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王珞丹微博掛尋鴨啟事?

時間 2021-05-06 04:35:29

1樓:小公尺爺爺

首先很多人知道這個事情的關鍵在於偷。我想說的不是這個,我不知道她有沒有考慮過這種鴨子放在這種地方會有出事的可能,那麼貴的鴨子放在鴨子就只是鴨子的地方就是會有出事的可能,為什麼不去避免。這不是受害者有罪論,而是改變不了別人,不如自己先別去冒險。

何必呢?而且吃人家的寵物,扣的帽子也略大,人家不知道那是你的寵物。

2樓:清晨耀陽

如果這個大媽是撿的鴨子,而被網民叫「小偷」,就是網民網暴。

如果王珞丹因為尋寵心切才掛了大媽,可以理解但不支援。

大媽貪小便宜吃大虧,或者罪有應得地賠償是應該的,但這是警察的事。明星濫用影響力致使普通人遭到額外懲罰,也應付出一定代價。明星也是老百姓,別和某人似的「不知道現在的老百姓對明星有什麼誤解」

3樓:

挺酸挺羨慕的,人家盆友丟個寵物鴨往網路上一掛瞬間破案。

我自個丟個手機丟個自行車,跟我扯皮半天回去等訊息。

我是真的羨慕。

(按一般人的角度,手機自行車的價值是要大於乙隻鴨子的)

4樓:南孟

王珞丹給大媽們上了一課:

你在馬路邊撿到乙隻鴨,請你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呀,你要拿回家,把它給吃啦,我保證警察叔叔會找到你家

鴨子不僅會下蛋,還有認識王珞丹

王珞丹給網友們上了一課:

《十萬個為什麼》裡沒寫,為什麼世界上還有一萬多乙隻的鴨子。

你們除了養貓貓呀、狗狗呀,還可以養柯爾鴨。

上億網友一起找,找鴨子就是快。

王珞丹給偷鴨大媽上了一課:

偷鴨「雄姿颯爽」,罵聲勢不可擋。

柯爾鴨,真貴鴨……

道歉不可少,賠錢少不了。

無知不是犯錯的理由,網友不接受你的道歉請求。

5樓:段忽悠

誰也不站,只反對部分網友

我說某些人可真有意思

一邊口口聲聲說什麼追求真善美抵制各種不良行為一邊網路上瘋狂火力全開

我們當然反對大媽這種行為(是不是偷竊都另說)但是為什麼要上公升到人身攻擊這一層面呢???

還有那些說什麼不教育教育免得以後繼續偷東西的不是啊,請問跟你有半毛錢關係嗎?用的著你教育???

以暴制暴,以惡制惡

匿名一開,誰也不愛

何況這還是珞丹小姐姐掛的,不是你們的割割

不然還不得人肉到大媽家裡就這

6樓:於無小西

法律規定的是: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這件事叫做以營利為目的?勸題主還是把問題補充改一改…別知道個名詞就主觀臆斷,胡亂使用。

講真,我覺得「撿」到的可能性並不大,「抓」到的可能性更大。說白了,大媽這樣的行為和那些狗肉販子沒什麼區別。

至於大家調侃的價錢問題,你幾萬塊買的乙隻寵物狗,到了狗肉館也不過幾十塊一斤。站在當事人角度,你辛辛苦苦養的乙隻狗被別人抓去吃了,你能不難過,不傷心?

大媽就是不對,沒什麼好辯解的。

7樓:

其實一開始看著標題我就想歪了(面壁3秒)

後來又看到鴨不在也上熱搜了

沒來得急點開熱搜的我自動腦補了一出驚駭世俗的大戲了解後覺得在微博尋鴨啟事沒有什麼啊,就是一般的尋物啟示,只不過是物比較特殊點罷了

8樓:呦腳腳趾趾骨骨折

哈哈哈,我突然想到這要是肖戰哥哥的鴨子被人吃了,這家人全家不以死謝罪,都不足以平蝦憤(話說,我寫這個回答。不會被封號吧)

9樓:

這事沒有必要上公升到什麼階層上好不好?

你丟了東西警察不作為,那是警察的錯。

你覺得鴨子不能算寵物,普通人不知道很正常,但是和人家願意養沒關係。

怎麼這問題下越來越跑偏了

10樓:

我稍微看了一圈,就感覺有些人的想法還挺特別的。

乙個是說,為什麼不去怪主人沒看好鴨子????說主人也有責任的。你養個寵物天天放在面前抱著?

還是說每天都背在包裡揹著?主人丟失了寵物還要怪自己沒時時刻刻守護著?我覺得主人唯一的錯,可能就是高估了這個社會的善和部分人的素質。

還有的人責怪王珞丹的原因是,因為她發了鴨子去世了的微博????啊,那不說,大家都擔心著?或者是,難道告訴大家鴨子好好活著?

還有說陰陽怪氣的說什麼愛鴨人士,哦?喜歡自己的寵物怎麼啦?不管是什麼動物,和人類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對於這個人來說,這個動物就有特別的意義。

我沒說誰對誰錯,就是對某些奇奇怪怪的發言感覺到困惑。

11樓:囚團

大多數人路上看到只鴨子會不會捉?每個人問問自己,九成九的人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吃鴨子是過年過節才會有的嗎?

也不是。所以大媽就是少數愛貪小便宜的人之一,被掛起來譴責下不是壞事兒。本身也不是啥大事兒,對網民來說就乙隻鴨子而已,最後也沒追究,沒網路暴力那麼嚴重。

12樓:

偷乙隻鴨子犯的罪和拐賣小孩犯的罪是一樣的,撿了地上兩塊錢也和拐賣小孩犯的罪是一樣的。拐賣小孩犯的罪是判死刑或者無期,建議上面撿地上兩塊錢和偷鴨子的都判死刑和無期。這是最好的處理方法。

還有,人肉和掛人並不算違法。在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屬於一種正義之舉的

13樓:府公山

最近安利給老夥計《贍養人類》,總感覺劃線部分真的很有影射的感覺。

拋去感情要素不提(涉及感情問題是無法估價的),這個鴨子是合法的值上萬塊錢,但是我愚鈍的頭腦中總覺得,在「合理」的方面,這麼多錢的乙隻鴨子真是瘋了。

14樓:於是

大媽吃了乙隻跨階級的鴨子

我那時候刷到熱搜也是一臉懵逼

以為王珞丹的哪乙個朋友「不在這個世上了「,正要感嘆這個2020實在是太艱難

想不到,點進去一看,原來是乙隻鴨子(寵物鴨)。

說實在,我的第一感覺是這

我相信這事兒放在中國任何乙個農村,基本大爺大媽都不會當個事兒,不就是二流子偷了村頭老王家乙隻雞嘛。這個二流子確實挺王八蛋的。但是,不就是吃了嘛,說「不在這個世上了」?

但是世界的另外一端...

這只寵物鴨可能寄託了主人非常多的心血,和我們養了幾十年的小貓小狗一樣。

警察能說什麼?

世界的現狀在乙隻鴨子身上展開......

15樓:彼氏

其他的不說。

現在養狗都要求拴著,鴨子這方面也完善一下?

文明養狗也得文明養鴨呀!

這樣不僅不容易丟了,順便也讓別人知道這是只有人疼有人愛的小鴨鴨,不是拿來吃的。

16樓:卡布奇諾

我突然有乙個想法如果大媽順走鴨子之後想歸還應該採取怎麼樣的措施呢?那麼女明星直接網上掛人的行為又是否得當呢?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認真提問)

17樓:重案組之虎

寵物鴨是鴨,北京烤鴨是菜。但我相信經過愛鴨人士的努力,吃鴨子也會是一種陋習,吃北京烤鴨就像吃玉林狗肉一樣令人髮指,深圳一定是走在最前沿。

白人是人,黑人也是人

家狗是狗,土狗也是狗

寵物鴨是鴨,肉鴨也是鴨。

18樓:五月花開

坐車把手機落在車上,去警察局警察說自己遺失壓根不管,換到明星這就有這麼多人關注了?到底是的原因還是明星呢?真是有意思。

可以說路上遇見無主的東西不該拿,這是道德問題。拿了犯不犯法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手機丟了報警警察壓根不管。或許明星有特權吧

19樓:張勝Kotaro Oshio

這個事情應該是各種態度都有的,或許在當事人眼裡,這只鴨子是寵物,但是可能在大媽眼裡,就是乙隻可能從菜市場逃出來的乙隻鴨子,當然這個可能性也有很多,就事論事的話,只能說,這個事情不適合占用太多的公共新聞資源。

20樓:

歪個題。

我曾與人爭論,這只鴨的價值到底如何確定。是以「農副產品」還是以「寵物」或「流通商品」。當然,我是更偏向這只鴨的價值是以「寵物」這一屬性為標準的。

羅翔老師講過的天價蘭花案:行為人認錯態度良好,財物沒有損失

鴨鴨案:行為人態度不明,鴨子作為寵物的價值損失了,但如果把它當做農副產品,那麼它的價值還在

我知道知乎的各位能理解到案中的鴨子作為寵物作為伴侶的價值。

但是因為這起案件的雙方差距過大,也有的人也能會更偏向普通人的一方,覺得不必要賠償那麼大的金額。這種態度我也並非不能理解。

我跟這人爭了快兩個小時,我說沒有一點火氣那是不可能的。我希望得到的是,作為依據的法律法條,而是「我覺得」。

翻看了幾條回答,又把這事回想起來,非常抱歉既歪題又給大家傳遞負能量了。

普通人更容易面臨不公正,也更容易在不公正中遭到難以承受的損失。 只有不留情面的法律才是大多人僅有的能得到公正的機會。

21樓:

看了很多大家的回答,對寵物的心疼和同情,對偷東西大媽的譴責和鄙夷,突然覺得很難受

因為我是那種撿到100塊會很開心的拿去花掉的人,或許和撿到鴨子拿去吃掉的大媽,是一種人

並不想當乙個佔小便宜的人,但是我沒辦法對那100塊不心動不開心。大媽拎著鴨子的笑容,他們說面目可憎,可是換了我真的也會這樣子笑的,我還會覺得自己很幸運

並且在我撿到東西的那一刻,我應該想不到什麼高素質什麼小動物有多麼可憐什麼撿到東西要物歸原主,我內心只會有,我的天我居然撿到東西了我好幸運

我是乙個窮苦小市民,我擁有的東西太少了,物質一味缺乏的情況下,我考慮不到什麼素質,道德也只是良知在約束著罷了

真希望有一天我也可以,把那只鴨子看做乙個寵物乙個陪伴,而不是一種肉類一頓晚餐

22樓:紀靈都

「不,這條狗不是將軍家的……」

警察深思地說,「將軍家裡沒有這樣的狗。他家裡的狗大半是大獵狗……」

奧楚蔑洛夫說:「我自己也知道。將軍家裡的狗都名貴,都是良種,這條狗呢,鬼才知道是什麼東西!毛色不好,模樣也不中看……完全是下賤貨……他老人家會養這樣的狗?!

這是條野狗!用不著多說了……弄死它算了。」

「可這是將軍哥哥的狗,他前幾天到我們這兒來了。我們的將軍不喜歡這種狗。他老人家的哥哥卻喜歡……」

「莫非他老人家的哥哥來了?」

奧楚蔑洛夫問,他整個臉上洋溢著動情的笑容。

「可了不得,主啊!……他是惦記弟弟了……可我還不知道呢!那麼這是他老人家的狗?你把它帶去吧……這條小狗怪不錯的……挺伶俐……哈哈哈!好一條小狗……」

23樓:悠然南山見

我們分開來看:

在王珞丹看來,我的鴨子,傾注了我感情,無比珍貴,莫名其妙沒了,結果一查才發現是被人偷了,太可惡了,要嚴懲。內心深處甚至有過讓別人償命的想法。這不是乙隻普通的鴨子。

在大媽看來,這誰家的鴨子,有主嗎?環顧四周,看來偷偷跑出來的。沒主兒的就是我的,鴨子挺肥的,拿回家殺了,給家裡人加個餐。

乙隻鴨而已,不值幾個錢,失主發現丟了以後,大概率是不會大張旗鼓的找的。有誰會把鴨子當寵物,多是養著下蛋的。

這種錯位想法導致這個結果,如果大媽知道這只鴨子值一萬多,她是不敢去拿的,就算偷了也不敢殺了,這得能買多少烤鴨呀?

至於女明星,自家寵物不拴繩,丟了不是很正常嗎?這回是人偷了,要是大白鴨跑出去被小區汽車碾死了,咋辦?大白鴨在小區亂跑,把鄰居家車給化了,你負責?

肚子存不住料,在小區亂跑亂拉,你負責?鬧得沸沸揚揚的。

至於最後怎麼量刑更是麻煩事,偷竊是治安事件,可你這東西上萬了,算數額巨大了,怎麼評定量刑?直接掛人,到最後咋收場,還不是私了完事。不然你還為只鴨子胖人家大媽去拘留所蹲十五天,到後來你明星形象更受損。

如何看待王珞丹網路尋鴨一事?鴨子被吃將負什麼責任?

有點意思 這個事情引起轟動,乙個是因為王珞丹是明星,第二這個鴨子很貴,第三這個鴨子是個寵物,被偷了!這個事件讓我想起公園裡一條非常聰明的網紅魚被偷了,然後吃了的事件 人人憤慨,自己買一條魚不香嗎?大概都是這樣的說法!最後這個已不知道這個魚是網紅魚為由,推脫責任!王珞丹是明星也是公民,她當然有權利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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