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為什麼需要追尋意義?

時間 2021-06-02 07:54:04

1樓:

人類自以為自己的存在有意義,所以才苦苦追尋。於是有人在外界認乙個上帝,也有人讓自己成為自己的上帝來「創造意義」(實際上並不能)。

可以說本質上是因為自負吧,自以為是,自大。以為自己的存在多麼特殊、多麼合理,渴望去求證。

但實際上並沒有。

2樓:大自然

個人認為人類作為高等動物的確常常需要追尋生命的意義,這也是長期以來人類能由弱到強由寡到眾直至繁衍進化到生物鏈最頂端的原因之一。

如果所謂自我意識指的是一種動物能夠深思而把念頭轉到它過去是從哪兒來的、前途又將向哪兒去、或生是甚麼、死是甚麼這一類的問題之上,那我們很容易承認,它,任何低於人的動物,是沒有自我意識的。——摘自達爾文《人類的由來》

3樓:

我現在答題不想從專業術語角度或者其他各種分析。

也是為了滿足自己現階段的各種狀態分享。

世間一切本就毫無意義,你選擇什麼,什麼就有意義。

結局不重要,重要是的過程。

人的生命本就是一場過程,結局每個人都知道,就是死亡咯為了結局做事,看上去目的性挺強的,好像挺理智的你問問他們開心麼~

樂在其中才是最好的生命狀態。。

4樓:羅捷

多方面考慮。首先什麼是「意義」?

意義幾乎等於對目的評判。作為人生目的,就是追求舒適感各種趨利性質的刺激。

人具有先天生物性,雖然有個體差異,但作為高階生物,人是具備了無數規則的動物,規則是無數目的培養出來的。

5樓:白衣

一切本沒有意義的。後來乙個人發明了「好」,「好」讓人開心,嚮往。與此同時也發明了「壞」,「壞」讓人厭惡排斥。

好和壞的誕生讓人們的行動更有目的性。給了人們團結,也給了人們戰爭。這時,人們不再只思考口腹之慾,生死之哀。

他們有了「好」去守護,「壞」去抵抗。而這好壞,已經不能依靠胃囊是否飢餓來判定,不能依靠肉體是否痛苦來判定。

於是,「意義」在人們的腦海中誕生了。它成了人們思考好壞的標準。而因人立場而異的「意義」自然也就導致了好壞標準的不同。

於是人們開始思考自己的立場,別人的立場,世界的立場。這立場,就是這件事或者那件事的意義仿若拼圖般一點點拼湊起來的模樣。於是乎「見山不是山」。

意義使世界變得多姿多彩,妙棋橫生。

人不需要追求意義,但是意義可以讓人的生活更精彩。

6樓:護法居士

復次難陀。生死有海。苦哉痛哉。猛焰燒然極大炎熱。無一眾生不被燒煮。

斯等皆由眼耳鼻舌身意熾盛猛火。貪求前境色聲香味觸法。

難陀。云何名為熾盛猛火。謂是

貪瞋痴火。生老病死火。憂悲苦惱毒害之火。

常自燒然無一得免。

難陀。懈怠之人多受眾苦。煩惱嬰纏作不善法。輪迴不息生死無終。

勤策之人多受安樂。發勇猛心。斷除煩惱。修習善法。不捨善軛。無休息時。

是故汝今應觀此身。皮肉筋骨血脈及髓不久散壞。常當一心勿為懈怠。未證得者勤求證悟。如是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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