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討論 為什麼 美國是陪審團定罪法官決定刑罰 ,而不是 法官定罪陪審團建議刑罰 ?

時間 2021-05-06 21:44:58

1樓:言午

樓主認為的方式更適合於使用成文法的國家,因為條文就在那,當然更專業的人士來判斷比較準確。但是英美是案例法的國家定罪原則是公民良知,所以要交給陪審團。至於具體刑期,是乙個技術活,所以交給法官這樣的法律專家。

而且陪審團的構成並非簡單地根據人口比例,雖然隨機選出,但是控辯雙方都有權提出異議,比如發現陪審團中竟然有樓主,而且查到樓主在知乎上邊發布了如下截圖的內容

那麼樓主基本就沒有資格再參與到有關黑人的審判之中了

2樓:不協和音

眾所周知陪審團不定罪(crime,罪名) 只歸咎(guilt,事實判斷) 定罪量刑都是法官

眾所周知日劇法學家和《烏眾》社會學家永遠是愚蠢且自私的

3樓:

陪審團制度源於英國,它最初並不是按王室的法律裁決,而是按人們內心的良知和正義感作出裁決。被稱為「有良知的法院」,是介於法律和民眾之間的一堵牆。如果從法理學的角度來說,就是「要讓人民群眾從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以及知乎上政治正確的一句話:

防止專業人士壟斷法律並操縱法律控制民眾。司法要符合人們內心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問題只在於什麼樣的制度可以保證這種「公平正義」最具備廣泛性和普通性。

用2023年williams V. Florida一案中(該案涉及的是陪審團成員是6名還是12名的問題),懷特法官的論述即足以回答:

採用陪審團審判的目的是防止檢察院的壓迫……乙個陪審團最本質的性質就在於:一群法律的外行居於追訴人與被追訴人之間,作出對有關事件的常識性的判斷。他們的行為是社會公眾對司法的參與,並就集體作出的有罪或無罪的判斷承擔有關的責任

陪審團這種角色性行為發揮的不是整個團體中某乙個個人的功能。所以,陪審團成員的人數必須達到足以促進集體決議的作出,避免外界的威脅干擾,並提供一種可能性,使社會各界的代表的意見得以被表達。

在美國,什麼樣的案子只需要法官判決,什麼樣的案子需要陪審團?

在美國(或者普通法國家),法官可以否決陪審團的裁決結果嗎?

美國陪審團可以做出最終裁決,那法官來幹嘛的?

以及:21人的陪審團叫大陪審團,人數一般是16-23人,職責是審查起訴;坐在法庭上旁聽最後決定有罪或無罪的叫小陪審團,一般由12人組成,職責是確定事實和罪名是否成立,2023年之後也可由6人組成。

又及:黑人素質眾所周知

你在美國會被打的

還及:21的三分之二是14

更及:陪審團要宣誓,法官也會指示他們作出判斷,陪審團的職責是盡可能理性客觀中立地作出判斷。如果有明顯會導致他們不能理中客的因素,律師完全可以據此申請該陪審員迴避。

4樓:劉泠甫律師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英美是判例法,沒有成文刑法典,法官無法按照既定的法律條文確定罪名,而把這個權力交給法官一人也不符合實際,所以交由陪審團。

這個方式的好處是:犯罪嫌疑人和家屬被定罪後,不會仇視法院,而中國則剛好相反。

為什麼美國的陪審團人數是12個人?

瓦力 我記得美國的陪審團制度是在殖民地時期由乙個叫佩恩的英國貴族首先在賓夕法尼亞實施的,這個佩恩在英國曾經因為宗教問題遇到過乙個官司,那時候英國已經實行了陪審團制度,佩恩雖然是貴族,但他是貴格教派,受壓制的,王室和法庭的法官一定要判他有罪,但是陪審團抗住了壓力,始終堅持他無罪,佩恩對此非常感激,後來...

在美國為什麼精英人士不容易入選陪審團?

高讚回答受教了,我舉個例子勉強作為補充吧。我的Director前兩天被抽中去做陪審員,在篩選中被告律師指著滿身紋身 留著長髮 帶著耳環的男性被告問我可憐的一身西裝Director,你一看就是成功商業人士,你的生活圈子裡會接觸到幾個像被告一樣的人。Director只好說沒有,然後就被告律師大概就是表示...

美國法庭,什麼樣的案件是由陪審團(Jury)的?什麼時候沒有陪審團,法官裁決?

李可 集慧智佳 瀉藥。了解有限。美國陪審團制度的地位很高,代表著民眾對法制 公平的夢想,是很重要的事情。美中國人自稱有兩個義務是逃不掉的 乙個是稅,乙個是當陪審團。案件用陪審團是普遍常態。陪審團制度很複雜,不同型別的案件,不同規格的,聯邦的地方的.對於民事案件,好象按照規定,標的金額高於大概是20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