己帶到4歲,無任何婆媳矛盾!

10年辛苦,現在,爽翻了!

3樓:江湖糟書郎

丈母娘是新時代的大山

還是分了好,畢竟在中國結婚不單單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是在兩個家庭的事情。

結婚之前尚且這樣,結婚以後只要兩個人吵架,這些事情都會被舊事重提。

4樓:

比較慫,匿名答

門當戶對這句話真的講的很有道理,收入水平差不多,父母從事行業差不多,身處階級差不多,就少了很多矛盾。

女方該不該出錢,男方該不該出錢,包括被詬病的鳳凰男鳳凰女問題在我看來都是所處階級不同帶來的生活理念和三觀差異。

或許在他們的圈子裡,大家都是這麼想的。

所以也不要動輒扣上直男癌,貪財女的帽子,大家理念不同,何必用自己的標準去評判他人,既然說服不了,那何必強求別人接受你的標準。分!

5樓:灼若芙蕖

這個得看情況。比如我們珠三角這邊女方的家長比較開明,大家經濟條件都不是很富裕的情況下,假如房子是要供的,女方可以不出首期,但以後要一起供房還貸。另外,這邊的家庭嫁女不會收取天價禮金,也就是意思一下幾萬元左右。

如果在女方家庭不承擔首期的情況下,那麼相應的,女方的嫁妝就得豐厚一些,比如家私,新屋裝修,或者是新車。什麼都不出又想寫名字,甚至以後還會接女方父母長住,想想都不可能

要買房結婚,結果男朋友要求女方家出錢買房?合理嗎?男方條件好一點?

乙隻羊 在婚姻裡女方也出一些錢比較好吧,畢竟以後婚姻裡的話語權比較重要,男方條件好的話,男方可以出首付呀,然後婚後兩人一起還貸款豈不是很美嗎? 無問西東 雖然聽上去男方要求女方也出錢買房不怎麼好聽,但是我覺得男女雙方買房結婚比男方婚前就有房對女性好多了,現在的婚姻法都是婚前的房子屬於對方,不屬於共同...

男方家裡婚前想在一線城市買房,我(女方)家提出一起湊首付,登記寫雙方名字,男方父母不同意,還繼續嗎?

四月小葉 感覺你沒有介紹清楚。你的父母想和男朋友的父母一起出首付,那你們各自在首付中的佔比是多少呢?如果你們各自出一半的話,男方父母不同意的理由站不住腳啊?就算是首付出的比例不一樣,也可以體現在房產證的占有比例上啊?所以,完全不能理解男方媽媽說的等有小孩子了再合夥供大房子的思想根源?難道是不信任目前...

婚前買房,結婚不寫女方名字,合適嗎?

SHUyin 要是男方首付貸款裝修都承擔了,我覺得沒問題。為啥當時女方會去裝修呢?還是沒有說法的時候,為啥會出錢裝修乙個不是自己的房子?裝修這種事情不用商量嗎?男方把裝修款還給女方,然後不加名,我覺得可以接受。 感覺男方在佔便宜。結婚後你的工資和男方的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後一起還貸,無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