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Silence
當然不會
癌症患者不知道自己患得是癌症時的狀態和知道病情後的狀態完全是兩回事兒。情緒是溝通身體和健康的橋梁,這句話是很正確的。
所以醫生會直接告訴家屬患者活不長了,而會告訴患者放寬心情,一切都會好起來。
2樓:
不會,記得實習的時候,碰到第乙個病人沒了,是個肝癌晚期的病人,兩個兒子,大的七歲,小的才四歲,實習下午經常轉病房,每次碰到他,他會偷偷問我自己能不能好,我都讓他放心,肯定能好的,他走的那天下午很突然,什麼搶救都沒來的及做,病房裡出來,強忍著才沒哭出來,當現在過去七年了,不知道自己當初做的對不對,想起來還是很會難受
3樓:oleopard
會告知家屬病情嚴重程度和這個疾病的預期生存期,不會直接告知患者,也不會直接說病人還有多長時間,然後大部分家屬是原則瞞著患者的。
4樓:梅小犀
由主治醫生告訴病患家屬。
對家屬真是巨大的考驗啊,心理素質不好的,真的會當場癱軟在地上。不過也不會真讓你癱地上,因為告訴你之前,他們會先請你坐下。
5樓:豹團
一般先跟家屬溝通,然後由家屬決定是否高知患者本人,但是據說以前發生過因為沒告訴患者病情,醫院被患者本人索賠的事;也發生過因為告訴患者本人病情,患者鬱鬱寡歡死了家屬來索賠的事,所以我真不知道應該怎麼做了……
醫生為什麼會放棄晚期癌症患者?
言論不自由 不是放棄,是為活著的還有生命意義的病人家屬考慮。癌症晚期難逃一死,難道要把這個家庭弄到破產讓其他家庭成員都活在痛苦和裡嗎 如果你告訴醫生,你很有錢,錢多的花不完,醫生也不願意放棄癌症晚期病人的 其次,強行留住癌症晚期病人是很自私的,因為你滿足的是自己的孝心或者說是自己的一時安慰。而癌症晚...
醫生對喜歡他的患者會一直因為責任感而去照顧患者的心理嘛?
Ahahahaha 他只是在你難受的出現的乙個白月光罷了,也叫假性救贖,你只是在當時的情景下出現你喜歡他的情況,醫生每天那麼忙,只是進行正常的溝通,關心幾句很正常的,我也是過來人,我不想打擊你,嗨 但真的情況差不多這樣。 神馬都是浮雲 醫生與病人 你們已經明顯超出醫患關係的範疇了。你還年輕,不要想那...
如果醫生將患者告上法庭結果會如何?
貌似不用告,直接報警按照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注意 沒動手的話,堅決不接受調解,不諒解。有醫療費 誤工費損失的,可以同時向法院起訴。 李尋歡 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